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与防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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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7月10日,煤气安全与防护技术,(适合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操作工安全培训),第一部分 煤气站危险作业管理,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 二、受限空间内作业 三、设备检维修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 五、起重或吊装作业,煤气站常见危险作业种类,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1 名词解释 动火作业 hot 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 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

2、的区域。,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2 动火作业分三级 : 特殊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2.1 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煤气站内只有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没有二级动火,煤气设备、管线和焦油管线动火,与煤气相连的蒸汽管线动火,都是特殊动火作业。,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2.3 二级动火作业 2.3.1 除特

3、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2.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3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3.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办理相应的作业票。 3.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3.3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我公司规定:监火人

4、一般由管理人员、安全员、班组长担任,每年接受48学时的安全培训。监火人成功监火一次,公司奖励10元,擅离职守处罚100元。,我公司规定:操作人员负责清除现场易燃物品,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点必须配置灭火器,由动火人负责(谁动火谁负责);监护人验收。,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3.4 隔离、清洗、置换、检验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AQ 3022-2008第5.2规定执行。,一、煤气

5、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3.5 距动火点各距离内的防范 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 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0 m范围内不得在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3.6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8 在铁路沿线(25 m以内)进行动火

6、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3.9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3.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3.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12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我公司规定:使用液化气瓶罚款5000元。氧气瓶和乙炔瓶同放一车上使用

7、罚款5000元。乙炔瓶躺放罚款5000元。,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4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4.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4.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5 动火作业前采样分析 5.1 取样点要有代表性。较大:上、中、下; 较长:分段

8、; 外部:10m半径内环境 5.2 取样时间:注意两个30min。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 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5.3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4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发生炉煤气爆炸下限4% 便携式检测仪: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 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6 作业人员管理 6.1 动火作业负责人 1、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2、早来晚走、检查现场。拿你是问 3、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

9、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6 作业人员管理 6.2 动火人 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 应随身携带作业证。,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6.3 监火人 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动火人、现场负责人清理现场,

10、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6.4 动火部位负责人 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2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6.5 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6.6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

11、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7作业证的管理,我公司规定: 一、每个车间配备13套市局的作业票。动火作业严格使用市局的动火作业票。承包商在允许动火作业区动火,车间可审批。安全技术部归档,保留1年。 二、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三、特殊和一级动火由分管安全领导批准,二级动火由安全技术部批准。 四、动火证不得空项;动火人持票动火。 五、动火作业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

12、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一、煤气站内设施动火作业管理,8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8.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8.2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8.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1 名词解释 1.1 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1.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2.1 受限空间作业前

13、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2 安全隔绝 2.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一般是盲板、拆管。 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2.2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2.4 煤气炉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2.3 清洗或置换 作业前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要求: 2.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2.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CO、H2S 2.3.3 可燃气体浓度:发生

14、炉煤气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2.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2.4.1 自然通风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 2.4.2 强制通风必要时采取。 2.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2.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2.5 监测监察检查测量分析 2.5.1 基本要求同动火作业。 2.5.2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2.5.3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

15、复作业。 4.5.4 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2.5.5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2.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2.6 个体防护措施 2.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2.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2.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2.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二、

16、受限空间作业管理,2.7 受限空间照明及用电安全 2.7.1 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2.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2.7.3 临时用电按GB/T 13869 规定办理用电手续,架设和拆除。,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2.8 监护 2.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手势)。 2.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2.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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