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7915687 上传时间:2020-07-12 格式:DOC 页数:55 大小:89.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安全)双口渡浆砌石拱坝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品(5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古田双口渡水电站砌石拱坝工程合同编号(SKD/C2、SKD/C3-1)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双口渡项目部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49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土方工程2第三章 石方工程41.石方开挖42.机械采石5第四章 爆破作业61.基本规定62.瞎炮处理9第五章 基础处理工程9第六章 拌和系统121.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22.砂浆机安全操作规程133.井字架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13第七章 砼工程141.木模板142.钢筋153.混凝土17第八章 施工用电20第九章 高处作业221.基本要求和常用安全用具222.条块石砌筑243.脚手架工程264.临

2、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275.攀登与悬空作业296.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307.空中索道安全操作规程318.塔机安全技术工作规程33第十章 土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部分341.一般规定342.潜孔钻工353.手风钻工354.爆破工365.撬挖工37第十一章 机电工人安全技术操作部分381.一般规定382.起重、运输各工种393.卷扬机工414.汽车司机415.施工机械修理工426.挖掘机司机437.装载机司机448.拖拉机司机449.试验工45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其他部分461.焊接与切割462.工地运输473.防火与卫生48第一章 总则1.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劳动安全生产

3、法,适应古田县双口渡水电站双口渡拱坝工程的需要,保护广大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促进水利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1.2各施工班组必须认真贯彻项目部、公司的指令、通知、技术交底等要求,根据工程分部分项的大小、工种及数量,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检查、值班制度。1.3必须配备有各工种的专(兼)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并成立群众性的安全操作组织,做到安全管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1.4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从事本专业工作。1.5对于伤亡事故、职业

4、病的调查和处理,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6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听从安全人员提出的意见。若施工中不遵守安全规程,安全人员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停工,待隐患处理后,方可恢复工作;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1.7必须教育管理人员和普、技工更多地注意改进管理、操作方法,改进技术和生产工具;劳逸结合,避免疲劳和酒后作业,以求提高劳动效率。1.8在工地的一切危险地带,应在显著地方悬挂标志牌及预防事故的标语。加强工地保卫工作,密切联系

5、当地公安部门就当地实际情况,订出切实可行的保卫措施。1.9凡违反本规程因而发生事故者,应追究事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对执行本规程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1.10本规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现行规程、规范不一致时,应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准。第二章 土方工程2.1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不许上、下层在同一地段同时开挖,否则应有可靠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等。2.2若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他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工作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弃料应存放到远离边线5m以外的指定地点。2.3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方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天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

6、,造成坍塌。2.4在开挖的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进行开挖。2.5开挖基坑、坑槽时,应视土壤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当边坡太高时,可在适当高程设平台或马道并修建拦碴墙或拦碴栅等,以防落石伤人。2.6在边坡高于3m,陡于1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2.7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2.8挖掘土方的过程中,若发现深洞、墓穴、古井等,应立即报告至主管部门,经详细检查后方可工作,以免发生危险。2.9如施工地区狭窄,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

7、支撑措施。2.10操作人员上下坑槽时,不得攀登固壁支撑,应设通行斜道或搭设梯子。2.11对边坡、坑壁及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及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拆除固壁支架时,应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上而下逐步拆除。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时,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2.12人工挖土时,两人间距以不互相碰撞为宜。人工挖装、配合机械吊运土方时,机械运转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并应配备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统一指挥,不得各行其是。2.13在基坑内向上部运土时,应在边坡上挖设台阶,其宽度一般不小于0.7m,严禁利用挡土支撑存放土石

8、工具或站在支撑上传运。2.14采用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判定施工措施。2.15开工前对水枪操作人员、高压水泵运行人员应进行冲、采技术安全教育,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第三章 石方工程1.石方开挖3.1.1明挖作业开工前应将设计边线外至少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坑顶应挖截水沟,并设安全防护拦。3.1.2一般情况下,坝基开挖或边坡开挖,均应自上而下进行,对开挖部位设计开口线以外的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若有不安全的因素,必须及时处理或采取防护措施。3.1.3对开挖深度较大的坡(壁)面,每下降5m,应进行一次清坡、测量、检查,

9、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或防护,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3.1.4进行撬挖工作时,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待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3.1.5撬挖人员应有适当间距。在悬崖陡坡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绳,一般应在白天工作。3.1.6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以确保机械化联合作业的安全生产。3.1.7石方暗挖每次放炮后,应立即进行敲帮问顶并清除浮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有专人监护。3.1.8平洞

10、开挖洞口应设置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的长度,可依实际地形、地质和洞型断面选定,一般不宜小于5m。3.1.9开挖期间和每茬炮后,都应对支护进行检查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的受力状态。3.1.10自洞口计起,当洞挖长度不超过1520m时,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尺寸,及时做好洞口永久性或临时性支护。支护长度一般不得小于10 m。2.机械采石3.2.1在使用风钻之前,应先检查风管是否坚固合用;接头是否连接牢固,有无漏气现象。3.2.2风管应设在不易为外物碰击之处,不得弯折及随地拖拉,并严禁运输车碾压。3.2.3连接或拆除风钻的通气管时,须先停送气,联接通气管之前先将管子仔细吹扫。3.2.4风钻在开动期间内禁止修

11、理,调换接头与更换零件,每把风钻每工作两班应拆洗一次,如内部配件松弛应立即换配。3.2.5电转接电后,应先空转,检视运转方向是否有错。3.2.6工作地点如淋水或漏水现象,而能滴入电钻时,应作适当防备,以免马达受潮。3.2.7机械钻孔一般应用湿钻,在条件不足情况下使用干钻时,工人必须配备护目镜及防尘口罩。3.2.8用扶钻钻平向炮眼时,应托住电钻或气钻前端以减少钻机晃动现象,不可用胸部紧顶把手。3.2.9禁止在靠梯上使用电钻或风钻工作。在浮桥悬崖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安全保险设备,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事先须检查脚手架是否充分稳固。第四章 爆破作业1.基本规定4.1.1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凡不符合技

12、术标准的爆破材料一律禁止使用。4.1.2炸药库与住宅区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 。铵油乳化炸药允许最大贮量不超过200t,导爆索不超过120t,导火索不限。4.1.3在爆破作业前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的安全,防止中断交通,防止发生中断通讯、供风、供水、供电等事故。4.1.4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装运爆破器材的一切运输车辆,严禁开快车或抢行。4.1.5装药与雷管不得同存于一库内。不同品种的产品必须分别堆放,不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最好垫上20高的方木和垫板,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要合乎规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搬运和通风检查,库房内禁止明

13、火。4.1.6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洞室大爆破同时进行。4.1.7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界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执勤人员有红色袖章、红旗和口笛。4.1.8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4.1.9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4.1.10当井内工作人员未撤离工作面时,严禁爆破材料下井。4.1.11往井下吊运爆破材料时,应禁止雷管、炸药同时起吊;装雷管的箱子必须绝缘。4.1.12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

14、地点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4.1.13当炮孔位置、角度、方向、深度不符合要求,孔内岩粉未清除,孔内温度超过35,炮区内的其他人员未撤离时,禁止装炮。4.1.14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作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4.1.15用于潮湿有水工作面的起爆药包,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水处理。4.1.16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药库,不得藏放于工地。4.1.17点炮人员事先必须选定安全掩蔽地点。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花起爆。4.1.18爆破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飞石安全距离(一般规定最小半径为300m),爆破震动安全距离进行计算,并符合相关规定。4.1.19爆破

15、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4.1.20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根(组);地下爆破不得超过5根(组)。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4.1.21导火索、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严禁边点火边切导火索;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4.1.22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点火前必须用快刀将导火索切掉5cm。4.1.23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连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叠的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4.1.24露天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确认爆破地点安全,才准恢复作业。4.1.25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末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并认真填写爆破记录。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