企业管理制度总监办综合管理制度终公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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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速公路-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版)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年元月修订目 录监理人员守则1考勤及请假制度2廉政建设制度3监理人员奖惩制度4会议管理制度6公文传递管理制度9办公用品申购领用移交管理制度11印鉴管理制度13办公区会客管理制度14固定电话使用管理制度15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16员工考勤制度17员工休假管理办法18安全保卫制度20食堂用餐管理制度21接待用餐管理规定23车辆管理制度25车辆交通事故处罚细则28专职驾驶员管理30专职驾驶员工作考核评分标准31车辆百公里油耗管理制度32总监办薪酬试行办法33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人员守则第一条 监理人员在工作中,

2、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规定,抵制一切不良风气,树立监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第二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有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准则、规章制度及招标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第三条 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牢记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把质量关,一切工作均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坚持三不:不按合同规定程序办事的不能施工;不遵守规范和准则的不能施工;质量问题不处理的不能施工。第四条 发生变更和质量事故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说话,实事求是,不得一味为承包单位开脱责任和争取经济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第五条 监理人员应按“严格监理,优质服务 公正科学 廉洁自律”的十六字

3、方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第六条 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施工队伍,推销产品和材料。第七条 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不得与承包单位发生不正常的经济来往。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第八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打麻将,严禁赌博和酗酒闹事。考勤及请假制度第一条 总监办及驻地办监理人员考勤由本部门负责实施,总监办负责对全线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条 全体人员要认真遵守作息时间。第三条 不经请假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第四条 员工请假执行业主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驻地专监以上职务者,离开工地,必须报请总监(副)批准。第六条 未经请假,旷工3日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奖罚办法

4、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旷工15日以上者,予以清除。廉政建设制度第一条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部以及业主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第二条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第三条 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纪、党风的反腐败警示教育,增加监理人员拒腐防变能力。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第四条 监理活动的展开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

5、规章制度。第五条 监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第六条 监理人员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人员互相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提出损害业主利益的工程设计变更意见,降低工程质量,增加工程计量。第七条 监理人员要加强建筑材料的检测验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各种材料应拒绝进场。不得接受材料供应商的礼品、礼金、礼物等。第八条 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九条 监理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第十条 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接受施工单位的

6、礼金、礼品或向施工方索要财物。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驻地办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第十一条 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以工作需要为名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第十二条 不得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创一流”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监理各种规章制度,制定本奖惩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总监办全体监理人员。第二条 总监办设优监优酬奖,对工作积

7、极认真,监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表扬,总监办将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 元奖励。第三条 对监理工作较差,关键工序旁站不到位,转序工作不负责任,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批评,总监办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 元罚款,严重的撤换相应的责任人。第四条 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管理混乱,失误较多,工程质量低下,受到有关单位的通报批评,对总监(副)及总监办有关人员罚款 元。 第五条 监理人员必须对本合同段承包人的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进行严格查处。如因审查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出现转包或两起以上非法分包时,撤换驻地办驻地职务,有关责任人清退出场;第六条 在工程施工中,因施工单位自检体系不健全,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业主的

8、规定要求,造成质量管理混乱,监理人员对以上问题既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也不进行报告,将驻地办驻地通报批评,并将直接监理人员清除现场。第七条 监理人员对设计图纸复核不细,按错误图纸施工造成损失的,对驻地办处以 的处罚。第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监理人员作出清除现场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向施工单位推荐队伍、推销原材料的监理人员;(2)生活作风不检点、触犯法纪的监理人员;(3)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有意刁难施工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监理人员;(4)因监理工作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5)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同一监理人员累计出现遗漏转

9、序、错误转序4次以上;(6)监理旁站不到位,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现场旁站累计出现漏岗3次以上的监理人员;第九条 由于监理人员未尽职尽责或因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对责任者处理如下:(1)三级一般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并给予本人行政警告处分;(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报请政府监督部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3)一级一般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报请政府监督部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取消监理工程师资格三年;(4)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并给予本人行政记大过处分,报请政府监督部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撤换总监(副)。事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实现决

10、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与会议质量,结合总监办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 高速公路 总监办。第三条 项目监理决策与管理,信息沟通通过下列会议完成:(1)总监办公会议(2)周工作例会(3)月工作例会(4)专题工作会议第四条 会议议题的确定:(1)总监办公会议议题由副总监收集汇总报总监确定,会议议题内容主要为重大业务问题、制度等;(2)周工作例会主要通报和沟通周工作完成情况并安排下周工作计划;(3)每月最后一周工作例会即为本月工作例会,主要总结沟通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并布署下月工作计划; (4)专题工作会议议题由总监、业务主管领导或各业务部门确定。第五条 会议会期的确定:(1)总

11、监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经副总监提议由总监根据议题和实际情况一般提前三天确定会期;(2)周工作例会会期除另有通知外,一般定为每周一下午四时召开;(3)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时间。第六条 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1)总监办公会议由总监或委托副总监主持,参会人员主要为管理班子成员。根据批准,可扩大到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主管人员列席。(2)周工作例会由副总监主持,参会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列席。(3)专题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分管领导确定。第七条 会务的组织分工依下列规定办理:(1)总监办公会会务工作由副总监负责主办,行政事务部协助;(

12、2)周工作例会会务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主办;(3)专题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主办,行政事务部协助。(4)行政事务部负责在每周五上午10时前书面安排出下周会议计划,总监审批后由行政部及时发送至各有关部门和领导。第八条 拟上会的议题,各相关部门、人员事先必须作好调查研究,提出书面议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开会前一天提交会议材料。第九条会议材料由提交议案的部门交会议承办部门,由会议承办部门按要求印制分发至各与会人员。第十条 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或文件凡涉及其它部门业务,会前承办部门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不能取得一致的问题,主办部门须在会上如实汇报分歧焦点。第十一条 会议议案议题由承办部门协助

13、是次会议主持人把关审核,未列入议题的事项,除极特殊情况并征得与会多数人同意后,方可上会,否则不得上会。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应列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及出席、列席人员。会议通知由会务承办部门分发,为避免与会人员同时赴多个会议的情况发生,会务承办部门应在会议通知发出前知会行政事务部,以期设法避开冲突。第十三条 与会列席人员在向会议介绍情况、观点、提问、建议时必须紧扣主题,特别是介绍情况须毫无保留,列席人员不参加会议表决,非相关规定明确的有权列席人员,介绍情况的议题完毕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提前退出会议现场。第十四条 会议纪录的整理、纪要发布由会议主办或协办部门负责,督办由会议主办部门或会议指定人

14、员负责。每个会议会议纪要的印发须与会正式人员会签,并最后由总监签发或授权签发。会议记录本应编号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第十五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各相关执行组织与个人须坚决贯彻执行,抓紧办理,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向督办人员及时反映情况,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偏差,须如实向上级反映并提出修改决议建议,经相关程序审定后,更改执行计划。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必须遵守如下会议纪律:(1)应关闭手机的铃声,必须接听的电话须压低声音或到场外接听,不得影响会议效果。(2)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有事不能与会者应提前通知承办部门,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3)会议中须积极发言参与讨论,尊重他人发言,不得抢话,随意中断别人发言,不得开

15、小会,有事项个别商量可采用写纸条的方式进行,以免影响会议质量。(4)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提前退出会议现场。第十七条 涉及总监办领导参加的外部会议,统一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安排,凡此类会议无论何部门、何职位员工接到外部相关会议通知后均需第一时间将通知转送行政事务部。第十八条 行政事务部须对各类会议进行登记,对发出的通知作好记录,以备核查。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批准后颁布试行。公文传递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适应公文传递高效准确、纵横适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公文是总监办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收发文、函、电,内部请示、报告、情况反映、决策情报以及需管理层或部门阅办的管理文件等的统称,分签批文件与传阅文件两大类。第三条 传阅文件是共享类文件信息,通常对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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