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上传人:冯** 文档编号:139264806 上传时间:2020-07-20 格式:DOCX 页数:56 大小:58.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管理制度中钢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5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 钢 煤 业 公 司地测防治水管理方案二零一三年目 录第一章地测防治水组织设置1第二章矿井地质2第一节总则2第二节地质工作内容及要求3第三节常用地质资料编制要求9第四节煤矿储量管理15第三章防治水管理17第一节总则17第二节防治水管理工作18第三节水害应急预案管理21第四节水情水害预报24第五节地表水监控防范25第六节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26第七节防汛物资储备28第八节与周边矿井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28第四章探放水管理30第一节总则30第二节井下探放水31第三节探放水作业流程36第五章煤矿测量38第一节矿井地面测量管理38第二节矿井建井测量管理39第三节煤矿井下测量管理39第四节煤矿测量图纸管

2、理41第六章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44第七章地测仪器、仪表、工具使用管理46第八章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48第九章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49第一章 地测防治水组织设置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部门及所属煤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公司及所属煤矿必须加强对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及行政机构的地测防治水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公司分管副经理是公司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公司地测防治水副总和地测防治水部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

3、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具体业务技术工作。各矿矿长是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地测副总、地测科长是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具体业务技术工作。各级领导都必须把地测防治水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各矿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职责明确,奖罚分明。41第二章 矿井地质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的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

4、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矿井地质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地质工作。第三条 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企业制定的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第四条 矿井地质工作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第五条 综合分析成果必须以矿井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采后地质总结等形式提供设计生产部门使用。第六条 负责向矿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安全生产的自然或人为灾害(如滑坡

5、、泥石流等)等有关信息,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第七条 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第二节 地质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一条 生产矿井地质资料、台账、卡片、图件要求与管理(一)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地质资料、地质台账、地质观测卡片、地质图纸等有关资料,并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定期检查验收。(二) 地质资料1. 煤田地质勘探精查报告;2. 补充勘探地质报告;3. 水平延伸地质资料(地质说明书);4. 采区地质资料(说明书);5. 回采工作面地质书说明书;6. 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7. 回采工作面采后总结;8. 采区采后总

6、结;9. 水平采后地质总结;10. 矿井报废地质资料。(三) 地质图纸1. 矿井地形地质图,1:20001:5000;2. 综合柱状图,1:5001:1000;3. 勘探线剖面图,1:10001:2000;4. 钻孔和煤岩层对比图,1:50001:1000;5. 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20001:5000;6. 采区地质图,1:1000;7. 钻孔柱状图,1:2001:500;8. 井巷地质剖面图,1:2001:500;9. 水平切面图,1:20001:5000;10. 急倾斜煤层立面投影图,比例尺同平面图。(四) 地质构造观测卡片1. 煤层小柱状素描卡片,1:501:200;2. 断层素描卡

7、片,1:501:200;3. 褶曲素描卡片,1:2001:500;(五) 地质台账;1. 储量台账;2. 三下压煤台帐3. 钻孔台账;4. 水文地质台账;5. 封闭不良钻孔台账。第二条 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1、研究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2、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3、计算和核实矿井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4、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第三条 矿井地质报告一般没

8、810年修改一次,并报省(区)煤炭厅(局、公司)批准。第四条 矿井地质观测应该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一般要求如下: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自己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4、矿井地质必须把现场与室内,宏观与微观观测结合起来。第五条 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地质人员接到委托书后,一年内提供准确的矿井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在采区设计开始前三个月内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掘

9、进工作面施工前715天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工作面切眼完成施工后715天提供回采工作面说明书。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要求及时提供。 第六条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对掘进前方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技术副矿长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第七条 必须根据掘进度和设计工作面范围,研究分析地质资料,现场编录紧跟迎头,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满足采掘设计的需要,若因地质资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费的须认真分析总结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 矿井地层观测:一切

10、穿过煤系地层的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岩性特征和厚度。对于煤层、标志层和煤层顶底板需作重点观测。必要时,还需采区化石、煤(岩)标本和样品,进行化验和测试。为了对比和陈列,每一个矿井应保存一套完整的煤系标本。第九条 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都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内,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不小于下表规定。遇地质构造时,可适当加密观测点,以反映煤层变化的实际情况。煤层稳定性稳定煤层较稳定煤层不稳定煤层极不稳定煤层观测点间距(米)501002550102510表1煤层观测点间距第十条 煤层观测点的

11、观测描述内容:1、当巷道揭露煤层全厚时,每个观测点应观测煤层厚度、各煤分层厚度,夹石层厚度、岩性和坚硬程度;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时,应按表1规定的间距探测煤层全厚。2、在层位难以判断,煤层对比困难时,还应仔细观测各煤分层的宏观煤岩成分和类型;煤的光泽、颜色、断口、软硬程度、脆韧性、结构构造和内生裂隙的发育情况;煤层中所含结核与包裹的成分、形状、大小、坚硬程度及其分布特征等。3、煤层的含水性。4、煤层的产状要素。5、煤层的顶底板特性,其中包括:伪顶、直接顶、老顶和伪底、直接底等的岩层名称,分层厚度,岩性特征,裂隙发育情况及其与煤层的接触关系等。必要时,应采取岩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第十一条 矿井

12、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于上井后两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第十二条 建井时期取得的各种原始观测资料、标本以及编录整理的台账、卡片等,都必须妥善保管,作为编写建井地质报告的基础资料。第十三条 井巷掘进时,必须及时进行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随时补充、修改原有的地质资料。第十四条 矿井地质必须具备下列基础资料:1、 矿井地质记录簿;2、 井巷素描图及典型地质现象的素描卡片;3、 钻孔柱状图;4、 钻孔成果卡片和台账;5、 钻孔工程实际材料图;6、 储量动态台账。上述基础资料必

13、须齐全、完整、妥善保存和便于使用。有条件可建立地质资料数据库,开展计算机检索业务。第三节 常用地质资料编制要求第一条 采区地质说明书编制要求在开拓区域内,进行采区设计之前,必须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作为采区设计和掘进施工的地质依据。设计人员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地质人员。技术科应在采区正式设计前一个月前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的审查方式应当采取会审的方式进行,由技术副矿长签发并报公司备案;采区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如下。1. 文字说明(一) 概况采区范围与邻近采区和地面的关系,采区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开采上下限与采区面积;邻区的采掘、自然灾害地质情况;井上下对照关系指采区的地面位置、采区范围的所

14、有建筑物、河流等其他地形地物以及受采动影响的程度。(二) 煤层主要说明开采煤组、煤层名称,分煤层钻孔、石门、邻区揭露的煤层、结构、倾角、层间距及变化情况;煤岩类别、煤层牌号及工业指标等。(三) 顶底板情况要求分别叙述煤层的顶底板性质,岩石名称、岩性、岩层厚度变化及岩石的力学性质等,重点叙述导水裂隙带及以上20米范围内的岩石和底板具有突水危险的含水层及隔水层。(四) 地质构造情况要求详细叙述本区主要断层、褶曲、煤厚变薄区、其他地质现象(陷落柱、岩浆岩、冲刷带等)的特征和分布范围以及现有的控制程度;并预测对本采区开拓开采的影响。(五) 水文地质情况要求详细叙述地表水、冲积层水、老塘、老硐、老窑水、

15、顶底板砂岩水、断层水、钻孔水、岩溶水的富水性和水力联系等情况。尽量准确的提出最大、最小积水量和涌水量等有关数据,并预测出对生产的危害程度。对于威胁生产比较严重的水文地质问题,要求提出专门资料和防治措施,提供防水煤柱线及探放水设计。(六) 开采技术条件主要包括煤层顶底板特征及岩石物理力学性质、地质构造、瓦斯、煤尘、煤层自燃发火期、地温、地压等有关数据或资料以及顶底板岩性对巷道支护影响情况。(七) 储量包括储量级别、计算块段、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回采率、损失率;对有扩出远景或有其他储量计算问题要加以说明。(八) 存在问题及建议针对上述各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和措施;对目前无法解决或无法预测、勘探方面资料不清、可能存在的其它问题加以说明。2. 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图件(一) 井上下对照图(1:2000)(二) 采区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