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标《稀土采选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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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7.120.99HXBox 65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准XB/T XXXX-202X稀土采、选、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Guideline for assessment of green factory in rare earth mining, mineral processing and smelting industry(送审稿)201X-XX-XX发布 202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目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34 总则45 评价要求56 评价程序107 评价报告10附录 A12参考文献20XB/T XXXX-202X前

2、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IXB/T XXXX-202X稀土采、选、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稀土采、选、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要求及程序等。本标准适用于稀土采、选、冶行业中从事稀土采矿、选矿、稀土冶炼及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绿色工厂评价,并作为稀土采、选、冶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细则的总体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3、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 11806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500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14585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T 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676 稀土术语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

4、醛释放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

5、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T 18916.43 取水定额第43部分: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0862 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GB/T 20902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

6、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 2145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GB 2450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645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4790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9115 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GB 29435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949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

7、B/T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 3232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GB/T 32327 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评价导则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6000 社会责任指南GB/T 36132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Z 139-2019 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要求HJ1125-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RB/T 117能源管理体系 有色金属企业认证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15676和GB/T 36132所界定的及下列术语

8、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绿色工厂 green factory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GB/T 36132-2018,定义3.13.2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stakeholder可影响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受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自认为受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GB/T36132-2018,定义3.33.3稀土rare earth元素周期表中原子序数从57到71的镧系元素,即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

9、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和原子序数为21的钪(Sc)、39的钇(Y)共17个元素的总称,通常用符号RE表示,是化学性质相似的一组元素。目前在稀土工业及产品标准中,稀土一般指的是除钷(Pm)、钪(Sc)以外的15个元素。GB/T 15676-2015,定义2.13.4稀土采矿 rare earth mining指以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方式从矿床中采出稀土原矿的过程,以及采用溶液浸矿方式从稀土矿物中浸出获得稀土浸出液的过程。3.5稀土选矿 rare earth minerial processing指根据稀土原矿中稀土矿物和脉石的物理化学性质,将稀土及有价值矿物与脉

10、石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分离生产稀土精矿等产品的过程;以及从溶液浸矿获得的稀土浸出液中通过沉淀、萃取等化学方法生产稀土富集物的过程。3.6稀土冶炼rare earth metallurgy包括稀土湿法冶炼和稀土火法冶炼:湿法冶炼是以稀土精矿、富集物或含稀土的二次资源为原料,通过分解、浸出、分离提纯、沉淀结晶等至少一种工艺生产稀土化合物的过程;火法冶炼是以稀土氧化物或氯化物为原料,通过氟化、电解、热还原、真空还原蒸馏及精炼提纯等至少一种工艺生产稀土氟化物、稀土金属或稀土合金等产品的过程。3.7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rare earth seco

11、ndary resources是指从社会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产生的不再具有原使用价值的物料中回收稀土资源的生产活动。4 总则4.1 评价原则4.1.1 一致性原则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共7个一级指标。4.1.2 系统性原则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4.2 评价指标4.2.1 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

12、放、绩效共7个方面;在每个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在每个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一级指标中的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6个方面均参与评分,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足要求的程度。第三层级的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可选要求为先进性指标要求,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4.2.2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稀土采、选、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范围为: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5.2)15%;管理体系(5.3)15%;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产品(5.5)10%;环境排放(5

13、.6)20%;绩效(5.7)25%。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A。4.3 评价方法4.3.1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4.3.2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相关第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并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的评价结果对相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准确。4.3.3 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

14、分为100分。稀土采、选、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见附录A。对照附录A表A.1中具体条款,必选指标得分根据符合与否取0分或满分,可选指标根据符合程度在0分和满分之间取值。当某项评价要求不适用时,应将该项评价要求的分值平均分配给同一级指标下同一类型(必选或可选)的其他评价要求。当平均分配无法除尽时,其他指标项取0.5的整数倍,余数分配给自上而下与其临近的第一个指标项。4.3.4 评价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稀土采、选、冶行业先进水平或相关方要求确定评分标准,当工厂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满足既定的评分标准时即可判定为绿色工厂。5 评价要求5.1 基本要求5.1.1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5.1.1.1 稀土

15、采、选、冶工厂应依法设立,实施生产至少一年以上,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5.1.1.2 应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和行政处罚记录。5.1.1.3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工亡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和无较大及以上环保、质量等责任事故。5.1.1.4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5.1.1.5 能源消耗指标应满足稀土采、选、冶工厂执行的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的要求。5.1.1.6 工厂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GB 26451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5.1.2 基础管理职责基础管理职责(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和工厂要求)应满足GB/T 36132中4.3的要求。5.2 基础设施要求5.2.1 建筑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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