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37909660 上传时间:2020-07-12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35.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货物国内运输条件总条件大新华快运航空公司精品(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 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 目 录第一章 定 义3第二章 适用范围4第三章 货物托运4第四章 特种货物7第五章 货物声明价值与保险10第六章 航空货运单10第七章 运价、运费和其它费用10第八章 货物运送11第九章 变更运输12第十章 货物交付13第十一章 包机、包舱运输15第十二章 责任与赔偿15第十三章 索赔诉讼时限17第十四章 生效与修改17第一章 定 义第一条本条件中下列定义,除具体条款中有其它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一)“货物”是指除邮件和凭“客票及行李票”托运的行李外,已经或将要用飞机运输的任何物品,包括凭

2、航空货运单运输的行李。(二)“国内运输”是指根据货物运输合同,其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三)“公司”是指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货物托运书”是指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五)“航空货运单”是民航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承运人印制的专用于航空货物运输凭证,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据。(六)“一票货物”是指凭一份航空货运单运输的运往一个目的地的一件或多件货物。(七)“承运人”是指包括发行航空货运单的承运人和运输货物、约定运输货物或者约定提供与此航空运输有关的任

3、何其他服务的所有承运人。(八)“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货物运输中,经授权代表承运人的任何人。(九)“托运人”是指货物运输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在航空货运单上署名的人。(十)“收货人”是指航空货运单上收货人栏内所列名称的人。(十一)“声明价值”是指托运人向承运人特别声明的其托运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时的价值。(十二)“声明价值附加费”是指托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时按规定向承运人支付的专项费用。 (十三)“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提取货物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有效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军人证、户口簿等。(十四)“日”是指日历日,一周包括七日。(十

4、五)“特种货物”是指在收运、储存、保管、运输及交付过程中因货物本身的性质、价值等条件需要特别照料、处理的货物。(十六)“押运货物”是指根据货物的性质,由托运人派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专门照料、监护的货物。(十七)“集装设备”是指在飞机上使用的装载货物、邮件和行李的专用设备,包括各种类型的集装板、集装箱及其附属设备。(十八)“变更运输”是指托运人或承运人对已托运的货物,改变其运输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十九)“不正常运输记录单”是指由承运人出具并经收货人认可的,证明货物异常状况的文件。(二十)“轻泡货物”是指每公斤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货物。(二十一)“损失”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或在承运人提供与货物

5、运输有关的其它服务时发生的货物丢失、损坏、短少、变质、污染等。(二十二)“包机人”是指与承运人签订包机运输合同,并根据该合同包用承运人的飞机运送货物的人。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范围(一)除本条(二)、(三)、(四)、(五)、(六)款中另有规定外,本条件适用于公司承运并取酬的货物国内运输。(二)除免费运输的条件、合同、航空货运单另有规定外,本条件亦适用于免费运输。(三)根据包机合同提供的运输,本条件适用于该包机合同和航空货运单的条款中所涉及的范围。(四)在本条件中如果含有与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相违背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为准,其余条款仍然有效。(五)除另有约定外,

6、在公司的货物运输规定中如果含有与本条件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条件为准。(六)本条件不适用于航空邮件运输。第三章 货物托运第三条一般要求(一)托运人托运货物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以及承运人关于货物包装、运输的相关规定。必要时,托运人应提供与托运货物有关的文件,并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二)托运人托运货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非禁止运输的货物;2货物的包装应适合航空运输的要求;3托运政府限制运输以及需要向公安、检疫等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4货物不致危害飞机、人员、财产的安全,不致烦扰旅客。(三)除另有约定外,公司不承运

7、声明价值超过规定限额的货物。(四)运输条件不同或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托运人应分别办理托运手续。第四条货物包装(一)托运人应当保证所托运货物的包装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二)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重量及运输环境,采用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适应的包装措施。严禁使用草袋包装和草绳捆扎。活体动物、水产品等特种货物应按相关标准要求包装。 (三)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危险物品、政府禁止运输和限制运输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第五条货物标记、标签(一)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

8、上标明货物的始发站、目的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运输标记。(二)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按国家标准规定的式样,在货物外包装上书写或张贴航空运输指示标记或标签。(三)托运人托运每件货物,应当按规定粘贴或拴挂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标签。(四)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原包装上的残旧标记或标签。且旧包装必须符合货物航空运输的包装要求。第六条货物计重(一)货物的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千克。重量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千克时,按千克计算。(二)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0.1千克。(三)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重。第

9、七条货物重量、尺寸(一)托运人托运的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150千克,尺寸由承运人根据航班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的重量和体积,由承运人根据航班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二)每件货物包装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第八条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一)托运人违反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以及承运人的有关规定托运货物,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二)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与航空货运单上所列品名不符,包括在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或政府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承运人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始发站停止发运,运费不退,通知托运人;2在中转站停止运送,运费

10、不退,通知托运人,并按照实际运送航段另核收运费;3在目的站,另核收全程运费;4必要时承运人可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5在本款情况下产生的后果,按照本条第一款办理。(三)由于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承运人或第三人的损失,收货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四)托运人使用承运人的集装设备装货时,应遵守承运人的规定。对不按规定装载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货物检查(一)承运人收运货物时,应当查验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凡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必须查验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承运人对收运的货物应当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货物安全检查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三)承运人应当检查托运人托运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航空

11、运输包装标准或要求的货物不得收运。承运人对托运人托运货物的内包装是否符合要求,不承担检查责任。第四章 特种货物第十条特种货物种类特种货物包括急件、生物制品、植物和植物产品、活体动物、骨灰、灵柩、危险品、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枪械、弹药、押运货物等。第十一条 收运规定特种货物运输,除应当符合普通货物运输的规定外,应同时遵守下列相应的规定:(一)急件货物1托运人要求急运的货物,经承运人同意,可以办理急件运输,并按规定收取急件运费;2托运人托运急件货物应预先订妥航班、日期。(二)生物制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特殊批准,承运人不承运对人体、动植物有害的菌种、带菌培养基等生物制品。凡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

12、菌处理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托运人应提供无菌、无毒证明。(三)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运输须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 (四)活体动物1活体动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托运人应提供当地县级(含)以上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免疫注射证明和“动物检疫证书”。属于国家保护的动物,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准运证明;属于市场管理范围的动物,要有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2托运人应当预先订妥航班、日期;3托运人应填写“活体动物运输托运证明书”;4需专门护理和喂养或者批量大的活体动物,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5活体动物的包装,既要便于装卸又要适合动物特性和航空运输的要求,能防止动物

13、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保证通风,防止动物窒息。包装底部应有防止粪便外溢的设施;6外包装上应当标明照料和运输的注意事项;7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在机场托运和提取活体动物,并负责动物运输前和到达后的保管;8有特殊要求的活体动物运输,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注意事项或在现场指导作业。(五)骨灰1骨灰应当装在封闭的塑料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2托运人应预先订妥航班、日期。(六)灵柩1托运人应当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人殓证明及有关部门(公安等) 出具的准运证明办理灵柩托运手续,并预先订妥航班、日期;2尸体应无传染性;3尸体应经过防腐处理,并在防腐期限以内;4尸体应以金属

14、或木制棺材为内包装,外加铁皮箱和便于装卸的环扣。棺内敷设木屑或木炭等吸附材料,棺材应当钉牢、焊封,无漏缝,确保气味及液体不致外漏。(七)危险品本公司暂不承运危险品,COMAT暂交由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航空公司或地面进行运输。 (八)鲜活易腐物品1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应当提供最长允许运输时限和储运注意事项,按约定时间送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除另有约定外,鲜活易腐物品的运输时限应不少于24小时(从预定航班的预计起飞时间前2小时算起);2托运人应预先订妥航班、日期;3政府规定需要进行检疫的鲜活易腐物品,托运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4包装要适合鲜活易腐物品的特性,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及其它物品;5需要特殊照料的鲜活易腐物品应由托运人提供必要的设施,必要时由托运人派人押运;6鲜活易腐物品的运输、仓储过程中,承运人因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九)贵重物品1贵重物品包括:黄金、白金、铱、铑、钯等稀贵金属及其制品;各类宝石、玉器、钻石、珍珠及其制品;珍贵文物(包括书、画、古玩等);现钞、有价证券以及毛重每千克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上的物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