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河涌保洁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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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河涌保洁项目项目编号:GX16513001采 购 文 件 采购人: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六年四月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GX16513001目 录0H0H0H第一章 投标邀请6H6H6H11H1H1H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H7H7H52H2H2H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8H8H8H203H3H3H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9H9H9H284H4H4H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10H10H10H385H5H5H第六章 附 件(格式)11H11H11H47广州

2、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GX16513001 0B0B0B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河涌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X16513001。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河涌保洁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40919。四、采购数量:详细请看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内容每年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服务期流溪河人民币1713640元/年人民币51409

3、19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详细请看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 六、供应商资格:1、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须包括水域

4、范围的清捞和收集内容);4、 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须包括水域范围的清捞和收集内容)复印件(原件备查);5)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

5、件;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凡不提供原件的一律不予以报名;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6、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 日 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 日 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4月20日至2016年4

7、月26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84208 传真:020-3680772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 园3栋4楼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20-85530825-638传真:020-85520192 邮编:510640(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20-85530825-638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9日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河涌保洁项目 73 1B1B1B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

8、览表序号项 目主 要 内 容(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壹仟肆佰元整(¥51400元)收取投标保证金方式只接受银行转账(由投标单位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以收款行收到时间为准)保证金汇入户址收款单位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广州工业园支行账 号:44001470513053003668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2)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3)采用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政府采购投

9、标担保函。(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服务类中标金额100万元1.5%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0.8%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0.45%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0.25%收费依据及方法: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直接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4)统一结算币种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5)投标有效期自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

10、6)投标文件数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要求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唱标信封一份(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9:30。(8)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9)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0)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邀请(11)投标限价人民币1713640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一、 说 明1 招标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

11、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甲方”系指采购人。2.5. “乙方”系指中标单位。2.6. “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2.7. “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2.8. “中标人”系指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9.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

12、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货物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2.10.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11. 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3 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 合格的投标人3.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3. 符合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

13、求的特殊条款。3.3. 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除联合体外(如允许),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3.3.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3.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4.1. “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4.2.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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