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7893975 上传时间:2020-07-1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所属行业:纳税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营业地址开户银行及帐号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电话号码项目栏次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本年累计本月数本年累计销售额(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1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2应税劳务销售额3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4(二)按简易征收

2、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5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6(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7(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8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9免税劳务销售额10税款计算销项税额11进项税额12上期留抵税额13进项税额转出14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15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16应抵扣税额合计17=12+13-14-15+16实际抵扣税额18 (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应纳税额19=11-18期末留抵税额20=17-18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1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22应纳税额减征额23应纳税额合计24=19+21-23税款缴纳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25实收出口

3、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26本期已缴税额27=28+29+30+31(1)分次预缴税额28(2)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29(3)本期交纳上期应纳税额30(4)本期缴纳欠缴税额31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32=24+25+26-27其中:欠缴税额(0)33=25+26-27本期应补(退)税额34=24-28-29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35期初未缴查补税额36本期入库查补税额37期末未缴查补税额38=16+22+36-37授权声明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以下资料: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授权人签字:申报人声明此纳税

4、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声明人签字: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 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四) 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

5、(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五)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六) 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七) 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八) 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九) 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十) 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十一) 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十二) 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

6、及劳务。(十三) 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十四) 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栏次数据等于本表第2项“应税货

7、物销售额”、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和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之和(其中第4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十五) 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

8、”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十六) 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十七) 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9、“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十八) 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10、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十九) 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二十) 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

11、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二十一) 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项数据等于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之和。(二十二) 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

12、,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二十三) 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二十四) 本表第

13、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即本项等于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相应税率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此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前暂不包括纳税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数)(二十五) 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