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园林规划)佛山市顺德区均荷路改造工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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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区均荷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 佛山市顺德区均荷路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09年6月第二卷 技术规范第5篇 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编写第100章 总 则第101节 通 则101.01 范围1. 本规范适用于佛山市顺德区均荷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管理。2. 本规范对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一章节的施工要求中均对质量标

2、准、质量等级、检验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 本规范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一个整体。4. 凡本规范或与本规范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需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我国公路工程的常规作法。101.02 定义1. 本规范中使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用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等标准文件中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2. 凡在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名词,其含义

3、为:日历日:日历上所示的每一天。工作日:除了双休日与法定假日以外的每个日历日。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和合同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员。工程或工作、作业:指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地推及的,为本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与维护所需要的劳务(包括管理)、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提供。图纸:由业主在合同文件中列出的、或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变更的、满足设计要求的总体图、标准图、构造图以及表格、资料、说明。施工工艺图: 要求承包人提供并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表、施工工艺

4、转化图、应力图表、装配图、安装图、结构骨架图或其他补充图纸或类似资料。变更令: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第51条的规定所发出的指令。3. 本规范的编写,分别按章、节、小节、条、款、项、目序列表达,在规范条文中相互引用时,其表示方式示例如下:300章、400章301节、302节301.01小节、301.02小节301.01-1条、301.01-2条301.01-1(1)款、301.01-1(2)款301.01-1(1)a项、301.01-1(1)b项301.01-1(1)a(a)目、301.01-1(1)a(b)目101.03 缩写词1. 国家协会与标准本规范中采用以下各缩写词来表示国家、工程建设标

5、准化协会、各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与规范。GB、GB/T、GB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ECS、SHC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JGJ、JGJ/T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标准JT、JT/T、JTJ、JTJ/T、JTG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TB、TB/T、TBJ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行业标准DL、DL/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HG、HG/T,HGJ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SL、S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YB、YB/T,YBJ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行业标准JCJ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工业行业标准YD、YD/T、YDJ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行业标准2. 计量支付单位计量支付单位

6、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米(延米)m毫米mm微米m平方米m平方毫米mm立方米m千克kg吨t牛(顿)N千牛(顿)kN帕(斯卡)Pa千帕(斯卡)kPa兆帕(斯卡)MPa摄氏度天d小时h分min秒s101.04 标准与规范1. 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它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2. 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业主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业主的决定执行。采用新标准、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3. 对于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时,承包人应在

7、42d前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应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4. 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a. 本规范。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 有关部门标准与规范。101.05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1. 一般要求(1) 用于工程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要求,并能做出保证质量的作业。(2) 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路基、路

8、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财产或其它公路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3) 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必须严格执行。若监理工程师发出了变更指示,承包人就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要求执行。2. 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1) 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其他机械。(2) 如果承包人要求使用非规范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一变动的原因。(3) 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4) 如果

9、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工程师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仍使用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进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5) 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101.06 工程量的计量1. 一般要求(1) 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

10、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2) 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3) 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4) 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示。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5)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保存。(6) 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

11、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7) 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8) 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9) 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标号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 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它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2. 重量(1) 凡以重量

12、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2) 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工程师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依据。(3) 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4) 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

13、、楔块、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重量。(5) 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每辆货车还应标示清晰易辨的标记。(6) 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的允许偏差。3. 面积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计量。对于面积在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4. 结构物(1) 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2

14、) 水泥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m3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3) 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表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5. 土方(1) 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prismoidal formula)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监理工程师可指示采用似棱体公式。(2) 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与填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3) 用于

15、填方的土方量,应按压实后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来计量。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4) 在现场钉桩后56d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断面图连同土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理工程师指定。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工程师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6. 运输车辆体积(1) 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车辆装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2) 用于体积运输的车辆,其车箱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3) 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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