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顺德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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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 德 地 税(纳税辅导资料)一、专题讲座 房产税讲座二、征管动态 顺德市地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 关于失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免收工本费的通知 关于征收2002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三、纳税向导 您的社保缴费单据领取了吗 哪些业户可申请购买发票 关于个体工商户建帐的有关规定 申请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应报送哪些资料 税款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担保债权先后支付顺序 三项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收调整规定四、咨询问答五、政策摘录 六、办税员之声 诚信纳税结硕果七、税海拾贝 中国古代税收定额征收方式的起源八、地税短波九、广而告之 顺德市地税发票抽奖第十七期抽奖结果 关于开通顺德地税网站的通

2、知 专题讲座房产税讲座 一、基本法规(一)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以房产的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二)征税范围和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是指:1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2县城是指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3建制镇是指镇的行政区域范围,包括所辖的行政村。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3、税征税范围内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包括房屋租赁)的房产。(三)计税依据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出租房产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没有记载房产原值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参照同时期的同类房屋,核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纳税人对原有房产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地增加其房产的原值。房产租金收入是指由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人取得的出租房产的收入。(四)税率和应纳税额:1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

4、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五)政策规定1征税规定(1)“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应征收房产税。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埸所。而房屋以外的各种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池)、油池(柜)、酒窖、酒精池、糖蜜池、变电塔、船坞、砖瓦窑、石灰窑、干燥窑、熔矿炉等,均不征收房产税。(2)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但在基建工程结束后,这些房屋连续使用的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3)已税房产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竣

5、工后的原值不论是否比原有的原值增加或减少,在纳税期内,都不进行补税或退税,在下一个纳税期才按扩建、改建、装修后的房产原值计税。(4)工商部门提供给业户经营农副产品的农贸市场房产,无论是临时或固定摊档,均免征房产税;提供给业户生产经营或出租与其他单位使用的市场房产,应按房产租金收入或摊位费收入视同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如摊位费与其他工商收费划分不清的,可按市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5)新建房屋的建成以工程验收完毕日起计算,并从建成的次月起计算征税;未办理工程验收前已使用、出租或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从使用、出租或借出的月份起,按工程预算造价减除30%后的余额计算征税。工程结算后的房产原值,不论比预算

6、造价增加或减少,对已征税款都不办理退、补税。(6)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市级地方税务局审查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纳税单位使用或者企业恢复生产使用的,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7)承租人将租用的房产进行维修、改造,若干年内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应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如原有租约的,按租约租金计税,如无租约的按支付的修理费作为租金计税。(8)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由纳税人申请,经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核实,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9)经批准领取营业执照经营商品房的单位,其建成的商品房,亦属房产,为了照顾经营商品房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未出售前,暂缓征收房

7、产税。房产出售后,由购买者按规定缴纳房产税。(10)企业将承租的房产进行加层、扩建或拆除重建,双方协议对加层、扩建、重建新增加的房屋面积,在若干年内,由承租企业使用不交房租,期满后承租企业无偿将房产归原房主所有,承租企业在无租使用期间,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11)小型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给单位和个人经营的房产,仍由出包、出租的企业缴纳房产税。(12)企业的房产,除所属的学校、医院,以及能够划分清楚的医疗室、幼儿园、托儿所的房产给予免征房产税外,其余的房产,不论生产或生活使用,都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13)对单位和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14)其它方面: 对私人出租房产

8、与自有经营房产的界定:凡房屋的产权人与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同属一人,作为自有房屋处理;亲属之间的房产转借行为经有权部门出具证明的可视作自有房产处理,但仅限于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夫妻之间,其他亲属关系一律按出租房产处理。对私人出租房产实行最低定额标准管理办法。 根据各地区房屋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按旺淡程度划分不同的地区类别,设定各地区类别的最低租金标准,凡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协议所列租金高于最低租金标准的,可按协议注明的租金计缴税款,否则,按最低租金标准计税。2免税规定: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按规定缴纳房

9、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所使用的房产和出租的房产,不属免税房产,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6)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免税单位和纳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免征或征收房产税。(8)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二、征收管理(一)税务登记1新办登记房产税

10、纳税义务人在发生应税行为三十日内应将房产的坐落地址、房屋的结构、面积等资料,据实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分局申报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1)自用房产的纳税人:营业执照影印件;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房产证照影印件;记载房产原值的固定资产帐簿影印件;其它资料。(2)出租房产的纳税人:营业执照影印件;租赁协议;其它资料地方税务分局对房产税纳税人采取只登记不发证的形式进行纳税登记。2变更税务登记对房产出租或自用的房产税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况的,应于二十天内向原地方税务分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房屋产权全部或部分发生转移;(2)房屋由于扩建、改建或购置而使建筑面积、房产原值发生变更;(3)房屋租赁合同

11、、协议的更改,月(年)租金额的调整;(4)纳税人办理登记后,因变更经营使用的房产的。(二)纳税核定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记载自用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的资料的,依据其报送的资料计算年度应纳税款;不能提供的,由主管地方税务分局按核定的房产原值和租金收入征税(核定办法按市地税局规定执行)。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应在纳税核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纳税核定送达纳税人。(三)纳税期限1按房产余值计税的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2按租金收入计税的房产税,纳税期限为租赁协议所载收取租金的次月的十日内,但每次收取租金的间隔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3对纳税人(代理人)的生产经营税金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其

12、房产税可以采用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征收,纳税期限为每月的一至十日。(四)纳税申报1纳税人在房产税纳税期限内,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直接到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办理纳税申报。2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办理纳税申报。3税款预储的纳税人可以到地方税务分局指定的银行(信用社)办理纳税申报。(五)税款征收纳税人的申报方式确定后,按全市规定的相应的税款征收规程征收入库。(六)申请审批事项1延期入库申请纳税人按期纳税有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由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地方税务分局接到纳税人申请后按延期申请审批程序处理。2减免税申请纳税人申请减免房产税,

13、必须向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申请减免税原因,提供真实的数据资料,如实填写减免税申请表。地方税务分局接到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报告后,按减免税申请审批程序处理。(七)征管措施1根据私人出租房产的特点,对私人出租房产的征收管理可通过委托街道办和管理区代征代管或委托代理人代扣代缴的办法。2完善开业房产登记制度,加强源泉控管。建立制度,通过电脑登记管理档案资料,在企业新办登记时对经营用房屋进行电脑录入,通过建立电脑档案,堵塞偷逃房产税的漏洞。3房产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界定:(1)房产的税务登记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办理的,视为房产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房产税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

14、人缴纳;(2)房产产权所有人办理税务登记后,未有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主管地方税务分局以书面通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在一定期限内通知房产产权所有人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办理纳税申报,超过期限仍未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办理纳税申报的,视为房产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房产税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三、违章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四)纳税人构成偷税、抗税行为的,应由税务稽核检查部门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征管动态顺德市地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国税函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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