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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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甲方:(培养学校)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丙方:(市(州)教育局)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为做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及就业工作,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协议签订的前提第一条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经甲方和丙方审核,认为乙方符合公费教育师范生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公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制订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专业的

2、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公费师范生。将公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第三条 按照培养优秀教师的目标,制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第四条 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收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第五条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订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办法,录取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第六条关心公费师范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三、乙方的权利和义

3、务第七条 持本人或本人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公费师范生。第八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第九条在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按月领取生活补助。延长修读年限期间,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第十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一条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第十二条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十三条按照甘肃省公费师范生教育的相关政策,

4、履行相关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市县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不少于六年。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至少一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第十四条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在培养期间可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生源市(州)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研究生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

5、,不享受公费教育教育经费补助。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第十六条 具有推免资格的须经生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可进行推免,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生源市(州)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可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生源市(州)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累计6年。除上述情形以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提出公费师范生年需求建议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第十八条 做好接收和安排公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

6、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第十九条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至少一年。保证公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为乙方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乙方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第二十一条 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五、终止协议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

7、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六、解除协议及处理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二)自动放弃甲方学籍。七、违约情形及处理第二十四条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同违约处理。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毕业后未按协议约定从事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的,

8、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二)毕业后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未满6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数(包括离开当年)乘以六分之一作为退费比例计算,一次性向丙方退还相应比例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八、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第二十六条 甲、乙、丙三方均根据国家有关制度或规定,在保证没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且也不会与各自承担的涉及其他方面的义务相冲突的情况下,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实际履行本协议,否则视为本协议无效。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未满18周岁,除本人签字外,须由其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丙方(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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