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专家会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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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会诊制度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会诊制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会诊专家小组名单组长: 成员:本院开设发热门诊,但不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发热门诊医护人员需做好患者的沟通、保护及隔离措施。1、首诊医生应清晰、详细、完整记录病历,对进入医院的可疑的急性呼吸道发热患者,经测试体温超过37.3,伴有以下流行病史或(和)职业暴露史者:(1)发病前14天内是否与同类患者有过密切接触;(2)发病前7天内是否到过疫区;(3)发病前14天内是否使用过野生动物;(4)发病前是否从事过新型冠状病毒

2、肺炎(以下简称新冠病毒)相关的实验室工作。2、 发热门诊医生在工作中凡遇疑似、疑难或危重病例,应立即电话通知医教科(5805)及院感科(5806),由医教科组织院内会诊专家小组会诊,经会诊专家小组确诊的患者相关材料立即报医教科,由医教科及院感科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报医院领导。3、经会诊专家小组会诊后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时,由医教科报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院感科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做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请求上级专家组进一步会诊或转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会诊流程示意图发热门诊医生遇到可疑的急性呼吸道发热患者,经检查后不能确诊。通知医教科启动院内专家会诊小组进行会诊经院内专家会诊小组会诊仍未能确诊患者经院内专家会诊小组会诊后的确诊患者医教科及院感科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安排转运患者。医教科报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院感科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上级专家组进行会诊或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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