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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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措施的公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2号)精神,交通运输厅结合实际,制定了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措施,现予以公告。一、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丙级、机电专项资质认定)(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乙级、丙级、机电专项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业绩、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企业提交告知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二)设定依据【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

2、令第279号)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第四十六条: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70、71项: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71项: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

3、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部门规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三)审批层级和部门自治区级交通运输部门(四)许可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第七条 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本规定附件1、附件2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五)申请材料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六)程序环节申请

4、人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或到窗口进行线下申请。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七)监管措施监管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具体事项委托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管内容:1.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2.是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3.是否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4.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5.是否认真履行监理义务。具体流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自

5、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对当年在全区承担监理工作任务的监理企业进行督查检查。针对监理人员进场履约情况、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情况、监理程序和现场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发现并认定问题,进行信用评价,问题严重的移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进行处罚。监管结果的运用:1.依托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对监理企业承诺的各类业绩(人员、企业业绩)内容进行重点核查;2.审批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对企业承诺的事项全覆盖和重点核查,做到事后重点核查、强化事后监管,做到事后核查和监管不缺失、无死角;3.压实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中的监理责任,引导其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

6、,完善诚信建设和信用评价机制。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4.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对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丙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仪器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企业提交告知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二)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第二十四条“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行

7、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部门规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第八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

8、行政许可工作。”(三)审批层级和部门自治区级交通运输部门(四)许可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第七条 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本规定附件1、附件2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五)申请材料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六)程序环节申请人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或到窗口进行线下申请。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七)监管措施监管方式:开

9、展“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具体事项委托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管内容:1.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2.是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3.是否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4.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5.是否认真履行监理义务。具体流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对当年在全区承担监理工作任务的监理企业进行督查检查。针对监理人员进场履约情况、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情况、监理程序和现场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发现并认定问题,进行信用评价,问题严重的移交自治区交通

10、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进行处罚。监管结果的运用:1.依托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对监理企业承诺的各类业绩(人员、企业业绩)内容进行重点核查;2.强化审批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对企业承诺的事项全覆盖和重点核查,做到事后重点核查、强化事后监管,做到事后核查和监管不缺失、无死角;3.压实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中的监理责任,引导其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完善诚信建设和信用评价机制,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道路货运经营许可(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1.对道路货物运输申

11、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管理制度、人员及车辆等)实行告知承诺。企业提交告知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二)设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

12、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第七条 从事客运经营、货运经营、客运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依法取得许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审批层级和部门设区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四)许可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

13、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 年第17号)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

14、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五)申请材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告知承诺书(六)程序环节申请人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或到窗口进行线下申请。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

15、理由。(七)监管措施监管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全区道路货运经营监督管理,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道路货运经营进行具体监管;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机构进行检查执法。监管内容:1.承诺事项是否涉及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2.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3.道路货运人员、车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4.道路货运企业、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审;5.是否存在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各级窗口将审批结果录入道路运政管理系统留档,并报送至本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道路货运管理业务的科(股)室,由业务科(股)室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监管结果的运用:1.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在60天内开展许可条件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视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2.按照公布的“两库一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录入行业信用信息平台;4.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向社会公布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四、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对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和专业证书、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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