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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高容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扩大产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二一年十月一、项目概况1、立项依据(1)项目名称: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高容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扩大产能项目;(2)项目投资:7068万美元;(3)审批部门:湖州市环保局。2、建设地点:湖州市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3、建设性质:扩建。4、建设规模:年产4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总容量约为240
2、万kVAh。5、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二、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正常工况下,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硫酸雾的地面小时、日均贡献浓度较小,在叠加背景最大监测值后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铅的地面日均贡献浓度在叠加背景最大监测值后符合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7355-1987)。铅及硫酸雾对敏感点的贡献值也都能达相应环境标准。非正常工况下,根据预测铅的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及各敏感点的日均贡献浓度均有上升,因此必须切实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去除效率,杜绝事故的发生。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保护距离,但结合GB/T13201-91标准所计算的防护距离及GB11659-89标准所规定的防护
3、距离,本项目最终的卫生防护距离定为500m。根据县政府承诺,拆迁完成后,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本项目生活污水直接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70%回用于电池冲洗,剩余30%进入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项目固废主要有含铅危废、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能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固废的处置能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请有资质单位(长兴超日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各类固废能做到分质、分类妥善处理,做到零排放。本次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达工业企业厂界
4、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拆迁完成后,距离厂界500m以上,声环境影响不大。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表1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类别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一期二期(本项目)废水生产废水PH、铅1、管网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2、第一类污染物车间达标。3、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斜板沉淀等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4、预计投资1000万元。与一期共用达到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接管标准,铅浓度达到第一类污染物车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废气熔铅炉、铅带制造、电池极板制造、和膏区、绿色配装区铅尘、铅烟1、对熔铅炉、铅带制造、电池极板制造、和膏区、绿色配
5、装区产生铅尘部位进行集风收集,通过管道输送于除尘设施。2、7套高效过滤除尘器放置于三处进行废气收集。3、预计投资2000万元。1、对熔铅炉、铅带制造、电池极板制造、和膏区、绿色配装区产生铅尘部位进行集风收集,通过管道输送于除尘设施。2、7套高效过滤除尘器放置于三处进行废气收集。3、预计投资2000万元。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铅粉制造车间铅尘1、反应炉、巴顿粉储罐、磨粉机、磨粉机储罐上方配备布袋除尘,共10套。2、布袋除尘为生产设备的一部分,不列入环保投资。1、反应炉、巴顿粉储罐、磨粉机、磨粉机储罐上方配备布袋除尘,共10套。2、布袋除尘为生产设
6、备的一部分,不列入环保投资。电池化成车间硫酸雾1、通过化成车间顶部排风系统排气。2、预计投资20万元。与一期共用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分类处置,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固体废物零排放。危险废物含铅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长兴超日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长兴超日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收集的铅尘、铅渣、含铅废料委托有资质单位(长兴超日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长兴超日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分类处置,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固体废物零排放。废产品、废极板废铅粉过滤材料含废酸抹布续表1类别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
7、施预期治理效果一期二期(本项目)噪声治理生产区、配套辅助工程Leq A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2、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3、空压机安装于隔离机房内,进排气采取消声措施,机房设吸声顶。4、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5、预计投资60万元。与一期共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其他1、厂区绿化,预计投资100万元;2、排污口规范化和监测设备,预计投资80万元。与一期共用利于厂区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四、公众参与结论江森公司委托本院承担本项目环评任务后,于2010年04月23日05月7日,在附近村庄及乡镇宣传栏进
8、行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本项目环评初稿完成后于2010年05月10日05月21日进行了第二次环保公示,公示期间,长兴县环保局未收到举报电话,出具了证明文件。同时,长兴县吴山乡政府、和平镇政府、长兴城南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矿村、横涧村(包括下槪、狮子口自然村)、长岗村(包括石菩萨、大陶里、梁家里自然村)、回车岭村(包括吴山坞自然村)都出具了“公示证明”。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接到附近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并且涉及到拆迁的住户均同意搬迁。五、评价总结论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高容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扩大产能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带动长兴蓄电池行业提升。二期项目(本项目)同江森公司一期项目一致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采用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二期项目的建设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拟建于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用地内,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环评报告认为,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高容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扩大产能项目环评课题组二O一O年十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