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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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公告为完善税收户籍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并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决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到10月底,对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件进行统一更换。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是我市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征管基础性工作。通过此项工作,一方面促进纳税人进一步提高依法纳税的遵从意识,履行向税务机关真实报告基本情况和信息的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是税务机关进一步理清登记户数、

2、掌握纳税人准确情况、提高登记信息准确性,为更有效的加强税源监控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讲,通过换证工作应达到提高纳税意识、盘清登记户数、准确采集信息,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税户的管理奠定坚实的征管基础。现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新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一)应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范围1、我市范围内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2006

3、年10 月31日前到主管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2、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以及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应当在2006年10月31日前到主管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二)应换发临时税务登记证件的范围下列纳税人应当在2006年10月31 日前到主管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办理换发或新办临时税务登记证: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

4、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三)应换发或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的范围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由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对临时发生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已经办理和应办未办扣缴税款登记的扣缴义务人都应当在2006年10 月31 日前携带组

5、织机构代码证书到主管的地方税务局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证,填写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已向税务机关报送过扣缴义务人登记表中有关内容的,可不再填写。二、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程序(一)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等资料,分别向主管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出换证申请,据实填写税务登记表;(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上述证表无误的,应当依法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审核发现纳税人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者所填表格有误的,应当责成其补正后予以换发;(三)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证件资料到税

6、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扣缴义务人按以上程序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填写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并在办理换证手续时,报送换证受理机关。三、违章处理 纳税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纳税人逾期不改、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收缴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需要填开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代开。 2007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件不再有效。本次换发税务登记证,是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税务管理,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工作,希望广大纳

7、税人积极支持配合。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联系一览表国税办税服务厅地址联系电话地税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玄武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玄武区珠江路308号83281027 83281106 玄武地税征收所珠江路306号2楼83281226白下个体办税服务厅白下区东白菜园21号7楼84542404 84526929 白下地税征收所龙蟠中路311号达美广场84794071秦淮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秦淮区马道街1号58070833 58070872秦淮地税征收所中华路534号52328037建邺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白下区鼎新路甘雨巷88号52852131 52852161建邺地税征收所止马营58号2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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