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公司理财}国都号安心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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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本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和误导性陈述。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包括合同签署条款)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说明书对集合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

2、管人和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准文件(证监许可20081099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目 录第 1 部分释义1-1第 2 部分集合计划介绍2-6(一) 名称和类型2-6(二) 投资目标和特点2-6(三) 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设计2-6(四) 目标规模2-7(五) 存续期限2-7(六) 推广时间2-7(七) 每份集合计划面值和推广期内参与价格2-7(八) 推广对象和参与集合计划最低金额2-7(九) 推广机构和推广方式2-

3、8第 3 部分集合计划有关当事人介绍3-9(十) 管理人3-9(十一) 托管人3-10(十二) 推广机构3-10(十三) 管理人与托管人关系的说明3-10第 4 部分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4-11(十四) 集合计划的推广日期4-11(十五) 推广期每份集合计划的参与价格4-11(十六) 推广期参与集合计划份额的计算4-11(十七) 推广期参与集合计划的参与费率4-11(十八) 推广期参与集合计划的参与费用、净参与金额及参与份额计算4-11(十九) 推广期参与集合计划参与金额的限制4-11(二十) 参与方式、程序及最终确认4-12(二十一) 暂停和拒绝参与的情形4-12(二十二) 提前结束推广期的情

4、形4-12(二十三) 目标规模的控制办法4-12第 5 部分集合计划的成立5-13(二十四) 集合计划的成立条件和时间5-13(二十五) 集合计划设立失败5-13(二十六) 集合计划存续期内的份额限制5-13第 6 部分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6-14(二十七) 投资理念6-14(二十八) 资产配置策略6-14(二十九) 投资策略6-14第 7 部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7-18(三十) 决策依据7-18(三十一) 投资程序7-18(三十二) 风险管理措施7-18第 8 部分投资限制8-21第 9 部分集合计划资产9-23(三十三) 集合计划的账户9-23(三十四) 集合计划资产构成9-23(三十五)

5、集合计划资产的处分9-23第 10 部分集合计划的资产估值10-24(三十六) 资产总值10-24(三十七) 资产净值10-24(三十八) 单位净值10-24(三十九) 估值目的10-24(四十) 估值对象10-24(四十一) 估值日10-24(四十二) 估值方法10-24(四十三) 估值程序10-26(四十四) 估值错误与遗漏的处理10-26(四十五) 差错处理10-26(四十六) 暂停披露净值的情形10-28(四十七) 特殊情形的处理10-28第 11 部分费用支出和业绩报酬11-30(四十八) 费用的种类11-30(四十九) 不列入计划费用的项目11-32(五十) 税收支出11-32(五

6、十一) 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11-32第 12 部分收益与分配12-34(五十二) 收益的构成12-34(五十三) 净收益12-34(五十四) 收益分配原则12-34(五十五) 收益分配对象12-34(五十六) 收益分配时间12-34(五十七) 收益分配方式12-35(五十八) 收益分配比例12-35(五十九) 收益分配方案的内容12-35(六十)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报告12-35(六十一)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12-35(六十二) 收益分配的程序12-35第 13 部分存续期间的参与和退出13-36(六十三) 参与和退出场所13-36(六十四) 参与和退出的时间13-36(六十五) 参与和退

7、出的原则13-36(六十六) 参与和退出的程序13-36(六十七) 参与和退出的数额限制13-37(六十八) 参与费用和退出费用13-37(六十九) 参与份额和退出金额的计算13-38(七十) 参与和退出的注册与过户登记13-40(七十一) 拒绝或暂停参与、退出的情况及处理方式13-40(七十二) 巨额退出的情形及处理方式13-41(七十三) 重新开放参与或退出的报告13-42(七十四) 集合计划的非交易过户13-43(七十五) 其他情形13-43第 14 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期14-44第 15 部分集合计划终止与清算15-45(七十六) 集合计划的终止15-45(七十七) 集合计划应当终止的

8、情形15-45(七十八) 资产返还15-46(七十九) 资产清算主体15-46(八十) 清算程序15-46(八十一) 清算费用15-46(八十二) 终止与清算的报告15-46(八十三) 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15-46第 16 部分信息披露16-47(八十四) 资产管理报告16-47(八十五) 年度报告16-47(八十六) 委托人查阅16-47(八十七) 重大事项的披露16-47(八十八) 投资于存在关联关系股票的事项披露16-48(八十九) 信息披露方式16-48第 17 部分风险揭示及相应风险防范措施17-49(九十) 市场风险17-49(九十一) 流动性风险17-50(九十二) 管理风险1

9、7-51(九十三) 信用风险17-52(九十四) 合规性风险17-52(九十五) 委托人认知风险 可能存在由于委托人对本计划缺乏足够的认知和了解而造成的投资偏离预期的风险。17-52(九十六) 其它风险17-52第 18 部分其他18-54(九十七) 集合计划托管18-54(九十八)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注册登记业务18-54第 19 部分监管安排19-55(九十九) 计划推广、设立的监管安排19-55(百) 计划日常运作的监管安排19-55(百一) 计划终止的监管安排19-55第 20 部分特别说明20-56第 1 部分 释义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集合

10、资产管理合同指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包括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签署条款)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试行办法:指2003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04年2月1日施行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单位 “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本集合计划:指依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所设

11、立的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或说明书:指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一份披露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及推广机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交易过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权利义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费用及税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及估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及分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制度、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及清算、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提示等涉及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信息,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

12、管理委员会新股: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都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人或设立人:指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或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推广机构:指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代销机构。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或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个人委托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

13、以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委托人:指上述委托人(个人委托人和机构委托人)的合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指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推广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参与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参与人不少于2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可以依据试行办法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参与情况决定停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并宣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日期推广期:自中国证监会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启动推广工作,集合计划应当在推广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广、设立活动集合计划存续期:5年工作日:指上

14、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T日:指日常参与、退出或办理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的申请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开放日:指集合计划参与人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办理参与、退出集合计划手续的工作日推广期参与:指在推广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位的行为存续期参与:指在存续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位的行为退出: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根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卖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位的行为。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或委托投资资产: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委托人的意愿,参与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面值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份额为单位,每份额面值为1元。如计划发生分拆,每份额面值不因分拆发生变化。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每份额面值和净值皆为1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基金红利、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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