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运营企业名称预先核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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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预先核淮申请书(一)编号_敬告1. 在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所事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新设立企业必须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 申请人无须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伴、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4.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6. 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并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2、局制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序号文件、证件名称页数1股东、发起人或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指定或委托的证明文件34备注:企业法人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其申请名称的使用范围可以申请占用一个行业,也可以申请占用所有的行业,申请占用一个行业的名称,申请占用的行业应与其名称中所体现的行业特点相一致,申请占用所有行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应体现行业特点。行业按以下标准划分.I. 农、林、牧、渔、水利业 II. 工业 III. 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IV. 建筑业 V.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VI. 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VII. 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 VIII. 卫生体育

3、和社会福利事业 IX.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 X.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XI. 金融业、保险业 XII.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申请企业名称第一选择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第二选择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第三选择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第四选择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第五选择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拟设企业住所拟设企业注册资本(金)申请名称占用行业经营范围组建负责人或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名申请人签字:电话_年_月_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情况此页由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填写受理收件日期收件人审查意见签字: _年_月_日核准意见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_英文名称为:_签字: _年_月_日企业名称预先

4、核准通知书文号(_)企名预核_第_号保留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领通知书人电话发通知书人发通知书日期归档情况委托书兹委托_单位(同志)作为申请人代表全体股东全权办理公司登记注册事宜。有效期:_被委托人(签字、盖章):_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月_日说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作了明确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种法律文件中都包含公司名称。法律

5、、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不需要经过预先审批的公司可以不办理名称预先标准。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下述文件或证件:第一,.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时注意如下事项:(1)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应注明“

6、股份有限公司”字样。(2)企业名称一般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3)提交文件证件要求用16开纸;多页的加骑缝章(即组建单位或被委托单位或委托单位公章)。(4)书写时不能使用圆珠笔、纯蓝墨水的钢笔。第二,股东(发起人)或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企业提交加盖发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伴。第三,两个以上出资人应提交委托某一投资人或代理人(代理人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说明委托事项,并由委托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出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公司登记机关在核准公司名称时,在申请人提供了上述材料后,如认为材料尚不充分,可要求其提交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10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如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内的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保留期届满,不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公司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应及时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退还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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