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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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2017-10-16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一年多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建筑业相关税收规定。为便于广大建筑业纳税人更好的掌握营改增政策,我们对建筑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整合,编辑了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如今后,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对政策进行调整,请按最新政策执行。一、主要文件依据(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二)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

2、06号)(TPSZSMART按:亲们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自2017年10月30日正式实施)(四)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

3、6140号)(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三、建筑服务税目注释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一)工程服务。工程

4、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二)安装服务。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三)修缮服务。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

5、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四)装饰服务。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五)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六)特殊税目注释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2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四、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方法增值税计税方法,包

7、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

8、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总包方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5月1日后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实质是为总包方的建筑老项目提供的服务,分包方可以选择按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4.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9、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地基与基础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基坑支护排桩,重力式挡土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土钉墙与复合土钉墙,地下连续墙,沉井与沉箱,钢或混凝土支撑, 锚杆,降水与排水地基处理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振冲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砂

10、桩地基桩基础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地下防水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细部构造;锚喷支护,地下连续墙,盾构隧 道,沉井,逆筑结构;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排水, 坑道排水,塑料排水板排水;预注浆、后注浆,结构裂 缝注浆混凝土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砌体基础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型钢、钢管混凝土基础型钢、钢管焊接与螺栓连接,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浇筑混凝土钢结构基础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2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

11、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砌体结构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填充墙砌体钢结构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 空间格构钢结构制作,空间格构钢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防腐涂料涂装,防火涂料涂装、天沟安装、雨棚安装型钢、钢管混凝 土结构型钢、钢管现场拼装,柱脚锚固,构件安装,焊接、螺栓连接,钢筋骨架安装,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浇筑 混凝土轻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墙面压型板,屋面压型板索膜结构膜支撑构件制作,膜支撑构件安装,索安装,膜单元及附件制作,膜单元及附件安装铝合金结构铝合金焊接,紧固件连接,铝合金

12、零部件加工,铝合金构件组装,铝合金构件预拼装,单层及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空间格构铝合金结构安装,铝合金压型板,防腐 处理,防火隔热木结构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防护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二)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三)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五、建筑业销售额的确定(一)基本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

13、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建筑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建筑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二)特殊规定1.扣除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

14、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工程材料款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1)开具货物(工程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中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和项目名称。(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分包方提供货物(工程材料)的条款约定(包括材料名称、数量及预算金额)。2.不属于混合销售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

15、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3.关于质保金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六、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预缴税款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预缴税款计算纳税人类型具体分类税款计算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二)预缴税款的核算管理1.分项目预缴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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