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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租赁土地被征用后土地使用权人能否获得补偿?问:去年,我在城中村租了5亩地搞养殖,且签了一份租期为10年的合同,但是合同中没确定若国家征用土地该如何处理,且合同上只盖了村委会的章,没有村领导签字。今年年初,政府修路要占其中的3亩,村里却不承认这份合同了,说村领导没签字,合同无效,且由于是国家征用地,合同要自动终止,剩下的两亩我们也不能继续租了,请问,我该咋办?能否要求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渝水兰某答:你好,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你们是租赁方,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被征用,你们就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由于对方村委会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建议你可先与村里协商,要求村委会从土地征用款里面给予你适当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再到人民法院起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