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能夫债妻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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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离婚了,还能夫债妻还吗丈夫向人借钱15万,除还了约定的利息1万元,直到和妻子离了婚不但钱一分没还,人也不见了踪影。这笔欠款,究竟是丈夫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的共同债务?2014年9月21日李建用个人名义以与妻子邓琼要经营一家副食日杂批发部为由向朋友刘齐借款15万元,并约定月息875元。经刘齐多次催讨借款,李建于2016年1月8日偿还了1万元利息后便不知去向,刘齐联系不上李建,只有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建和邓琼共同偿还15万本金及相应利息。邓琼辩称:她与李建已在2015年6月17日就协议离婚,且婚姻存续期李建从未告知其有这笔

2、借款,而且家里的开支一直都是由自己支付,李建根本没往家里给过钱。据了解,李建借了钱都花在赌博和买彩票上,这完全属于他的个人债务。法庭上,邓琼未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刘齐与被告李建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应受法律保护。此借贷关系发生在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之规定,该借款发生在李建与邓琼婚姻存续时间,而邓琼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借款系李建的个人债务,故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邓琼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由邓琼、李建共同偿还刘齐15万本金,并按年利率15%计付利息,利随本清。 若借款人借款后躲避还款责任,除非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赌博等事情上,配偶才能免除连带责任,否则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归还。其他直系亲属则没有替借款人还债的义务。若借款人借款后逝世或经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死亡,则用借款人的财产清偿债务,不足的部分处理方式与借款人躲避情形一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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