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产品规划ZG某K0264制冷设备产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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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冷设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冷设备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制冷设备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评审、决定、送达、归档、期满换证、变更、补领证书、注销证书的办理。本事项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由市局实施。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2、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发布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7年4月4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719号3 许可条件3.1 有营业执照。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

3、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3.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申请要求4.1 申请人资格4.1.1 申请人主体条件a) 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b) 申请人在其住所外设点生产的,生产地应具有负责人营业执照或该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起申请,上级法人单位为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c)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各所属单位无论是

4、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1.2 申请人的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4.1.3 申请人应是制冷设备(具体产品见表4.1.1)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表4.1.1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及型式划分序号产品小类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标准一冷水(热泵)机组名义制冷(热)量24.36kW(2.1万大卡/小时)1户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名义制冷(热)量50kW户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GB/T18430.2-20012工商业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名义制冷(热)量50kW容积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GB/T1

5、8430.1-2001容积式水冷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3 热泵热水机热泵热水机GB/T18430.2-2001GB/T18430.1-20014 水源热泵机组水源热泵机组GB/T19409-20035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GB/T18362-2001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18431-2001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GB/T20107-2006二制冷空调设备名义制冷(热)量24.36kW(2.1万大卡/小时)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17758-1999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

6、机1 GB/T19413-2003低温单元式空调机2 GB/T20108-2006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直接蒸发式机组)GB/T19569-2004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GB/T18836-2002除湿机3 GB/T19411-2003全新风除湿机4 GB/T20109-20067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18837-20028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GB/T20738-20069汽车用空调器汽车用空调器5 QC/T656-2000三制冷空调末端设备及配套辅机10风机盘管机组风机盘管机组6 GB/T19232-2003柜式风机盘管机组JB/T906

7、6-199911组合式空调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1993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冷水式机组)GB/T19569-200412暖风机暖风机JB/T7225-199413暖通、制冷空调用通风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用双进风离心通风机JB/T7221-1994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JB/T9068-1999暖通、制冷空调用轴流通风机JB/T6411-1992屋顶通风机JB/T9069-200014制冷用阀门制冷用热力膨胀阀JB/T3548-1991制冷用电磁阀JB/T4119-1991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通电磁阀JB/T7223-1994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JB/T7230-1994制冷装置

8、用截止阀JB/T7245-1994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阀JB/T10212-2000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剂截止阀JB/T10648-200615制冷用换热器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冷凝器JB/T7659.2-1995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气冷却器JB/T7659.3-1995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JB/T7659.4-1995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JB/T7659.5-1995四制冷压缩机(输入功率5kW)及压缩冷凝机组16制冷压缩机全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GB/T10079-2001半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开启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GB/T18429-2001全封闭螺

9、杆式制冷压缩机GB/T19410-2003半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开启螺杆式制冷压缩机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QC/T 660-200017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JB/T9056-1999五冷冻冷藏设备18食品冷柜(额定总有效容积500L)食品冷柜7 JB/T7244-199419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8 JB/T6527-2006注:汽车用空调器无“制冷量24.36kW2.1万大卡/小时”的限制;属特种设备的壳管式换热器不包括在本细则规定的取证范围内;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无“输入功率5kW”的限制。4.2 申请人责任a) 申请人应理解掌握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

10、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719号的规定要求;应按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进行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在http:/网上可浏览或下载。b)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工作标准4.3条款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c) 申请人应在http:/网上填报申请事项,网上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d) 网上打印的申请书用A4复印纸。提交的资料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应准确,与表4.1.1中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一致。 e) 此事项的受理时间将以受理大厅收到全部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为您开出的受理通知书上。f

11、)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g)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

12、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评审期限完成接受评审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通知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4.3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3.1 新办 (见表4.3.1)申请人首次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申请人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因各种原因证书已失效,再次提交申请的。 4.3.2 变更:申请人持有现行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因各种原因需变更生产许可证的有关内容的。4.3.2.1 申请人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工艺或产品发生变化的(见表4.3.2.1)。-如迁址; 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单元内增加产品品种、增加生产地、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生产设备

13、或检验设备、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补充审查(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的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时);取证产品的部分内容注销;取证方式变更(集团公司的所属单位已经以所属单位名义获得了许可证,现将该证书转变为集团公司方式取证;以集团公司名义取证的所属单位,从集团公司中独立并单独取证); 4.3.2.2 申请人的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见表4.3.2.2)4.3.3 补领证书(见表4.3.3)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申请补领证书的。4.3.4 期满换证(见表4.3.4)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

14、前,申请期满换证的。期满换证时企业的申请内容与证书内容(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明细)不一致时,按首次申请的要求重新办理,但要交回生产许可证原件(一套)。未按规定期限提出申请的,按新办办理。4.3.5 注销生产许可证(见表4.3.5)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不再从事制冷设备产品的生产活动,申请注销证书的。表4.3.1 新办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形式要求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原件(1)申请书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及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写“无”;(3)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4)申请书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公章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完全一致。2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3份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限至少在两个月以内,有年度考核标识);(2)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IC卡1份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4*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性材料3份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注:住所外设点生产,生产地不具有负责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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