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物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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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醒一:公共部分的产权归所有的业主 【宋妍妍】:主要是第六章和我们的讨论相关。在产权和管理两方面,对业主和业委会意义最大,我们先谈在产权方面,两位觉得哪些方面和业主息息相关的,最好为我们加一些事例和具体的阐述。 【宋安成】:产权方面,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包括消灭必须依法登记,不登记就不发生效率,房子买了不办法过户手续就不是你的。 【宋妍妍】:开始过户之后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宋安成】:是的,有一个强制性的规定。 登记的意义在于什么呢?我处理过一个案例,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位开发商把一个别墅卖给了一个公司,大概96年卖的,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后来

2、关门了,这个公司后来也不去办法,也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要打官司了,这个开发商关门了,没有登记过。从事实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属于下一家公司,谁买的属谁。现在把这个事情,按照现在的物权法规定,就属于产权不明确的状态,因为没有走这个程序,法律规定明确,不办理登记的不发生效力。如果物业公司去打官司不受理,你无法说明这个房子是他的。产权登记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这对国家掌握房地产总体的情况,一些分布、一些老百姓的居住情况是不利的,无法统计。 【宋妍妍】:从产权登记使这个人享受权利来讲,刘总,给业主哪些提醒。 【刘生敏】:各地对房地产的登记是不一样的,建设部有一个叫做“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97年颁

3、布,01年又修订了,各地执行的不一定是建设部的这个,都是各地地方的法规。比如说上海,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是上海人大的,比如上海是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权证,建设部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两个证,绝大多数的省市是两证的,只有少数几个城市是两证合一的。这里面,物权法对这个问题有一个解决的方法,今后国家要出台一个统一的不动产的登记办法,在物权法当中已经明确的提出了。按照我的想法,我们物权法在10月1日,应该要实施,要实施有一个不动产的登记办法要出来,现在的时间较紧,里面留了一割尾巴,有一条说“本法实施之前的,仍然按照各地的登记办法执行。”这是房地产登记方面的一个内容。 业主,现在有一个问题,比

4、如涉及业主大会的共有产权,上海规定不给业主大会发产权证的,而且也不给业委会发,只是在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说公共部分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在房地产的交易所有一个专门的登记册,在上面注明,这样注明业主拿不到证据的,除非再去查询,这样在统一性方面可能会有规定,业主大会应该可以办出这样的证,既然你不懂产要登记,不登记不能对抗他人,不登记是不行的。我们也遇到一个案例,虹口区的学府花苑,我们给业主委员会建议,根据上海业主委员会的规定,登记到业主大会的名下,现在规定是不发证,但是可以登记的,我们提出这个建议。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讨论之后业主代表都不愿意,好像认识不到产权的重要性,这都是近100万的房子,现在有不

5、少小区都是物业管理卖掉的,而且法院判决还说卖得对。 【宋妍妍】:这里我们可以说对业主的提醒一,要注意公共部分的产权,是归所有的业主所有,一定要明确自己这部分的权益。 【刘生敏】:是,要查询清楚,最好办理一下登记,即使现在没有发证,但是有规定,明确可以登记。但是目前99%的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没有去办理这个手续的。我们经常讲业委会要去办,而且不花钱的,但是业委会就是很多都不去,我是想不通这个问题的。提醒二:共有权益不该为少数人所有 【宋妍妍】:产权方面还有什么是业主需要注意的? 【宋安成】:我接着刘总的话说,业主的产权意识不强,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什么概念呢?业主对自己的专有部

6、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比如对楼梯、绿化,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第一块的意识到了,共有部分,但是对楼道、道路、绿地,我觉得它没有意识到是他的。包括一些别墅,有的邻居从两层改成三层影响他的采光至少影响到了通风,他都不去管,这样等于其他的业主占了其他的公共部分,他不管。业主对所有权的认识方面,应该加强,起码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要加强。刘总刚刚提到的,业主不愿意去给物业管理办产权,不愿意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会留下很多的漏洞,开发商就想行使这个权利,把物业管理租出去,把绿化改成车位,你不去管,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宋妍妍】:我们可以细化一些来谈,比如车位,地面车库的经营权、收

7、益怎么分包括绿化这里,是否可以具体展开来谈呢? 【宋安成】:车位,物权法当中专门有一条的,有三款,74条当中有3款。我个人有一些理解,首先明确建筑区划,也就是地上的车位,基本上是归业主所有的,我认为这点没有争议,基本都是属于业主的。有争议的是地下车库,还有一些可能架空层的车位。 【宋妍妍】:这也是属于公共区域。 【宋安成】:地下是否属于公共区域,从物权法来讲很难界定。有这么一句话“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库应该以出租或者出售的方式来约定”这是否属于公共的部位需要法律进行明确。现在来讲,即使物权法有这个规定还是有争议的。比如通过出售、附赠、出租等方式约定,是在出售房子的时候就约定还是业主入主达

8、到一定的比例约定还是成立业委会之后约定?都不明确。现在你有时候没有权利约定,开发商一开始卖的时候就把产证办好了,已经是他的了,他也没有分开,这个很难说再去约定,这条如何实施还是一个问题。 【刘生敏】:74条的理解网上也是众说纷纭,大家的理解不一样,我谈谈自己的认识。它把车位车库界定为两类,一类是规划明确的车位、车库,这类规划明确,现在划了框的,不是后面增加或者是临时划的,也就是这个依据是什么?我们去查规划图纸,图纸上面定型的,一个一个的车位,上面甚至有植草砖,这种是专门停车的,是规划好的,这个规划是我们规划部门在审批它项目的时候就明确了,它必须要配置这么多车位才允许他造这个房子的,这是一类。这

9、类写了规划用的车位车库,是肯定要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是首先第一条。第二条,归属是可以附赠、就是约定,但这里头,第一条满足之后,仍然还可以出售给业主以外的人。比如说业主全部每个人都有车位了,多的车位它就可以,当然现在还没有达到,将来的小区可能不排除有多的。从字面理解是这样的意思,但是一般目前不存在这种说我小区的车位比业主户数多,这种是不太可能的,后面第二条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出售、附赠、出租,只能对业主。或者是业主的租赁户。”第三款是什么意思呢?占用了道路和公共场地的车位,这个是肯定包括有规划的或者没规划的,包括道路临时占用的。因为道路本身是业主的,公共场地也是业主的,所以肯定是公有的。这里面涉及

10、到一些收益明确了,只要道面、道路、公共场地停放的,还有我们现在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架空层,上海明确这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架空层的车库也是业主的,这些收益明确了,肯定是业主的。这是我对这条的理解,两种分类方法,一种是规划内的车库车位,一种不是规划的车库车位。第二种,属于占用业主功用道路和场地停放的。还有一种也是地面道路的,但是是规划的,不是占用共有道路的,这两种有交叉的。比如我规划的可以,规划在架空层,可以规划在道路边,都可以的,草地里面。 【宋安成】:规划在草地方面都是业主的,占用公共场地。 【刘生敏】:是否这部分是全体业主所有的?不一定,比如别墅区,每家每户肯定有一个和两个车位的。 【宋妍妍

11、】:这还是自有部分。 【刘生敏】:这也是规划的,不能说它是地面停车位就属于全体的业主,所以别墅区的业主向我提出这个问题,别墅里面停车,原来是不收费的,现在别墅区域停车现在要收费。我就说你停在哪里?他说就是我门口的车位,我说你门口的车位是否是别墅的小院子,他说不是的。 【宋安成】:是什么别墅? 【刘生敏】:假设是独幢的,小花园不在里面,在外面,又是规划好的,有植草砖的,我就告诉他界定方法就是看产权证,产权证你土地的区域是否包括了你车位,划出去车位了没有,或者是产权证附属栏当中标注的。 【宋安成】:别墅的独栋的,建了50栋别墅,一家用地到底是哪块不是很明确,不是周围三平米之内都是你的。 【宋妍妍】

12、:是的,有几个别墅每块都是自己的地,没有公共面积。 【刘生敏】:是的,我们现在不动产登记有问题造成的。比如我们现在土地使用权,一定的建筑面积要对应一定的土地面积,据我所知,他们现在房地部门为了避免这种争执,上海的房产产权证的登记,据他们讲土地面积都不写了,只写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最多就是分摊,这些户分摊多少?不写了,就是共有多少,分摊多少不写了,这就违反了一些规定,至少是土地管理法,必须要对土地有一个归属。我觉得他们内部的规定,属于违规的。你必须要把土地写清楚。 【宋妍妍】:有了物权法,政府部门也需要在这些方面理顺清楚。 【刘生敏】:是的。 【宋妍妍】:之前有很多小区反应,有很多一楼的住户,在

13、自己的院子里种蔬菜,现在有了物权法,这种是否侵犯到其他业主的权利? 【宋安成】:肯定的,你说的那种肯定是高层、多层的底楼,下面的地是全体业主的,你自己种花、种菜是不对的。 【宋妍妍】:业主向法院提出了上诉,现在来说是侵犯了物权法。 【宋安成】:是的,83条当中对任何丢弃垃圾、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权利的行为,业主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诉讼。 【刘生敏】:物权法当中还有一个内容是物权的保护,对侵害自己权益,包括里面有一个共有权,就是你一个人占有是不行的,侵害之后你可以要求他排除妨害,消除这种状况,恢复原状。在我们物权法当中专门有一节,对物权法保护的措施,那几条而且每条分别写了,最

14、后专门写了一条,以上各种方式还可以同时用。比如赔偿损失、同时消除妨害之类都有。我们物权法这个写得很细。 【宋妍妍】:这段讨论的提醒就是,一个是有关车库的使用包括别墅社区,如果车库停在自己规定的土地外要交公共的车费,如果是再生的小区内就不收费。另外一个提醒就是底楼住户种花种菜侵害了其他人的共有权,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是在公共部分需要业主注意的呢? 提醒三:违章搭建有违物权法 【宋安成】:现在比较头疼的问题,比如说违章搭建的问题,这个大家可能都有所关注。现在上海每年政府都出台禁止违章搭建的法规或者是规定,每年都会有的,但是屡禁不止。一个可能是有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在里面,比如执法不到位。根本的原因,从

15、物权法的角度来讲,业主对自己的权利意识不强,比如他搭建,从大的方面会影响小区的品质,搞得好一些还好,不好就不协调,或者影响你的采光、通道、出入也会收到影响,对违章搭建物权法也明确的禁止。而且是配合一些行政法规,因为行政法规是违章建筑要拆,现在从物权法的调整角度,调整平等之间的角度再去调整,业主可以改、可以诉讼,违章搭建问题,物权法还是做了比较清晰的界定。但是我觉得违章搭建,有一个什么问题呢?有时候需要有关部门认可,那些是违章搭建?行政部门认可,是不是规划上没有的都是违章搭建?这样就不需要认可,没有规划的你建了就是违章搭建。 【宋妍妍】:有关违章搭建,我也想替业主问一下,违章搭建究竟是哪个部门需

16、要负责?一些业主感觉是物业公司负责,但物业公司认为我只是行使大致的管理权,这个应该是属于政府的部门。 【宋安成】:物业公司是不能管的,物业公司有一个报告的义务,就是谁谁搭建了,是房地局处理。从物业公司的性质来讲,不可能有执法权,我聘你管理物业,你来为我服务,保安、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不能让我的业主违章搭建,这个不是你的权利,是政府机关的权利,这个可能刘总会有不同的理解。 【刘生敏】:上海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有一个上海市城市执法局。实际上就是以前的城管大队,现在是规格级别上升了,对它的权限划分明确,有一个文件,对物业管理方面有明确规定。违章搭建这块,是归这个口子当中管的,小区里面的违章搭建搭建,包括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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