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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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6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格的人员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2、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技改项目建设单位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25300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世纪大道16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5990其它仓储业占地面积(平方

3、米)24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7月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燃油(吨/年)电(万KW/年)0.1燃气(标立方米/年)燃煤(吨/年)其它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1-7,本项目主要用料为活性炭,不涉及其他原辅料。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且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无60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公司概况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

4、4日成立,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是国内研制耐高温涂料的著名厂家。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内,占地面积约8215.30m2。公司于2004年委托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吨有机硅耐高温涂料产品项目,并于2004年10月8日取得环评审批。该项目于2005年5月组织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5月18日通过了泰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无组织废气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鼓励企业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2018年,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治理,并

5、于2019年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1932120200000426。根据苏环办【2019】149号、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要求,目前企业危废贮存设施、场所尚不符合最新环保管理要求,应当按照危废贮存设施、场所要求完善自身管理体系,为此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工作对自身固危废设施规范化进行整改提升,全面规范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加固原有防渗、防漏等措施,增加视频监控系统,按照规范更换标识标志牌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等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四十九 交通运输业、

6、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的180-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类,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环评工作期间对项目建设所在地区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模式计算、环保措施论证等工作,分析预测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控制污染的对策措施,编制了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技改项目。2、 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1-1。表1-1 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方案表工程名称年周转量(t

7、/a)去向年运行时间技改前技改后增减量危废仓库(第1-1号)02+2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2400h三、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经查阅,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不属于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中的鼓励类、禁止类

8、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四、选址与规划符合性1、与园区产业定位的相符性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内,该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为:通过整合提升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包括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自行车件产业、机械装备产业,在转型升级中继续发挥传统优势;大力发展四大新能源产业,包括储能产业、节能减排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和光伏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竞争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科技研发和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和生活服务业,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根据泰州市九龙镇(新能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产业定位可知,泰州市四联

9、化工有限公司属于涂料制造业,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整改要求为不得扩建,仅能进行安全环保改造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仅对泰州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危废仓库进行规范化整治提升,不进行扩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整改要求。2、与园区用地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与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的相符性根据园区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园区实行集中供水、供电和集中污水处理。目前供水、供电接自城市管网,已得到保障;实现集中污水处理依托泰州市九龙污水处理厂。五、“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对照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

10、为: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距离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约1.4km,不在管控区范围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新增排口,不会倾倒在引江河内,因此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能满足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政发20201号的要求。表1-2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

11、积总面积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引江河及两岸各1000米范围-24.1524.15东1.4km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位于泰州北部与江都交界处至泰州与姜堰交界处,全长14.5公里,两岸宽度各1000米范围内。东西流向,其中,卤汀河至至引江河口段河面宽约160米,泰东河至卤汀河口段河面宽约120m-30.6730.67北2.3km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政发20201号的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18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内容,海陵区环境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PM10和PM2.5年均浓度和O3年均浓度值超过

12、二级标准,其余因子则均能满足要求,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为263天,优良率为73.7%,PM2.5平均浓度为47g/m3。其中四个国控点(国家对我市考核点位)优良天数为250天,优良率为70.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9g/m3,同比下降3.9%。均达到考核要求,

13、成为全省全面达到年度奋斗目标的三个城市之一。全市省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比例为91.7%。位列全省第一。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38个,其中一类功能区10个,二类功能区9个,三类功能区8个,四类功能区11个,昼间达标率为99.4%,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98.1%,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该技改项目为配套完善危废仓库的污染防护治理措施,因此本项目建设后会降低各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即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需资源为

14、土地资源和能源,项目不新增构筑物,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土地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为清洁能源,区域供电能力能满足项目需求,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4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不在生态红线管控范围内。5泰州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符合泰州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不在生态红线管控范围内。6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不属于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中(二)其他工业项目限批政策,园区外的工业企业只能实施以改造提升、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为目标的扩建、改建”中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7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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