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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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原则区别?区别: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造成或的货物损失,没有人为因素在内,而共同海损则是因采取人为的故意的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由受益方按获救财产的多少,按比例共同分摊。2.试简述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方式的主要特点。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银行对之负首要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

2、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它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定。3)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3简述信用证的定义和特点,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有关当事人分别能得到哪些好处?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付款承诺的书面文件。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银行信用,银行承担第一付款人责任;(2)信用证是自足文件,不依附贸易合同而独立存在;(3)信用证是单据的买卖,强调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信用证支付,对卖方来说,收取货款有了保障;对买方来说,减少了资金占用;对银行来说,只承担保证

3、付款的责任,从中可以获得利息和手续费等收入。4简述班轮运输的特点?(1)“四固定”即:船公司按固定船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航行时间表船行和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计收运费。(2)“一负责”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并负担装卸费用。简言之,即承运人管装管卸,装卸费用包括在运费内转嫁给运费的承担方。(3)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不计算装卸时间与滞期费与速遣费。5简述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关系?联系:信用证的开立是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的内容必须与合同内容相符.区别:(1)信用证一经开立即成为独立于合同的另一种契约,信用证的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以信用证中所列条款为

4、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定.(2)合同双方是进口人与出口人,信用证双方为开证行和受益人.6何谓信用证中的到期日,交单期和装运期?三者的关系如何?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视为提交单据的到期日信用证的交单期就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必须向银行交单要求兑付的日期。信用证的装运日期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接管的最后期限。提单出具的日期就是装运的日期。一般银行不接受迟于装运期后21天提交的单据,除非信用证有特殊的规定。但不管如何,所提交的单据不能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银行不接受超出信用证有效期间提交的单据。到期日(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船期;理想的到期日(有效期)=最迟装船期 +交单期。

5、在实际业务中,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通常是装运日期。信用证的到期日期同最迟装运日期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装运货物后能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制单,交单等工作。在我国业务中,若交单在我国,通常要求信用证的交单到期日规定在装运期后15天。有时规定最后装运期和交单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则为双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留出足够的时间制备单据向银行交单办理议付,承兑或支付手续。7试比较汇票、本票和支票的不同之处:区别主要有五个方面:基本性质不同,基本当事人不同,付款期限不同,当事人资金关系不同,出票份数不同。8一项有效的发盘应具备哪些条件?1)表明订约

6、意旨,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3)内容十分确定4)传达给收益人。9一项有效接受应具备哪些条件?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人;4)接受必须与发盘相符10.什么是贸易术语?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几种?贸易术语是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11.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三种:1932华沙-牛津条约、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6种贸易术语的交货点/风险FOB.CTF.CIF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以货物在装

7、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是在卖方所在处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即自卖方转移至买方。6种贸易术语不同点11简述FOB CFR CIF与FCA CPT CIP的主要区别1)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 CTF. 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CA. CPT. CIP则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且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单式运输,以及两种或两种以

8、上不同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运输。2)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TF.CIF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是在卖方所在处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即自卖方转移至买方。3) 装卸费用担负不同:按FOB. CTF. CIF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作业,各港口的习惯做法

9、又不尽一致,所以,在使用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转运费用由何方负担,在CTF和CIF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用由何方负责。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租船装运,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CPT.CIP术语),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FCA术语),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货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费用。这样,在FCA合同中的装货费用的负担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4)运输单据不同:FOB.CTF.CIF术语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FCA.CPT.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12

10、.简述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作为出口方,在履行出口合同中要做到哪几个一致?为什么?出口程序:备货、报验、落实信用证、运输、保险、报关、制单结汇、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出口人为了安全收汇,必须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所交付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一致,货物与单据一致。13.何谓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如何认定的?答: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一项免责条款:免除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免除延迟履行合同的责任。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解释:不可抗力事件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14.引起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包括

11、:自然原因:洪水、暴风,干旱、暴风雪、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社会原因:战争、罢工、政府禁止有关商品进出口等原因所引起的灾害。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必须慎重,必须与诸如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严格区别开来。各国法律一般都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自行商定不可抗力的范围。构成不可抗力的必备要素:1、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2、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所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预防而不能控制的事故 3、事故发生及后果使合同履行的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合同无法按条款履行。4、事故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和合同解除之前的有效期内。 5、事故的发生和后果无法避免

12、和克服。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履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如何处理?答:当不可抗力发生后,致使合同不能得到全部或部分履行,有关当事人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即对有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免负赔偿责任。15为什么说CIF合同称为“到岸价”是错误的?答:因为CIF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即卖方在装运港货物装上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16何谓象征性交货?国际贸易中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有哪些?答:卖方提交单据(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可推定为交付货物,即所谓象征性交货。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有CIF。17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点?答:1,仲裁

13、能够节省时间,节省费用。2,仲裁是终局性的。3,仲裁程序相对简单,能相对维护相互关系。18检验证书的种类?答:检验鉴定类证书、食品卫生类证书、兽医类证书、动物检验检疫类证书、植物检疫类证书、运输工具检验检疫类证书、检疫处理类证书、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类证书。19何谓索赔期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何规定索赔期限?答:索赔期限是指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自买方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之内。7.根据国际贸易实践,如果合同未作具体规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基本原则。答:1,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2,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同时

14、可预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3,由于受损害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使可能减轻而为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20.D/P和D/A有何区别的,对交易双方有何利弊?D/P是付款交单,即先支付相应货款再放行所属单证。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 D/A是承兑交单,即进口商承诺付款就可放行单证。若进口商的信誉有问题的话,出口商的款项就难以保证了。托收特点:出口人与银行的关系是委托被委托关系;出口人托收行代收行进口人银行三不负责不负责审查单据;不负责买方的付款;不负责货物;商业信用;托收的利弊:利:有利于扩大出口促进交易的达成,扩大出口;进口人资金占用时间短,甚至不占用资金做买卖;手续简便、费用较低;弊:有一定的风险

15、;收汇风险;其他风险;D/A风险大于D/P:不利于资金周转(D/P即期、D/P远期和 D/A);21为什么要催证、审证和改证?审证的依据是什么?(1)落实信用证是履行了出口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进出口业务中买方不按合同规定装让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提高履行率,催促买方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记是有必要的。信用证是根据合同确立的担又是独立于合同的文件,银行付款时以符合信用证的单据为条件的,所以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有必要审核信用证,经过审核发现信用证中存在问题不能接受,重新修改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2)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买卖合同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相一致。5.何谓信用证的有效期,交单期

16、和装运期?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如何?(1)信用证的“有效期”是信用证规定一个交单到期日和一个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地点。“交单期”是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由信用证指定银行提单交据需术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装运期”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接管后最迟日期。(2)实际业务中,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通常就是装运日期,装运日期和交单日期都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信用证的到期日也可被解释为交单到期日,而信用证的到期日同最迟装运日必须有一定间隔。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1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主要有两大类:(1)商品质量用实务样品表示;(2)商品质量用文字说明表示。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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