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酒标准.doc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7973686 上传时间:2020-07-1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糯米酒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糯米酒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糯米酒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糯米酒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糯米酒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糯米酒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糯米酒标准.doc(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Q/CMTW 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CMTW0001S-2010 糯米酒2010-03-10发布 2010-03-10实施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青岛春明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家福、陈洪福。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生产单位:名称: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胶州市胶西镇苑戈庄村。I 糯米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糯米酒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

2、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糯米、水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冷却、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调配而成的酿造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4 大米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 食

3、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方法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 12698 黄酒厂卫生规范

4、GB 13121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T 13662 黄酒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1GB/T 24694 玻璃容器 白酒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糯米酒以水、糯米(白糯米)等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调配而成的酿造酒。3.2 聚合物糯米酒在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或沉降)物。4 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黑体5号)4.1.1水源要求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2

5、 糯米要求 应符合GB 1354的规定。4.2 生产工艺糯米 淘洗蒸煮 糖化 发酵 压榨 过滤贮存调配成品检验入库。 4.3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目指 标色泽和外观微黄色至深黄色,清亮透明,有光泽,允许包装容器底部有微量聚合物。香气具有糯米酒特有的醇香,无异香。口味醇厚甘甜,爽口,和谐纯正,无异味。风格具有发酵型糯米酒特有风格。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 指 标酒精度/(20 % vol) 10.0总酸(以乳酸计)/(g/L) 3.0总糖(以葡萄糖计)/(g/L) 280.0氨基酸态氮/(g/L) 0.20

6、无机砷(As) /(mg/L) 0.05铅(Pb) /(mg/L) 0.54.5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 目 指 标菌落总数/(cfu/mL) 50大肠菌群/(MPN/100mL) 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4.6 净含量与负偏差 单件包装净含量与批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净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8和GB14881的规定。6 检验方法6.1 感官检验6.1.1 酒样准备 将酒样密码编号,置于水浴中,调温至20-25,将洁净、干燥的评酒杯对应酒样编号,对号注入酒样约25ml。6.1

7、.2 色泽和外观将注入酒样的评酒杯置于明亮处,举杯齐眉,用眼观察杯中酒的透明度、澄清度,以及有无沉淀和聚合物等,做好详细记录。6.1.3 香气与口味评价手握杯柱,慢慢将酒杯置于鼻孔下方,嗅闻其挥发香气,慢慢摇动酒杯,嗅闻香气,用手握酒杯腹部2min,摇动后,再嗅闻香气,依据上述程序,判断是原料香或有其他异香,写出评语。饮入少量酒样(约2ml)于口中,尽量均匀分布于味觉区,仔细品评口感,有了明确感觉后,咽下再回味口感及后味,记录口感特征。6.1.4 风格评价依据外观、香气、口味的特征,综合评价酒样的风格及典型性程度,写出评价结论。6.2理化检验6.2.1 酒精度按GB/T 15038(密度瓶法)

8、规定的方法检验。36.2.2 总酸按GB/T 12456 规定的方法检验。6.2.3 总糖按GB5009.8规定的方法检验。6.2.4 氨基酸态氮按国标GB13662规定的方法检验。6.2.5 无机砷按国标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检验。6.2.2 铅按国标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6.3 微生物检验6.2.1 菌落总数按GB/T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6.2.2 大肠菌群按GB/T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6.2.3 沙门氏菌按GB/T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6.2.4 志贺氏菌按GB/T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6.2.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T4789.1

9、0规定的方法检验。6.3 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7 检验规则7.1 组批与抽样7.1.1 以一次投料生产的同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1.2 随即抽样,净含量500mL,抽取8瓶,净含量500mL,抽取6瓶,总量不得少于3000mL。将抽取的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7.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标签、感官要求、净含量、总酸、总糖、酒精度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3 型式检验7.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7.3.2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3个

10、月以上,恢复生产时;4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 合同要求时。7.4判定规则7.4.1 当重金属含量、无机砷和微生物指标有任一项或者其他项目有两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4.2 当除重金属、无机砷和微生物指标意外的项目有不多于两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8.1 标志、标签8.1.1 包装标签应同时符合GB 7718和GB 10344的规定。即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经销者的名称

11、和地址、日期标示、产品标准号、产地、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8.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8.2包装8.2.1包装容器应分别符合GB 9683、GB 13121 、GB/T 24694的规定。包装容器应封装严密无渗漏。 8.2.2 包装箱应符合要GB/T6543的规定。包装箱应封装、捆扎牢固。8.3 运输8.3.1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3.2搬动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运输过程不得暴晒、雨淋、受潮、冰冻。8.4 贮存8.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应有10cm以上的垫板。8.4.3 在0以下运输与贮存时,应有防冻措施。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