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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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目 录刹车失灵酿事故2飞石砸死十七乘客 赔偿官司打了三年2飞来的横祸3一个小螺母和六十一条生命5违章操作 引发爆炸起火8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及原因9达州市万源市“2002528”特大交通事故11车祸猛于虎降虎路漫漫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透析12阿坝州马尔康县“2002.6.8”特大交通事故1634条生命的祭奠-盘县“130”特大恶性交通事故探析1732起典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原因汇总分析20对一起惨重的翻车事故分析2427刹车失灵酿事故 案件经过:2005年2月25日,贵州省威宁县郑廷福在县农机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马”牌农用三轮运输车,该车生产厂家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4

2、月9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刹车失灵问题,经厂家维修部检查,车的左面刹车鼓损坏,因在包修期内,厂家维修部对该车进行换件处理。4月21日,郑廷福驾车出行,因该车右面刹车鼓爆裂,致货厢与底盘分离,继而发生交通事故,郑廷福在事故中死亡,有两人受伤。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该农用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向威宁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2005年5月9日,经县消协组织县农机公司、生产厂家及死者家属三方进行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由生产厂家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家属有关费用共计46万元,三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书。点评:在全国的交通事故中,因农用车的质量、驾驶员的素质以及违章驾驶而引发的事故占

3、有较大的比例。这个案件经过县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农用三轮运输车被证明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得到了一定的赔偿。据报道,因为一些农用车(包括一些农用机械)存在质量问题,各地产生的纠纷不少。但由于种种原因,买车或买农用机械的农民大都处于弱势地位,维权很难实现。而由此而带来的事故后果也大都由使用农用车的农民承担,一些应该由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承担的责任反而被忽视了,这对农民是不公平的。一些生产厂家为了抢占市场,降低生产成本,甚至采取降低车辆安全性能的做法,他们应当受到谴责。另外,有关部门也应采取加强对农用车市场的监管,不要让质量差特别是安全性差的车辆和农用机械混入市场;同时,还要对购买和使用农用车的农民及时进

4、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驾驶水平和维修能力,规范他们在公路上和农田里的驾驶行为。飞石砸死十七乘客 赔偿官司打了三年 几十吨重的山石突然从天而降,砸中行驶中的客车,造成17人死亡、14人受伤。死者家属将湖北省竹山县公路段、竹山县交通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经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调解,竹山县公路段共赔偿53万元。日前,竹山县法院为这起特大事故赔偿案进行了执行款的兑付,标志着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大案结案。事故发生于2002年5月5日下午,出事客车属于湖北省竹山县汽运公司。2002年6月29日,17名死者的亲属以集团诉讼方式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由竹山县公路段、竹山县交通局承担

5、赔偿责任。十堰市中院审查后,以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方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省高院出于慎重起见,就该案专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后于2003年6月19日函复湖北省高院:“政府授权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属于行政处理程序,但不能因此而排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只要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本院就应当受理。”湖北省高院对本案审查后,于2003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指令十堰市中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初将该案案卷转至竹山县人民法院。竹山县人民法院于2003

6、年12月5日共受理了13名死者亲属的诉讼案共12件,涉案权利人27人,诉讼总标的额200余万元。原告方认为:竹山县公路段对公路旁的危石未进行清理,疏于养护,险情排除不力,在该案中应承担过错责任。竹山县交通局对道路疏于管理,导致事故发生,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竹山县交通局认为,交通局是政府交通主管机构、县行政机关,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属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原告要求交通局承担赔偿责任属主体不适格。被告还举证认为该事故已被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属于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非责任事故,属于民法通则第187条规定的免责情形。所以,原告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驳回起诉。竹山县公路段认为,

7、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事故发生前公路段对该路段尽到了必要的养护义务,也未发生过任何险情。公路段作为行政事业性单位,依据公路法的规定履行公路养护职责。因此,在适用法律上应优先适用公路法,而非民法通则。所以,原告起诉被告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路段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竹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55”事故发生的地点属半山洞型公路,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对该处路段的类型及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鉴定,结论为“突发性崩塌类坠石意外事故”。但意外事故与民法上的不可抗力不是一个概念。通过庭审举证、质证,被告竹山县公路段已经预见到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但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加固、排险,导致事故的发生,公路段应负一定责任。庭

8、审中,由于被告方坚持认为湖北省安监局已认定该事故属意外事故,自己已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职责,故不同意赔偿。在合议庭向当事人阐述了相关法律及本案归责原则,明确竹山县公路段应承担部分过错责任后,双方才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 飞来的横祸 11月14日清晨6时左右,在山西省沁源县郭道镇的汾(阳)屯(留)公路上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沁源二中初三,121班的21名师生被疾驰而来的载重卡车碾压致死,17人身受重伤。11月14日下午,记者赶到长治市沁源县。在事故现场,记者看到近100多米长的公路边的空地上血迹斑斑。肇事大货车刹车时在公路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记者目测了一下,大约有50

9、多米长,路一侧有多棵白杨树被撞断。据了解,肇事车为晋D13513东风带挂车,驾驶员是黎城县东阳关镇长宁村的李孝波。当时他正准备从黎城县到沁源马军峪煤矿拉煤,拉煤车为空车,肇事司机在事故中没有受伤,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大货车如此发飙几位不愿意透露自己名字的家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让他们在郭道人民法庭等待,但很长时间过去了,也不见有人来安抚。据守护在现场的交警介绍,当日早晨5时40分,沁源县第二中学组织全校初二、初三13个班的900多名学生来到汾屯公路上跑操。学生们跑到汾屯公路k118+206处,在公路上调头返回。前面12个班都调头返回去了,尾随其后的初三121班转弯时,一辆车号为晋

10、D13513的东风带挂大货车像疯了一般突然碾压过来。在一片惊呼和惨叫声中,学生们纷纷倒地。东风带挂车撞倒一大片学生后,又撞断了路边的大树,随后斜横在路上才停了下来。事故当场造成18人死亡,其中班主任姜华也在此次事故中丧生。在死亡学生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5岁。据同学们说,当场死亡的老师姜华是物理老师,当时他将身旁的2名学生推开,就在他救人后的一刹那间,车轮从他身上碾过。公路跑操已多年在沁源县中医院四号病房,躺在病床上的初三学生郭艳丽向记者讲述了当时发生的情况。头部和胳膊已经受伤的她用嘶哑的声音对记者说,跑操中,她所在的121班排在最后一个,刚转弯调头,突然被车撞倒她就晕过去了。等醒来一

11、看,身边到处是尸体,吓得又晕了过去,第二次醒过来时已到了医院。她还告诉记者,学校操场小,除了初一学生在操场跑操外,大部分学生一直在公路上跑操,经常有车横冲直撞驶来,跑操的时候提心吊胆。在沁源二中校门口,从30多公里外的官滩乡活凤村赶来的魏太云眼里噙着泪花,正在焦急地打听着自己16岁女儿的下落。她从上午10时多来到郭道镇一直等到下午4时,也没有获得孩子的任何消息。记者上前了解到她孩子叫卫梅芳,就从交警部门提供的一份师生死亡事故名单中查找,翻开第二页就看见有卫梅芳的名字。据悉,因为学校体育场地小或没有体育场地,学生只能在校外跑操的现象,不仅存在于沁源二中,在山西省各地市的部分学校甚至在省会太原也同

12、样存在。司机疲劳驾驶酿祸端据山西沁源县委宣传部部长杜天云介绍,“1114沁源特大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司机疲劳驾驶。沁源县交警大队副队长肖葆华说,李孝波今年31岁,经常驾车来往于山西省黎城县和沁源县之间运输煤炭。11月13日晚10时,李孝波与另一人驾空车从黎城县出发,11月14日早晨6时左右酿成事故。从前一天晚10时到第二天早晨6时的8个小时当中,车辆由李孝波一人连续驾驶。事故当天下午6时,沁源县县委副书记段怀亮出现在家长们面前。郭道镇人民法庭的审判厅临时被当作了会议室。旁听席上黑压压坐满了神情呆滞、眼睛红肿的遇难学生家长。段怀亮承诺,一要妥善安置受难学生的后事,二要追究司机的法律责任,三要追究学

13、校的相关责任。段怀亮说先给每个遇难学生家庭拿出1万元厚葬,并再次承诺,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请相信政府。山西紧急排查类似隐患该事故已经引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山西省的高度关注。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山西省安监局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处置事故,抢救伤员,调查原因并及时上报事故抢救等进展情况。据悉,公安部、教育部有关人员也已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代省长于幼军当即批示,要求长治市全力抢救,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依法严肃处理责任者。山西省政府先后派出副省长梁滨、张少琴赶赴现场。梁滨带领公安、交警、安监等有

14、关部门组织指挥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张少琴带领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人员督促协调当地全力做好善后事宜。11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了解到,山西省教育厅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城镇学生晨练尽量安排在学校内,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及交通主干道锻炼。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行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并要安排相关教师带队随行,全面负责学生安全。要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个小螺母和六十一条生命西南航空公司“2.24”特大飞行事故反思1999年2月24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TYl54MB-2622号飞机在执行成都至温州SZ4509航班任

15、务时,在温州地区撞地失事,飞机粉碎性解体。机上61人全部遇难,其中旅客50名、空勤人员11名(其中飞行员4人、安全员2人、乘务员5人)。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在现场进行了细致勘察和多方查证,对搜集的有关部件残骸进行了初步分析。现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的飞行、适航、记录器等专业小组对现场获取的残骸又进行了实验分析,并进行了地面试验、模拟机验证等取证和分析研究工作。作为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国、独联体航空委员会派代表和技术顾问参加了现场调查,并在记录器译码、地面试验等方面提供了帮助。事故经过2月24日14时35分,该机从成都双流机场起飞,航线飞行高度11400米。16时,飞行高度9600米过德兴;16时5分,飞行高度7800米过上饶;16时16分过云和。16时19分,机组报告高度为5700米,请求下降,温州塔台指挥飞机下降到2100米。16时27分,塔台询问飞机测距仪的距离,机组回答21海里;塔台指挥飞机下降到场压高度1200米飞过东山导航台。16时29分21秒,机组报告场压高度1200米过东山导航台,塔台指挥该机下降到700米并建立盲降报告,机组复诵正确。从16时31分开始,塔台连续呼叫B-2622飞机,均无回答。舱音记录截止时间是16时30分27秒。据现场目击者反映,飞机在最后坠落阶段飞过一排楼房后直冲向地面,接着一声巨响后,冒出很高的烟,并伴有火光。飞机失事位置在浙江瑞安市阁巷镇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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