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后观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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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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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后观察制度1、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2、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和特殊人群(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心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护士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做好记录,必要时封存实物协助检验工作。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特殊用药如甘露醇、小儿钙剂、速尿、西地兰、化疗药物时,护士应加强巡视,建立巡视登记卡,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必须逐级报告护士长、护理部、药剂科,确保用药安全。4、护士应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5、护士应做好

2、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用药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病房药品管理制度1、为满足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需要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理工作。2、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由药剂科会同病室按需要设定品种数量,按照病室医师处方到住院药房领取,每星期补充一次(抢救例外)。3、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确需要配备少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须经院长批准,并按麻醉药品、精

3、神药品管理制度使用,用后必须登记以备查。4、病房小药柜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o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志,不得与其它药物混合存放。5、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6、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7、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并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制

4、度1、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细胞毒性药物、心血管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需要使用上述药物的情况。2、医师处方前必须询问病人是否用过此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等,并详细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将要使用的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用药后应在每日查房时向病人或其家属询问病人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有无不良反应等。3、病人或其家属向医师反映用药后不适感或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甄别药物不良反应或正常病程变化,并酌情进行解释、停药、换药、抢救等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或其家属的沟通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4、

5、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将要使用的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静脉滴注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视情况调节好滴速并留守观察20分钟后,方能离开;一组输液滴完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钟后再离开。其它方式注射给药的,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药品,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能离开。当班护士应每隔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5、护士交接班时,交班者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的观察。6、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

6、人及其家属以使其配合治疗。7、当班医生接到不良反应报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回避,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置;如确系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8、各临床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依据本制度制订本科室的重点药物清单、用药后观察制度及用药后观察程序。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1、各临床医生办公室、护士配药室、各药房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新版中西药注射剂配伍变化快速检查表(以下简称配伍检索表)。2、临床医生处方时,应尽量单独用药,必须配伍用药时应认真查看配伍检索表,选用无配伍禁忌的药品。3、药房接到有配伍用药的处方时,应复核配伍检索表,发现禁忌有权将处方退回给医师修改或重新处方。4、护士在使用输注药物前除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外,还应注意核对配伍检索表,把好输注前最后一道关。5、对配伍检索表上无明确表述配伍使用后变化情况的药品,应尽量避免配伍使用;只有在配伍检索表中已明确表述可以配伍的情况下方能配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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