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灯火****19 文档编号:138097725 上传时间:2020-07-13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33.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触电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触电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触电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2013年10月目 录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1事故类型11.2危害程度分析1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3 组织机构与职责24 预防与预警24.1危险源监控24.1.1 监控方式24.1.2 监控方法34.1.3 预防措施34.2预警行动44.2.1预警的条件44.2.2预警信息的发布44.2.3预警行动55 信息报告程序55.1报警系统及程序55.2现场报警方式65.3事故报告内容65.4报告时限76 应急处置76.1 响应

2、分级76.2 响应程序76.2.1应急指挥96.2.2应急行动及现场紧急处置96.2.3资源调配96.2.4 应急避险96.2.5 扩大应急106.3 应急结束106.4 处置措施106.4.1 应急处置次序106.4.2 触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07 应急主要物资与装备保障117.1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与装备数量117.2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与维护117.3应急物资设备的使用11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触电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触电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事故类型触电事故是建筑行业的五大伤害事故之一,根据医学实验,只要大于50毫安的电流从人体一侧进入,流经心

3、脏部位时间大于一定时间,就会引起心室颤动,心室颤动是触电致死的主要原因。触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两种:电击和电伤。电击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机体组织受到刺激,肌肉不由自主地发生痉挛收缩造成的伤害。严重的电击是指人的心脏、肺部、神经系统受到损伤,乃至危及生命的伤害,电击触电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单相触电;二、两相触电;三、跨步电压触电。电伤电伤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与电击相比,电伤属于局部性伤害。电伤的危险程度决定于受伤面积,受伤深度,受伤部位等因素。从事故分析得出结论,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电击造成,通常说的触电事故基本上是指电击而言。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有关资

4、料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及坍塌这五类事故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85%以上,其中触电事故占20%左右。如果发生触电事故,往往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具体表现为:1、人员伤亡。触电会导致伤亡者本身的生理和心理伤害,伤亡者亲属的心理伤害。不仅当事人的受伤害,还有当事人亲属或者旁观者的伤害。2、经济损失大。触电事故会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拖延工期,财产损失。并会引起抢救医疗费用,事故现场维护、清理、恢复、事故经济赔偿等经济损失。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预防为主”的原则。2、发现有人触电,要沉着冷静于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要先做好防跌

5、措施后方切断电源,以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的刹那间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抢救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严禁用手去拉拽触电者。3、坚持“统一领导,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消除危险”的原则。4、坚持“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3 组织机构与职责本预案是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详见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6、。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4.1.1 监控方式项目部要严格掌握事故现场易发生触电的危险源并定期对此类危险源进行辨识,根据危害程度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公示。对涉电的作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业旁站,及时制止三违行为。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必须做到电气布置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专职电工按规定每天要对在用电气系统进行巡检,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维修处置。加强对作业人员做好用电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建筑行业特种作业有关规定,所有电气安装、接线,维修等作业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无证者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所有电箱、用电

7、机具的金属部分必须要进行接地(零)保护。电工作业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要按规定定期送检,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失效的要马上更换,脚手架、起重设备的吊杆吊臂要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每季度对接地极用专用仪表测量接地电阻,每月要对机具、线路进行一次绝缘电阻的测量,不合格的要进行更换或维修。项目部每周要对施工用电进行一次检查。4.1.2 监控方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导致可能出现触电不安全现象,必须对此进行制止,对一些安全设施出现损坏,缺失的要进行补救,对不听劝告的要坚决进行停工。在接到强风警报、大暴雨预报、大雾预报时要及时对施工作业作出调整,停止露天

8、作业,并做好预案应急响应的前期准备。 4.1.3 预防措施一、对涉电作业的安全要求(1)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导线或电缆不能随地拖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2)配电箱内电器绝缘外壳,不能因高温而变色、裂纹、缺损、且无带电体外露,必须设有专用工作和保护接零端子。(3)箱内接线,必须排列整齐,不得有松动,各电源支路应有标志铭牌,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准确切断电源。(4)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灯头线路,在灯头损坏时,应通知电工及时更换。(5)在地下室等危险场所施工,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普通照明灯具不能代替行灯使用。(6)金属照明灯具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室内灯具高度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7)电

9、工要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及其配电设备的电气性能,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8)进入设备的电源线应穿管保护,管口密封,防止油污或水滴入管内.严禁任何带电线路通过设备.防止导线绝缘损坏时设备带电。(9)当设备需带电进行试车或检修时,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并严格执行带电作业安全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移动设备,必须断电。(10)设备的保护接零(地)要连接牢固,引线截面要符合要求,不得采用2.5MM2 以下单芯铝线,接线端头应用螺帽,配以弹簧垫圈,当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时,保护接零(地)必须保留。(11)设备的保护接零由专用保护接零线提供,不得将设备的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更不允许

10、利用设备本身代替工作零线。(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 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要求使用5芯电缆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13)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开、箱内无杂物、不积灰。(14)配电箱制作要统一,做到有色标、有编号、内外油漆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电箱底标高1.3-1.5米。(1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严禁夯打电源线。(16)使用振动棒(板)的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损漏电。(14)电工、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有效操作合格证,要建立档案进行管理。(15)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

11、,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二、建立旁站检查制度项目部所属各作业队各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对涉电作业的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并指导施工;项目部安检工程师以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涉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状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能进行涉电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员要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控、旁站,及时制止三违现象。涉电作业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三违现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要迅速将情况上报到各作业队技术主管和项目部。4.2预警行动4.2.1预警的条件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安全隐患、三违现象应立即制止并要求整改,如出现

12、有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时应立即实施预警。电工巡检中发现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要马上进行处置,事态严重的,要马上报告项目负责人要求停电停工抢修。对非持证电工违章进行电气作业,要马上制止,对不听从劝告的,任何人均有权向项目负责人,安全主管报告。当接到有雷雨大风、台风的预警信息时,项目部要组织人力对电杆,电箱进行必要的加固,大雨过后必须由电工对所有电气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有电钱脱落,断落在地时,应及时报告并在周边作出安全隔离措施,提醒他人不要接近。4.2.2预警信息的发布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涉电作业安全隐患、三违现象等险情,如出现有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时都要立即以快捷的方式,如运用固定电话、

13、手机或口头等形式发出警报,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安质人员和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组织整改或避险。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预警后,应立即调查了解情况,对接到一般伤害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后,立即启动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后,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启动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4.2.3预警行动(1)项目负责人、安质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避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办法切断“事故危险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状态和趋势,同时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的事故,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14、,请求启动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项目部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2)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险情,制定事故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范的对象、范围,提出防治措施,确定防治责任人。(3)事故险情有可能涉及伤害到周边群众和社区时,经公司或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分头立即向周边群众和社区通告,并向当地政府以电话方式报警,以便做好人员疏散避险。(4)对可能引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险情,经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应当在发现险情后1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5 信息报告程序5.1报警系统及程序事故发生后或有可能发生事故时,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调查掌握情况后,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对可能发生人员伤害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本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实施自救,并通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各成员部门以及应急工作组负责人。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的事故,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3)报警网络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代表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发现人报告支报告图02 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