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修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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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为保障我办机关工作正常进行,满足办公需要,降低办公成本,坚持勤俭节约,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程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办公用品范围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包括:(一)办公器材,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机、U盘等;(二)办公家具,如桌椅、沙发、茶几、橱柜等;(三)低值易耗用品用具,如各种纸张、信封、铅(水)笔、墨水、订书机、纸杯、茶叶等。(四)单位接待用的烟、酒及礼品等。二、办公用品申请各部室根据人员变动或工作实际需求情况,按照“必须、够用、实用、节俭”的原则提出书面申请填具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附件1)交综合部(低值易耗品除外)。三、办

2、公用品审批(一)日常办公用品、小宗低价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500元内)的申请,须分管领导审批。(二)大宗、高价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申请,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三)如领导临时安排须采购物品的须由经办人第二天补填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四、办公用品采购(一)综合部及时组织人员对通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的办公用品进行采购。(二)办公用品的采购应坚持“货比三家、择优选购、质量第一、服务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到正规商店(场)采购。(三)办公用品采购应坚持两人以上的采购制度,不允许一人单独采购。(四)办公用品采购应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凡可试用的产品应该在采购现场试用合格后,

3、方可采购。(五)凡是采购较贵重物品(单价在1000元以上者),应请专业技术员一起到采购现场,以确保办公用品质量。(六)未经批准,员工擅自采购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七)由于采购人员失职,致使所采购的办公用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采购人员应需承担该物品单价或者总价的10%的损失费用。(八)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人员,应该自觉维护单位利益,不得在从事采购活动中收受商家的任何回扣和好处费;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五、办公用品管理(一)所采购回的办公用品一律交由综合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二)综合部建立相应的账册,妥善保管办公用品,做到防霉、防蛀、防雷、防盗、防丢失、防损坏,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或库存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三)办公用品的保管应执行“先进先出”原则,防止积压,避免浪费。(四)办公器材、家具出现故障由综合部负责(联系)维修。六、办公用品领取办公用品领取时,由领用人在单位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如领导临时安排急用的,由领用人第二天签字确认。附件1:大足县国资办办公用品申请表附件2:大足县国资办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二日5附件1: 大足县国资办办公用品申请表品 名时 间事 由经办人综合部意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附件2:大足县国资办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序号品 名领取时间领取数量领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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