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某某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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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产督察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据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国土资发20036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矿产督察工作的国家级矿产督察员、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管理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省国土资源厅设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由矿产开发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一)制定督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矿产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解决矿产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三)每年1月底前,向矿产督察员聘任单位报告上年度督察工作情况;(四)负责矿产督察员的培训与年度考核;(五)按照财务管理

2、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的计划安排和使用工作;(六)负责矿产督察员推荐、解聘的报批工作;(七)召开矿产督察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督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第四条 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承担日常具体的督察组织工作,浙江省地质调查院设立矿产督察站,矿产督察站业务上受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直接领导。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管理办公室,由负责矿产开发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根据矿产督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督察工作;(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协调处理矿产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三)每年1月中旬前,向省厅矿

3、产督察员办公室报告上年度矿产督察工作情况;(四)负责对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年度考核提出建议,并提出对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考核、解聘、续聘意见;(五)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第六条 矿产督察员监督管理范围国家级矿产督察员重点负责大中型矿山企业及重要的矿区和大中型地质勘查项目及重要矿种勘查区域的督察;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负责中型以下矿山企业及矿产开发区域、勘查项目及主要矿种勘查区域的督察。矿产督察员的具体督察任务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第七条 矿产督察员职责及工作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79号)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建地方级矿

4、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3号)规定的职责实施督察,并要求:(一)每年每位矿产督察员应有不少于4次的现场督察,提交有矿产督察员、矿业权人签字的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附1)或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附2),编写矿产督察报告,送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相关市国土资源部门;(二)督促矿业权人按照督察意见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有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立案调查的建议;(三)在督察矿区发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且事实清楚的,应在5日内向有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四)发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作为

5、的,或发现越权发证的,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五)在执行督察任务时,要向督察对象出示矿产督察员证;(六)对被督察的矿业权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保守秘密;(七)年底向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相关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八)总结和报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九)完成矿产督察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矿产督察员考核及管理(一)矿产督察员的年度考核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1、现场督察情况,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填写情况;2、矿产督察报告提交情况;3、有无虚报、瞒报、漏报、知情不报或严重失实上报的情况;4、廉洁自律情况。(二)矿产督察员年

6、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优秀和称职的矿产督察员,继续任用。对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向聘任单位呈报,经聘任单位审定后,解除聘任,收回督察证。(三)矿产督察员因工作关系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承担督察任务时,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应及时向聘任单位申报,予以解聘。第九条 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的解决(一)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报告其查处矿业权人的违法行为,应在15日内赴现场查处。对于有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在7日内赴现场查处。(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反映的违法行政或行政作为不力的情况,应在10日内组织查处。(三)国土资源部

7、门对矿产督察员报告的问题不作查处或查处不力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矿业权人对督察工作不配合、设置障碍、隐匿实情、拒绝督察或有问题逾期不改正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法定的处罚权限依法进行处罚。(五)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帮助矿产督察员做好督察工作。第十条 矿产督察员自律要求(一)矿产督察员不得与矿业权人有合资、合作、入股、持股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关系;(二)矿产督察员不得接受矿业权人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向矿业权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矿业权人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借矿产督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三)矿

8、产督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或者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报聘任单位解除聘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矿产督察经费管理(一)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来源:1、矿产督察工作专项经费;2、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列支的专项经费。(二)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矿产督察员的工作补贴、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日常办公费用、奖励、督察工作所需用品以及培训、会议等。(三)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作他用的,予以追回,并在下一年度下拨经费时予以扣减。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

9、施行。附:1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2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附1: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督察时间: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本年度第 次督察矿山企业名称颁发采矿许可证机关采矿许可证编号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矿山设计服务年限(年)矿山尚可服务年限(年)开拓方式采矿方法选矿方法开发利用方案中应综合回收利用的矿种设计生产能力采矿(万吨/年)选矿(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采矿(万吨/年)选矿(万吨/年)补偿费缴纳情况当期应缴数(万元)当期实缴数(万元)累计拖欠数(万元)采矿权使用费缴纳情况当期应缴数(万元)当期实缴数(万元)采矿权价款(出让金)缴纳情况当期应缴数(万元)当期实缴数(万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交纳情况当

10、期应交数(万元)当期实交数(万元)年保有矿石储量(万吨)年采出量(万吨)年动用矿石储量(万吨)年损失量(万吨)年非正常损失量(万吨)开采回采率(%)设计选矿(洗选)回收率(%)设计实际实际有无越界采矿行为有无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是否按要求填写上报矿山统计年报和年度报告(表)其他事项记录督察意见 矿产督察员签字矿山企业对现场督察意见的意见 矿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附2: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督察时间: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本年度第 次督察探矿权人勘查项目名称勘查许可证号有效期限探矿权人地址设计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米)实际完成坑探(米)实际完成槽探(立方米)实际完成浅井(米)实际完成当年计划勘查投入总额(万元)实际投入其中:国家财政(万元)实际投入探矿权使用费缴纳数应缴数(万元)实缴数探矿权价款缴纳数应缴数(万元)实缴数勘查项目登记面积(平方千米)预期储量规模(大、中、小型)有无越界勘查,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有无非法转让探矿权行为是否按要求填写年度报告其他事项记录督察意见 矿产督察员签字探矿权人对现场督察的反馈意见 探矿权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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