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证照分离”改革-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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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二、审批层级和部门自治区级自然资源部门三、改革内容根据宁夏“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自然资源部门实行告知承诺: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全面梳理现有审批流程。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3.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下)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实行告知承诺,自然资源部门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因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国土空间规划资质认定相关事宜,城乡规划资质认定事项暂停办理中,具体举

2、措参照中央层面填报)。四、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3、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部门规章】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住建部令第32号修订)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第十六条第一款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许可,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第十七条第一款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五、许可条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事项包含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发、变

4、更、换证、补证、注销(乙级及以下)五个子项。(一)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发(乙级及以下):1.乙级资质(1)法人资格;(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3)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4)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5)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2.丙级资质(1)法人资格;(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

5、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3)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4)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5)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变更(乙级及以下):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撤销或者更名,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或者变更手续。2.企、事业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且具备资质证书变更的相关条件。(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换证(乙级及以下):1.企业具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规定的式样有变。(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补证(乙级及以下):城市规划

6、编制单位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5)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销(乙级及以下):1.企业具备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企业依法申请注销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六、材料要求(一)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发(乙级及以下):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3.单位法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及工作简历(职称证);4.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注册规划师注册证书等);5.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土地证或房产证);6.相应技术设备发票;7.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承诺书。(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变更(乙

7、级及以下): 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3.人员变更要提供任职或任命文件及相关职称复印件和原件。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承诺书。(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换证(乙级及以下):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换证申请;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原证件;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承诺书。(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补证(乙级及以下):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补证申请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承诺书。(五)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销(乙级及以下):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销申请;2.资质证书正、副本。 七、承诺时限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发(乙级及以下)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

8、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其中,专家评审及公示公告时间不计入时限。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变更、换证、补证、注销(乙级及以下)即来即办。八、办理程序(一)申请机构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或到自然资源厅办事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并向资质认定部门提交签章后的承诺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二)办事窗口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三)资质认定部门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对于机构首次申请或者检验检测项目涉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应当及时进行

9、现场核查。九、监管措施(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于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的,由资质认定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许可决定,并予以公布。被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规划编制成果不具有指导或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加强信用监管。对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作出虚假承诺的,由资质认定部门将其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予以公示,该申请机构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十、承诺书示范文本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承诺书(文本格式)本机构 (单位名称)就申请审批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丙级)认定事项(新申请、延期、变更、补正、注销),作出下列承诺:(一)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真实、准确;(二)具备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并接受后续监督检查;(三)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所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四)所作承诺是本机构的真实意图表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申请机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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