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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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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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局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预案一、总则目的为有效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应急管理能力和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做好甲型HINI流感疫情期间猪肉等类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猪肉等类市场交易安全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州市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委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预案。方针防治甲型HINI流感遵循“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方针。应急级别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97号)精神规定,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2、分级标准如下:1、一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发生一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实施一级应急响应。2、二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发生二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实施二级应急响应。3、三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发生三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视疫情情形,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实施三级应急响应。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市局组成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及其级别,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办公室、市场科、公平交易科、消保科、经检支队、个体科、法

3、制科、监察室、计财科、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甲型HINI流感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挥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建。主要职责如下:(1)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2)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指挥部;(3)针对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预警工作。部门职责分工1、市场科调查甲型HINI流感疫情情况,研究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

4、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检查各地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防疫防控工作。2、办公室承担综合性的文字材料工作。将各部门提供的素材资料综合整理后反馈给有关部门,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市场甲型HINI流感疫情情况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3、经检支队负责查处疫情发生期间发生的违法经营染疫猪肉类产品和防疫疫苗、物品、物资的恶性案件和跨县、区的大要案件,并进行个案指导。4、消保科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区对从事猪肉等类产品经营的市场主体执行猪肉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12315行政执法网

5、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猪肉等类产品信息的调查、核实、查处工作;加大猪肉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保障猪肉等类产品交易安全。5、个体科积极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宣传防控甲型HINI流感知识和办法,提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落实防控甲型HINI流感责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财务科负责做好有关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的经费保障工作。7、监察室负责对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甲型HINI流感工作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和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8、法制科负责做好有关甲型HINI流感案件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并对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通

6、报。9、信息中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传递提供专用信息通道,保障应急响应期间信息网络畅通稳定。组织运行体系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监管、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与市局预案相适应的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疫情,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指挥机构,接受市局及上级机关的指挥和部署,实现应急联动。1、市局内部运行机制对甲型HINI流感疫情,市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包括:(1)信息核实汇总。接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发生甲型HINI流感疫情通报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

7、机关有关本辖区发生甲型HINI流感疫情报告后,市场科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指挥部。(2)决定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3)制定应急措施。应急指挥部下属应急办公室,要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导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4)应急处理报告。应急办公室应将市场防控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导部;应急状态解除后,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市局党组。2、县、区工商局组织运行体系县、区工商局要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本辖区发生甲型HINI

8、流感时,县、区工商局要按照市局和各自的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威胁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三、信息监测信息来源与分析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研究分析疫情发展变化趋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突发疫情发生报告对本辖区出现的甲型HINI流感疫情,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1、一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县、区工商局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突发疫情所在地工商所可在报县、区局的同时报市局应急办公室,也可直接上报省局应急办公室。2、二级预案所针对的情

9、形,事发地县、区工商局必须在4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3、三级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县、区工商局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事发地县、区工商局的应急处理情况,须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1、一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发生甲型HINI流感地区、须坚持每日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情况;尚未出现甲型HINI流感的地区,要实行“零报告”制定,每日报送辖区情况;一旦出现甲型HINI流感病例,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2、二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至少三日一报;应急

10、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3、三级应急预案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至少一周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四、预警预防市局预警市局根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情况通报,对市场监管需要提前做好的应对准备和预防工作,以紧急通知或电话、传真形式发布预警。各县、区预警各县、区工商局应根据本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通报,对市场监管需要提前做好的应对准备和预防工作,发布预警。预警级别按照甲型HINI流感疫情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三级。分级标准如下:1、一级预警:当地发生二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2、二级预警

11、:市内发生三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3、三级预警:适用于甲型HINI流感病毒进入易发、高发期,有可能出现市场交易潜伏染疫猪肉等类产品情况;我市周边市县发生甲型HINI流感疫情,染疫猪肉等类产品有可能通过市际边界市场交易将病毒传染到我市。五、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1、市局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一级预案。市局局长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各有关科室作为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召开有关科室参加的指挥部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下发各县、区工商局,指导全系统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县、区,市局要分批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

12、2、疫区应急响应(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2)迅速关闭疫点及其猪肉等类交易市场,并协助有关部门作好防控工作。关闭疫区范围内的活猪市场,同时综合性集贸市场内亦一律停止猪肉等类产品交易。(3)对猪肉等类产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除可能导致市场传播甲型HINI流感的隐患。(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疫区周边工商局对市场进行驻场监管,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市际边界猪肉等类贸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对猪肉等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疫区猪肉等类产品和病死猪肉等类产品流入市场;对不符合猪肉等类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

13、停业整顿。(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猪肉等类产品、病死猪肉等类产品和未检疫猪肉等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相关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6)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实施猪肉等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内猪肉等类产品经营者挂牌经营,标明猪肉等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7)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甲型HINI流感传播的责任。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责任书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防控甲型HINI流感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并

14、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8)加强对猪肉等类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落实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猪肉等类产品通过市场传播甲型HINI流感。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猪肉等类产品行为,对交易染疫猪肉等类造成甲型HINI流感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非疫区应急响应非疫区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抓好市场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猪肉等类市场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全面清理检查市场,防止疫区活猪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要重点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的巡查。市边界地区、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地区、

15、养殖大户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猪肉等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染疫猪肉等类产品流入市场。4、应急保障(1)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级预案启动期间,市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科室的有关人员,以及相关县、区的工商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2)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市局机关保证有专人值班,各县、区随时向市局报告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监管状况,市局开通的专用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相关科室领导干部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各县、区局机关要设立专用电话,确定专人值班,及时上报最新情况,接收上级的相关批示。县、区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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