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煤矿安全综合评价标准范本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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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赣煤安字2010200号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煤炭集团公司、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江西省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201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经2010年12月8日局务会研究,同意备案,现将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及各煤矿企业。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江西省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2010年修订版)江西省煤炭学会二一年十二月十日目 录1 前言22 评价和危险源评估内容23 评价和危险源评估工作依据34 工作程序7附录A:主要资料清单11附录B:

2、评价系统图13附录C: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表141 前言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的意义在于可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安全评价与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监察工作不同,安全评价是从系统安全的角度出发,分析、论证和评估可能产生的损失和伤害及其影响范围、严重程度,提出应采取的对策措施等。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是指通过对煤矿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其生产过

3、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审查确定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结论的活动。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的前置条件。2 评价和危险源评估内容2.1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内容(1)识别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2)评价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对确保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说明现

4、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3)评价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明确其是否满足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4)评价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5)评价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明确是否形成了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对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于一矿多井的企业,应先分别对各个自然井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然后再根据所属自然井的安全评价结果对全矿(企业)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3 评价工作依据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规程、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5、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8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10月30日劳动部第4号令发布);(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

6、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9)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 32号) (10)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1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12)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13)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14)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2007年1月31日);(15)安全

7、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2号令,2009年7月1日);(16)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2010年9月7日);(17)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修订版);(18)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19)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20)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2006);(2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9号令,2009年5月14日);(22)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23)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24)关

8、于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07188号);(25)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2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7)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28)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88)煤安字第237号);(29)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30)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31)煤矿井下安全标志(AQ1017-2005);(32)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33)煤矿职业

9、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34)煤矿救护规程(煤安字1995376号)及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35)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2009年9月21日);(36)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MT632-1996);(37)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8)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AQ1023-2006);(39)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40)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行2007167号);(41

10、)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7号);(42)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43)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44)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45)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安监总煤装200849号);(46)关于印发的通知(赣煤安字2010163号);(47)关于印发的通知(赣煤行管发20073号)。4 工作程序4.1 前期准备工作安全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工作人员认真

1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近三年新颁发与修改的规程、规范、标准等文件,提高对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的认识。明确对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意见,研究、确定评价工作的思路和基本原则,统一认识,统一评价法律、法规、标准依据;统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险有害因素程度评估方法;统一评价单元划分方式方法等,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做好开展评价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安全评价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应签订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

12、价合同,明确双方职责,评价工作完成期限等有关事宜。安全评价机构应对项目进行风险性评估,确定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评价人员,进入现场调查,了解企业状况,对被评价的企业做好评价标准宣传贯彻及现场交底工作,明确评价工作对象、范围及评价程序、方法,提请企业提交有关资料(详见附录A)。4.2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分析、评估识别、分析所有危险、有害因素,是研究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是保证系统安全的重要手段,按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的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结合煤矿企业实际,以煤矿开采技术条件为基础资料,结合现场调查,识别、分析危险、有害因素。为保证全面、有序地进行识别,防止出现漏项,宜按评价单元分别进

13、行识别,识别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过程,是系统安全分析的过程。根据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定矿井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内容、时间进行评估。4.3 划分评价单元煤矿企业安全现场综合评价涉及面广,范围大,危险、有害因素复杂,一般应划分若干个评价单元,在评价单元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矿井整体评价,评价单元划分方法较多,根据我省煤矿企业情况,拟以矿井安全生产系统划分以下评价单元(以下简称系统):(1)安全管理系统;(2)开采、爆破系统;(3)通风系统;(4)瓦斯防治系统;(5)防灭火、防尘系统;(6)防治水系统;(7)提升、运输、压气系统;(8)供电系统。4.4 评价

14、方法根据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煤炭企业的特点、范围及规律,能够收集到的资料情况、评价目的与要求、安全评价人员状况等,选用安全检查表法评价。以确定的评价单元,编制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系统图(见附录B),其内容应函盖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主要事项,评价方法以查阅资料和现场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必备条件,通过安全检查表法对煤矿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等方面的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对矿井安全给于客观的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及建议。4.5 现状调查分系统根据评价内容,逐项开展现状调查,弄清企业实际上那些达到要求,存在什么问题,分项填写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表(见附录C)。现状调查是一项十分艰苦细致工作,是评价工作的基础,现状调查务必要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避免评价失实。4.6 系统及矿井安全评价各系统通过现场调查,填写评价表,分析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提出该系统评价意见及实现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建议。系统内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表中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全部内容及其他系统的必备条件)全部符合,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则确认该系统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否则就不符合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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