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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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七月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7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5122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目录一、绪言1二、释义1三、基金管理人4四、基金托管人12五、相关服务机构15六、基金的募集18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1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2九、基金的投资28十、基金的财产34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34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38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39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0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41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43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5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47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47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47二十一、其他

3、应披露事项48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49二十三、备查文件49附件一50附件二62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一、绪言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

4、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5、,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二、释义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托管协议:指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协议作出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

6、: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人):指依据中华人民

7、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直销机构: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即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

8、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投资人申请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9、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10、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同一个基金账户下的一个交易账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及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元:指人民币元;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

11、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法定代表人:杨凯生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1日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5105号经营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募集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联系人:朱碧艳联系电话:010-65179888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存续期间:持续经营(二)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会成员杨凯生先生:董事长,博士。1996 1999年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19992004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2004年至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

13、副书记、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Lawrence David Haber先生:董事,硕士。1979-1983年所罗门兄弟经理。1983-2004年美林公司首席财务官。2004年至今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全球首席财务官。Marcus Angell Lane Everard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90-1998年瑞士信贷金融产品部,常驻伦敦董事总经理。1998- 2001年CSFB,常驻伦敦和香港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今私人投资者,常驻香港和日本。高明女士:董事,硕士。1999-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助理。2001-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

14、2至今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李扬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1989-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2003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牛大鸿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1995-2000年ASIAN MERCHANTS PTE LTD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2000年MERCHANTS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副总裁(兼)。2000年至今PHQ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执行总裁。孙月英女士:董事,学士。1998-2000年中远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0年2月-2000年12月中远集团总公司, 副总会计师。2000年12月至今,任中远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徐志宏先生:董事, 博士。2000-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1-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资金营运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2年至今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总经理。郭特华女士: 董事, 总经理, 博士。1994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副处长,19982005 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历任处长,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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