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解读(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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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科技发展研究科技发展研究 第 8 期 (总第 447 期) 上海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16 年 07 月 25 日 编者按编者按:继上期,本期重点对该计划的实施与具体资助策略进行研究。供参考。 分类分类式式管理管理、多样化、多样化资助资助 全面提高资助有效性全面提高资助有效性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解读(下解读(下)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自正式实施以来,参与计划 执行的 11 个联邦机构共发布了 500 多个研究招标公告,征集了超过 60 万个创新研究课题,资助了 14 万余项项目,投入资金达 372 亿美 元以上。在鼓励小企业参与创新活动、

2、推动新技术成功商业化、扶持 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均做出了巨大贡献。SBIR 的成功并非 偶然, 其中完善的、 体系化的资助策略是助其成功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一、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标准标准简单明确简单明确,境内外企业认定严格境内外企业认定严格 SBIR 的资助对象定位于美国境内最具创新活力的创业型小企 2 业。其认定标准简单明确、可操作性强。首先,首先,明确“小企业”为规 模不得超过 500 人的营利性组织(包括各种具有隶属关系的机构)。 其次,其次,针对是否为美国“境内”,从所有权结构和隶属关系两个方面 做了严格的规定(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资格指南(修订版)。 所有权结构方面所有权结

3、构方面:根据该指南,具备申请资格的美国境内的 小企业是指该企业 50%以上的股份由美国公民或获得永久居住资格 的外籍居民持有, 或由另一个 50%以上股份由美国公民或获得永久居 住资格的外籍居民控制的营利性组织完全持有。 隶属关系方面隶属关系方面:在具有隶属关系的申请企业资格认定方面,小企 业局基于所有权、期权、可转换证券、并购协议、管理权归属、一致 利益、分支机构、合资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对申请小企业是否与 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控制的企业存在隶属关系做出判断, 并制定 了严格明确的判断标准。 另外,另外,针对风投公司、对冲基金与私募投资公司所属的小企业,针对风投公司、对冲基金与私募投资公

4、司所属的小企业, 指南另行做了具指南另行做了具体规定。体规定。由于 SBIR 的主要政策目标群体是那些 难以有效获得研发资金来源但具有商业化潜质的小企业, 因而对于已 经能够吸引外部投资的小企业,即风投公司、对冲基金与私募投资公 司所属小企业的申请资格做出了严格规定, 以防止公共研发资金的无 效、低效使用。其中,医学研究院、能源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投入项 目资金不得超过 25%,其他机构不得超过 15%。 二、资助方式:二、资助方式:分阶段分阶段、多样化资助,完善资助链多样化资助,完善资助链 研发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研究与开发”、“商业化”不 同阶段,具有不同特点,所需要的有效的支持方式也

5、不尽相同。基于 此,SBIR 将小企业研发项目划分为三个阶段,采取高度竞争性的、 基于市场价值的资助策略, 每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方式与融资模式均不 3 相同。 一是可行性研究阶段一是可行性研究阶段:广撒网,为研发阶段做准备。广撒网,为研发阶段做准备。 1. 以机构自身研发需求确定招标范围以机构自身研发需求确定招标范围。根据 SBIR 的规定,各参 与机构需要在各财政年度开始(10 月 1 日)前,完成项目征集(招 标)公告的起草、计划和发布工作。为了吸引更多的小企业参与,各 机构每年至少发布一个项目征集(招标)公告,公告中应详细描述与 机构自身研发需求密切相关的课题,并设立可行性方案的提交期限。

6、 2. 通过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遴选项目遴选项目。在项目评审方面,SBIR 采取简化方 式,由项目研究领域 5 位最具权威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进行评议(须 签字声明与项目没有经济利益关联),具体的评估标准包括:企业质 量、创新程度、技术含量、市场潜力。同时充分考虑申请项目的市场 或技术风险与资助机构需求之间的平衡。 由于该阶段将为后期研发阶 段的资助提供决策依据,因此,在项目立项前,申请企业还需递交研 发阶段的研究计划。 3. 资助经费资助经费较少, 以较少, 以 SBIR 投入为主投入为主。 受资助的小企业最多可累 计获得 15 万美元的资助(各机构可增加资助额但不超过限额的 50%)。但在实

7、际操作中,很多在该阶段获得资助的项目往往由于种 种原因未能进入研发和商业化阶段, 这就导致一些小企业倾向于多次 重复申请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资助。基于此,SBIR 设立了资助机构准 入门槛,包括研发阶段进入率基准包括研发阶段进入率基准1与商业化率基准与商业化率基准2,以期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二是研发阶段:根据上一阶段的表现开展持续性资助。二是研发阶段:根据上一阶段的表现开展持续性资助。 1 研发阶段进入率基准是指,在特定时间内(5 个、10 个或 15 个财政年度)已获得 20 次以上可行性研究 阶段资助的小企业,顺利进入研发阶段获得资助的最低次数。 2 商业化率基准是指,在特定时间内(5 个、

8、10 个或 15 个财政年度),已连续获得 15 次研发阶段资助的 小企业,进入产品推广和商业化阶段并将其研发阶段的研究成果进行商业化的最低次数。 4 1. 从可行性研究阶段中遴选项目从可行性研究阶段中遴选项目:任何未得到可行性研究阶段 资助的小企业都不得申请研发阶段的资助。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是 参与机构可根据获得“小企业技术转移项目”(STTR,1994 财年开 始实施)可行性研究阶段资助的小企业的表现、研究的技术价值与商 业潜能,直接提供研发阶段资助;二是 2012-2017 财政年中,医学研 究院、 国防部与教育部三个机构有权向未经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小企业 直接提供研发阶段的资助(须向小

9、企业局递交有关书面说明)。 2.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重点关注未来商业化潜力。重点关注未来商业化潜力。如能否运用于私人部门、 满足公共部门的需求、 能否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等。 具体评价标准包括: (1)小企业此前将其研究成果商业化的成功经验;(2)小企业在研 发阶段能够从私人部门或其他非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资金来源获得 资助的承诺;(3)小企业关于产品推广和商业化阶段研究课题的说 明。获资助的企业应提交项目成果具体的商业化计划书。 3. 资助经费较多,资助经费较多,SBIR 投入为主。投入为主。研发阶段的资助经费以可行 性研究阶段的为基础,资助时间由企业与资助机构商议确定,最长一 般不得超过 2 年。

10、企业通常最多可连续获得 100 万美元的资助(各机 构可适当增加额度,但不超过限额的 50%)。此阶段企业需完成主要 (至少二分之一)研究与开发工作,对于后续研究,还可以获得一次 二阶段后续资助,其限额与首次的资助相同。此外,参与机构还可根 据具体情况向企业提供研发阶段特别资助作为补充, 但三次的资助总 额一般不超 100 万美元,最高不得超过 150 万美元。 三是产品推广和商三是产品推广和商业化阶段:寻求其它资金支持完成后续工作。业化阶段:寻求其它资金支持完成后续工作。 在资助范围方面在资助范围方面: 已经获得研发阶段资助并完成合同规定任务的 企业中,80%以上的企业可以进入产品推广和商业

11、化阶段。SBIR 对 进入该阶段的小企业不再设定前置条件和时间限制, 前两个阶段中关 5 于企业规模的限制也不适用于该阶段。 在资助经费方面:在资助经费方面:进入该阶段的小企业,SBIR 一般不再对其进 行资金资助3,小企业需要从原资助机构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政府采购 计划、私人投资者或是资本市场寻找资金,完成后续研究工作,主要 包括:将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商业化应用;通过项目产品或服务获得政 府采购合同;开展进一步地研发工作。 三、几点启示三、几点启示 一是建立多部门参与和跨部门协同机制。一是建立多部门参与和跨部门协同机制。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 划改变了过去仅由科技部门提供企业资助的状况, 而建立

12、起了一个以 小企业局为核心,以跨部门政策委员会为沟通桥梁,涵盖了几乎所有 关键产业部门的整体性科研计划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值得上海乃至我 国借鉴,建立以推进中小企业发展为目标的综合性实体机构,形成多 部门参与和跨部门协同机制,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二是建立建立跨机构的协调沟通跨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机制。 美国将小企业创新研究跨机构 政策委员会作为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协调机构,共同制定政策建 议,极大地提高了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的运行效率和效果。我们在实 施中小企业创新计划过程中,要探索建立跨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加 强科研计划数据库建设, 并提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与研发阶段资助规 模的灵活

13、性。对市场潜力巨大,但尚未进入产业化阶段的研究提供跨 机构的联合支持。 三三是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和项目的商业潜力是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和项目的商业潜力。从美国 SBIR 的经验 来看,实际需要和项目的商业潜力是实施资助的重要前提和原则,而 非单纯的“研发能力”。因此,上海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创新资助 时,应重视从实际需求出发界定资助范围,并提高项目未来的市场潜 3 但 SBIR 仍保留该阶段以及最终的项目数据所有权。 6 力在资助评估中的权重,实施基于市场价值的竞争性资助策略。 四四是强调资助的阶段性是强调资助的阶段性。 SBIR 资助策略的最大特色就是阶段性, 即从可行性研究到研发、再到商业化,根据前一阶段的资助效果决定 后一阶段的资助对象,而非“一通到底”的一揽子资助。上海为中小 企业提供研发创新资助时,可考虑分阶段资助,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 于维持和提高企业在获得资助后的创新动力。 执执 笔:笔:朱春奎、李朱春奎、李 燕燕 整整 理:薛奕曦、理:薛奕曦、汤天波汤天波 责任编辑:张宇飞 编辑:张 虹 联系电话:64311988-471 传真:64315005 地 址:淮海中路 1634 号 412 室 邮政编码:20003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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