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投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地质勘察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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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地质勘察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地质勘察工程(二次招标)招标编号:G20120020053招标文件编制人: 孙 聆 资格(章)渝建招20050123审核人: 余立风 资格(章)渝建招20050125招 标 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九月 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25、投标文件的递交错误!未定义书签。6、发布公告的媒介37、联系方式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次招标和

2、不再招标121. 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目标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 费用承担141.6 保密141.7 语言文字141.8 计量单位141.9 踏勘现场141.10 投标预备会141.11 分包141.12 偏离152. 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及投标截止时间153. 投标文件15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53.2 投标报价163.3 投标有效期163.4 投标保证金163.5 资格审查资料163.6 备选投标方案1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64. 投标174.1 投标文

3、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 开标1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85.2 开标程序186. 评标186.1 评标委员会186.2 评标原则186.3 评标187. 合同授予187.1 定标方式187.2 中标通知197.3 履约担保197.4 签订合同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8.1 重新招标19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0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1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19.5 投诉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

4、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评标方法272. 评审标准272.1 初步评审标准27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73. 评标程序273.1 初步评审273.2 详细评审2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83.4 评标结果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 勘察要求及内容365.3、地质勘察成果要求37第六章 图 纸401. 图纸4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3目 录44一、投标函部分45(一) 投标函4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9二、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5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4(二)项目勘察机构55主要人员简历表56(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

5、7(四)信誉声明58(五)其他资料59三、技术部分(勘察大纲)6061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地质勘察工程(二次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地质勘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投【2012】5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岩土地质勘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总建筑面积约150万m2 (地上部分)。2.2

6、 招标范围: 包含建筑基础及市政道路等岩土勘察工作。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次性详细勘察,根据方案要求、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等资料,对房屋拟建区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关业绩。3.1.3重庆市市外勘察单位须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办理勘察入渝备案手续;3.2 本次招标不接

7、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2012年9月29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2012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

8、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2年10月8日12: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3-6365375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7楼1702室联系人: 孙先生电 话:023-63875872 传 真:023-6365305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

9、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3-6365375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7楼1702室联系人: 孙先生电 话:023-63875872 传 真:023-636530511.1.4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地质勘察工程1.1.5建设地点渝北区空港新城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重庆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出资比例100%国有

10、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基础及市政道路等岩土勘察工作。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次性详细勘察,根据方案要求、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等资料,对房屋拟建区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1.3.2工期暂定3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1.3.3质量目标地质勘察成果编制应符合相关规范,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文件和图件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

11、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重庆市市外勘察单位须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办理勘察入渝备案手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重庆市外勘察企业还须递交入渝备案手续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业绩要求投标人2009年-至今(工程竣工时间)至少有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1 个。(每个项目业绩须附勘察合同复印件,审查合格书及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平面图复印件)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按第七章招标人信誉声明格式提供若发现投标申请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或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则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无效。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2、1)项目负责人(即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高级技术职称(岩土工程及地质勘查类)。(2)项目负责人2009年-至今(工程竣工时间)至少有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1 个。(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复印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业绩须附勘察合同复印件,审查合格书及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平面图复印件)5.若投标人为市外地勘企业的,必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11 40号)通过了年度备案(其入渝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且备案

13、资质与本次招标的资质要求相适应; 6.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既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5万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承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5.3 本项目中标价1.5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按重庆市物价局渝

14、价(2011)462号文的规定执行。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3-63653752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12:00 时前,各投标人在重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内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10月9日17时00 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及质疑在重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解答。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在网上下载答疑补遗文件。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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