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战略全省各地民政事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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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编 全省各地民政事业发展概况 兰州市民政工作【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 一是全面落实了低保提标。全市从元月起城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10并已完全落实,三县保障标准为173元,五区为230元。分类保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低保对象中重病、重残人员普遍增发1020低保金。农村低保按照“低标准起步、逐年提高、尽力而为、应保尽保”的原则,确定保障标准不低于675元,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了保障标准,其中:低保标准最高的城关区为1200元,七里河区、安宁区1000元,西固区840元,榆中、永登、皋兰、红古为675元。二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运行机制。全市城市低保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断规范操作程序,完善了社区居民

2、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制度,按时准确上报低保人数,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各县区全面展开农村低保入户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把年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照户主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组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严格操作规程,积极稳妥推开。三是加强低保资金列支和管理。市、县(区)两级分别按10%的比例足额列支城市低保配套资金及提标资金,全年市及县区共列支低保金3200万元,全市3县5区全部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做到了专款专用,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同时制定了农村低保资金筹集办法,规定城中四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三县和红古区由市财

3、政承担,市、县区农村低保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其中市财政预算列支农村低保资金1182万元。全市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保障金15876万元,12月享受城市低保共有54146户、126529人,人均补差106元,保障面为6.8%。审批纳入农村低保共1.51万户、4.6万人,全年发放保障金1631万元,月人均补差30元。救灾救济 年内全市部分乡镇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干旱、冰雹、洪涝和山体滑坡等灾害,全市有63个乡镇(街道)、1019个行政村受灾,受灾人口77.5万,死亡1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85.3万亩,绝收33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近2.2亿元;灾害还毁坏住房10270间,其中倒房3991间、危房6279间。

4、全市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一是健全了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抓好救灾救济探视、救灾值班、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三缺户”核查、灾情信息上报等五项制度的落实,提高了救灾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开展灾民救助工作。3次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市重灾乡镇的农村“三缺户”进行了认真核查,确切掌握了“三缺户”人数及缺粮情况,并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分两次下拨救灾资金710万元,协调市、县区列支救灾资金269万元,救助灾民26万人次,保证了受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三是救灾款物发放管理。全面落实救灾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制度和核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了救灾款全部用到受灾群众的救

5、济上。同时对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在救灾款物上给予重点倾斜和救助。农村五保供养 认真组织对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并上报市政府颁布了兰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按照保障五保对象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实际需要,各县区制定了具体的五保供养标准,三县和红古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近郊四区的供养标准普遍高于1200元,最高的安宁区为4800元,全市集中供养标准平均为3021元,分散供养标准平均为2315元。同时,积极争取落实财政列支供养经费,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目前全市共有2712户、2883人享受五保供养,全年累计发放供养资金371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 从2007年

6、元月份开始,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一个降低(降低起付线)、两个扩大(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扩大救助病种范围),三个结合(医前救助与医后救助相结合、大病救助与常见病救助相结合、住院救助与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思路,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截止年底累计救助2411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22350人次,代缴参合、参保费35万元;实施住院救助1363人次,支出救助金266万元;实施门诊救助403人次,支出救助金7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一步完善救助网络,实施分类救助,特别是加强了对他们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以及残疾人的救助,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全年市救助站为符合条件的4178 名人员提供了救助。综合救助 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全面推行城市低保、贫困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义务教育的子女和特殊教育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资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新入学的特困家庭大学生实施资助;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廉租住房、租金核减、资助建房等办法解决贫困家庭住房问题;全面落实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费优惠政策。【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 组织召开了和

8、谐社区领导小组会议,出台了全市和谐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制定了和谐社区创建考核标准,确定了创建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将创建责任落实到了各部门。完成了“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07年社区办公用房新建、购买社区办公用房22处,总建筑面积达5400平方米,其中300平方米以上的12处,其余都在20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确定13个试点村,召开了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全面推开了试点工作。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指导61个城中村完成了“村改居”相关任务,已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并挂牌。继续开展农村图书室援建活动和万家图书进社区活动,制定了五年援建计划,今年

9、援建的73个社区图书室和21个农村图书室已基本完成。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举办了相关培训工作,全面推开了选举工作。加强村务公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落实了村务公开包村联系制度,村务公开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了100%,规范率达到了90%以上。【双拥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制定了2007-2010年兰州市双拥工作四年规划和2007年双拥工作安排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落实了市委、市政府50万元科技拥军资金,为36家驻兰部队基层连队援建了“军营图书室”。开展了“关爱功臣”活

10、动,狠抓了“天(水)兰(州)”、“兰(州)郎(木寺)”双拥文明线的创建工作。优待抚恤 市、县区优抚资金列支发放,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再次提高,定补金达到了275-355元,定补面达到100%;为476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748万元。完成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基本情况及政策落实调查审核工作。全市农村重点优抚对象2753人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在职重点优抚对象大部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8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退役士兵安置 提前完成了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7年转业士官的档案接收审查和报到工作。推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办法,为106名城镇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发

11、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60万元。军休服务管理 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市管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无经济收入家属全部纳入医保;协调成立专门机构,妥善解决了分散安置军休干部和军退职工的管理问题;开展了军休所维修改造工程,完成了年度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开展了创建“和谐军休所”、“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社会福利事业】民办福利机构 协调落实了对民办福利机构的水、电、通讯等优惠政策,全市公办民办福利机构达到了17家,床位数达到了2200多张 。 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了老龄工作先进县区、乡镇创建活动,落实各项老年优待规定。全年共为18

12、00名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120余万元。福利彩票发行 认真贯彻“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切实加强管理制度、诚信体系、技术系统、销售网络建设,福利彩票销量稳步增长。全市已筹备建成了第7家“中福在线”销售厅。全年销售福利彩票突破4亿元,位列全省第一。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社区服务设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了大滩儿童院项目建设步伐,完成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新建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生活区改扩建项目的立项工作,向省厅申报了4个县区级综合性福利院项目;争取“蓝天计划”、“爱心助老基金”等资金886万元,资助了县区社会福利院和民

13、办福利机构建设;积极筹措资金维修改造了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精神康复医院、救助站的基础设施,提高了福利服务水平。【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民间组织管理 坚持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的方针,全年共核准登记各类民间组织106家,其中社团2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8家,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年检率达到90%以上。开展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试点工作,在七里河区两个社区展开试点工作,探索出了一级登记、三级管理、登记与备案运行同步走、扶持成长、降低门槛的五项优惠政策等经验,并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召开了全市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现场会。在皋兰县开展了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试点工作。强化对

14、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活动,市电台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区划地名 全面实施数字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了道路命名和新门楼牌设置工作,完成了与定西、武威、临夏三市州的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妥善处理边界纠纷,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 开展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市办理结婚登记23000对、离婚登记4630对,没有发生婚姻登记违规现象。收养登记 依法做好收养工作,严格收养程序,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收养登记22件,依法办理10件。殡葬管理 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开展了集中整治殡葬违法行动,近郊四区基本杜绝了乱葬乱埋的现

15、象,全市共火化遗体7800 多具,查处殡葬违法36起,查处率达到了98%以上,没有违规现象发生。【社会慈善事业和捐助工作】进一步健全慈善组织,全市有3个区筹备成立了慈善总会。逐步完善社会捐助接收网络,已建成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中心1个,接收中心8个,接收工作站74个,接收工作点359个,基本上形成了“四级管理、三级接收”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网络。开展社会捐助,11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慈善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年底前已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款646.83万元,棉衣被23.86万余件。向庆阳灾区援助救灾资金5万元,运送棉衣被2万余件。 (兰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嘉峪关市民政工作【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 加强低保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 从2007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由15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残疾人每人每月193元。2007年新增各类低保人员1235人。全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7065户(次)35749人(次),发放保障金488.67万元。同时,我市物价上涨较快实际,全年发放物价补贴43.95万元。对低保对象分类排查,确定多层次、多元化的分类补差标准,确保了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规范工作规程和操作程序,对各类档案做到了统一装订。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了社区和村民低保民主评议制度,优化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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