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刑罚的裁量课件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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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四章 刑罚的裁量,第一节 量刑概述 第二节 量刑情节 第三节 累犯 第四节 自首与立功 第五节 数罪并罚 第六节 缓刑,第一节 量刑概述,量刑概念 量刑原则 量刑方法,量刑概念:审判机关在查明犯罪事实,认定犯罪性质的基础上,依法对犯罪人裁量刑罚的审判活动 量刑的主体是审判机关 我国,只能由人民法院量刑 不是任何法院都可以裁量任何刑罚 量刑的基础是查明事实、认定犯罪性质 定罪本身不是量刑的内容 量刑的内容是裁量刑罚 是否判处刑罚-刑种-刑度-是否立即执行 量刑是将法定的罪刑关系转变为实在的罪行关系的必要条件,量刑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犯罪的实事、犯罪的

2、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为根据 认真查清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主客观事实 什么人在什么心理状态下实施了什么犯罪行为,造成了什么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法益 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定罪 全面掌握犯罪情节 犯罪情节: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却与犯罪构成事实的主客观方面具有密切联系,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111条,量刑方法:审判人员裁量刑罚所使用的手段、方法、步骤的综合 我国的经验量刑法 新的量刑方法,第二节 量刑情节,概念 分类 适用,量刑情节的概念: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是应当考虑的,距定量性情中或免

3、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314条 量刑情节的分类 概述 以刑法由无明文规定为标准 法定情节: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情节 酌定情节:刑法无明文规定,根据刑事立法精神与有关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 以刑法是否就法定情节的功能作出绝对性规定为标准,应当性情节和可以型情节 以情节对量刑产生的轻重为标准 从宽情节:对犯罪人量刑产生有利影响的情节(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从严情节:产生不利影响的情节(丛重) 以情节与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关系为标准 案中情节和案外情节 以同一情节对量刑影响的功能多少为标准 单功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仅有一种可能性(累犯应当从重

4、) 多功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有两种以上可能性(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定量刑情节:刑法总则规定的情节与刑法分则规定的情节,酌定量刑情节 犯罪手段 犯罪的环境条件 犯罪的对象 犯罪的动机 犯罪后的态度 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前科: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 量刑情节的适用,第三节 累犯,累犯的概念 累犯的种类与成立条件 累犯的法律后果,概念: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 凡是第二次犯罪的均可叫再犯 累犯的种类与成立条件 65条66条 一般累犯 65条 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前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后罪发生

5、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以内 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特殊累犯 66条 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 累犯的法律后果 65 应当从重,累犯的课堂练习,甲于1997年9月30日有期徒刑执行完毕,2000年贾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问:是否构成累犯,1997刑法规定累犯时间间隔是3年,新刑法是5 年。适用新刑法还是旧的。如果新罪是在新刑法生效后实施的,一律是5年,累犯的课堂练习2,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强奸罪 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文犯抢动罪 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

6、散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ABD 331条是过失犯罪 假释期满后开始算,累犯课堂练习3,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

7、拘役6个月,A,第四节 自首与立功,自首 立功,自首 概述: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67条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概念: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犯罪以后:犯罪以后但尚未归案之前 自动:基于自己的意志积极主动地 投案:公检法或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实质是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合法控制下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共同犯罪中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 仅供述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认定自首。,如实供述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自首,但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认定为自首 准自首的成立条件 概念: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

8、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主体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其他罪行:异种罪行 如果交待的是同种罪行,不做自首处理,但可以酌情从轻 坦白: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待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和一般自首的区别 和准自首的区别,法律后果: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 概念:犯罪人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68条 三种情形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 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 协助抓捕其他罪

9、犯的,包括未归案的同案犯 组织、检举他人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从而使得国家免受重大损害。 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 法律后果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又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和立功的课堂练习,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王某了解情况。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本单位领导李琴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侦破了李某受贿6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对王某受贿罪量刑时应如何处理?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自首后又重大立功的,自首和立功的课堂练习2,某甲因盗窃罪案发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交待了自己与李某诈骗4万元犯罪的事实,并提供了同案犯李某可能隐匿名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某甲的盗窃罪如何处罚?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盗窃罪的一般立功,诈骗罪的自首C,第五节 数罪并罚,概念 原则 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概念: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法 一人犯数罪 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刑罚执行

11、完毕前发现犯罪人犯有数罪 数罪并罚的原则 概述 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选择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执行的刑法,其余较轻的刑罚都被最重的刑罚吸收 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 限制加重原则:以数罪中的最高刑为基础,在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或在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我国的数罪并罚原则:混合原则 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并科原则适用于判处附加刑的情形,包括附加刑和附加刑并科(没收全部财产和罚金同时存在除外)与附加刑和主刑的并科。同一刑种的附加刑之间得并罚问题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12、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 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不同刑种之间的折算理论上有争议 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的并罚 70条 先并后减 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先减后并 刑罚执行期间又漏又新的-先漏后新,数罪并罚的课堂练习1,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

13、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B乙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X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C罪,并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必然超过20年 C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14期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 D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A、B、c、D四罪,但法院只判决A罪8年有期徒刑、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发现C罪

14、与D罪,法院判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期徒刑。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18年,而不是12年,第六节 缓刑,概念 缓刑的适用条件 缓刑的考验期限与考察 缓刑的法律后果,概念: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适用条件 普通缓刑的适用条件 72条 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本性条件: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禁止性条件: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 449条 必须是战时

15、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军人 战争条件下适用缓刑没有现实危险 缓刑的考验期与考察 考验期 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能少于1年 从判决确定日起算,先行羁押的不折抵考验期限 考察 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配合,考察期应遵守的规定 75条 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 缓刑的法律后果 成功的缓刑:没有撤销缓刑的情形 原判刑罚不再执行,附加刑不能因此被免除 有罪判决仍然有效,既具有刑事前科 不适用累犯的规定 特殊缓刑免罪免刑,不具有刑事前科 失败的缓刑 77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 在缓刑考验内发现漏罪 违反法律,法规等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 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但先前羁押期限要折抵刑期,缓刑的课堂练习,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B、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恶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别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ABCD。刑法并为绝对禁止暴力性犯罪的人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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