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讲公务员关系的产生变更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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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公务员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王锴,一、产生,(一)调任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 1、调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6)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产生,2、不得调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产生,3、调任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2)提出调任人选; (3)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4)组织考察; (5)集体讨论决定; (6)调任公示

3、; (7)报批或者备案; (8)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何为“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的10月底。,一、产生,2、录用程序 (1)录用计划:国务院工作部门公务员的录用计划,由国务院各工

4、作部门申报,国务院人事部门确定。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公务员的录用计划,由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申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编制,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其程序和审批权限。 (2)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并向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报考者发准考证。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小时135道题,100分)和申论(2个半小时4道题,100分)两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五部分。申论考

5、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一、产生,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必要时,根据职位要求,面试内容可以增加其它测评要素。,2012年外交部面试

6、题,1、大国崛起,你认为国家竞争力重要还是人的竞争力重要?(10分钟准备、3分钟演讲) 2、你最艰难的一次选择? 3、你有什么爱好? 4、你的同事小王去年筹备处里的联欢会,地点选择上有失误,今年领导让你负责,小王做你的助手,但他不配合你的工作,你怎么办? 5、一个部委的副局长给你们司打电话,要求见你们的副司长,你都要询问哪些信息?,一、产生,(4)报考资格复审 (5)体检 注意,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6)考核: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并听取群众

7、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7)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公务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一、产生,(三)聘任制 1、聘任的条件 (1)积极条件:专业技术职位(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辅助职位(普通文秘、书记员、资料管理、文件分发、数据录入等)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聘任制。 (2)消极条件:涉密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2、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3、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实行协议工资制。,二、变更,(一)转任 (1)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

8、成员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2)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内转任。 (3)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5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公务员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二)挂职锻炼 公务员可以到上下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三、消灭,(一)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辞职 1、辞职与免职 (1)辞职是公务员自愿、主动提出的,免职是任免机关单方面做出的,无须征得公务员本人的同意,而且公务员必须服从; (

9、2)辞职通常是公务员因个人原因而提出,免职则需要法定的事由,包括转化职位任职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退休的。 (3)公务员辞职后,与国家机关的人事关系解除,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公务员被免职后,只是职务关系发生变化,公务员身份仍保留。 2、辞职与辞退 (1)辞职时公务员自愿提出的,是公务员的权利;辞退是由公务员所在机关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是机关单方面的行为,是机关的权力。 (2)辞职一般是因为公务员个人原因提出的,辞退则有法定事由。 (3)辞职享有其他法定待遇,但没有辞职费;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三、

10、消灭,3、辞职的类型 (1)辞去公务员职务 第一,自愿辞职: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30日内审批,对领导90日内审批。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开除。 第二,不得辞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密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三、消灭,(2)辞去领导职务 第一,因公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

11、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辞职的,由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委员长会议将其辞职请求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

12、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三、消灭,第二,自愿辞职:领导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三,引咎辞职:领导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第四,责令辞职:是指担任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由任免机关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三、消灭,(三)辞退 1、予以辞退的情形: (1)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

13、,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开除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 2、辞退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失业保险。 注意,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按“低于公务员办事员的最低工资,高于社会救济”的标准发放,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发三个月;满两年的,发四个月;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一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辞退费停发:(1)领取期限届满;(2)重新就业;(3)参军;(4)出境或出国定居;(5)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三、消灭,3、公务员被辞退后,5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 4、不得辞退: (1)

14、因公致残,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第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三、消灭,(四)退休 1、退休的条件: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2、提前退休的条件:工作满30年或者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满20年的。,男女退休年龄不同是否违反平等?,我国对于男女退休年

15、龄的规定,主要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男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为:(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和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54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16、的;(3)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是否存在不同? 首先,男女退休年龄属于同一规范系统。其次,男女退休年龄的比较点和差异点在于,如果将工人或者干部作为比较点,则男女构成差异点;如果将劳动者作为比较点,则工人和干部构成差异点;如果以年龄作为比较点,则对于男性工人来说,年满60周岁和不满60周岁就构成差异点;如果以工龄作为比较点,则工龄满10年与工龄不满10年就构成差异点;如果以工作能力作为共同点,则具有工作能力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就是差异点。当然,本文主要讨论男女构成差异点的问题。 审查基准的选择 将男女作为分类标准是一种基于性别的分类。那么,对此应当采取哪种审查基准呢?虽然性别也属于一种个人无法改变的特征,但并不属于孤立并分散的少数,也不属于在政治上没有影响力的群体,所以不适宜用严格审查基准。但是,性别属于一种基于偏见或刻板印象的分类,所谓刻板印象,或者称为想象的差异,是与真实的差异相对应的。亦即这种差异与真实情况并不完全吻合,而往往是基于偏见而产生。这种偏见就是认为妇女比男性在体力上更弱、工作能力上衰退地更早,但是真实的情况却是,我国女性的平均寿命比男性长3岁。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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