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环境卫生中心采购村居生活垃圾桶项目招标文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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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丘市环境卫生中心采购村居生安丘市环境卫生中心采购村居生 活垃圾桶项目活垃圾桶项目 标包标包 A A 采购采购文件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84202002000148 进场交易登记号:ZFCG-AQ-2020-144-1 采购人:安丘市环境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年七月 1 目录 采购说明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说明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投标附件相关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 标包 A 采购说明 本项目为安丘市环境卫生中心采购村居生活垃圾桶项目,我公司受安丘市环境卫生中心委托, 代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采

2、购事宜,现对本次公开招标作如下有关说明: 一、一、标包标包 A A 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内容及范围 安丘市环境卫生中心采购生活垃圾桶,现采购 240L 塑料垃圾桶 4000 个,安置到各个回收点。 采购范围包括供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供货日期及地点:供货日期及地点: 1、供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全部供货安装完毕,且达到验收条件。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时间、数量及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确定后方可供货执 行,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资格审查资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三、资格审查资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3、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 过或合格, 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时携带以 下资料原件,并将资料装好且附证件及业绩材料明细表,资料在开标前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拒收。 1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 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不需要此项内容);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不需要此项内容); 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 4 4、法人承诺书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 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6 6、信用承诺书

5、;、信用承诺书; 7 7、业绩合同、检验报告等原件;、业绩合同、检验报告等原件; 8 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需提供的资料;、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注:第 1-6 项证件原件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供应商投标前必须备齐、递交,投标时对递 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若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缺 1-6 项中任一项证明原件, 则其 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作无效投标处理。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延续或变更的,则需 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四、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均同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 3 示。 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

6、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 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 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五、 供应商要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 并将采购文件中要求递交的各项原件与投标 文件一同递交, 并将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否则按废标处理。 评审结束后原件退还,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论成交与否一概不予退还。 六、供应商一旦参加开标会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七、知识产权: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 侵犯专利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 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

7、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 中标人应 赔偿该损失。 4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 (本工作须知要述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阅读并掌握)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 2、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网上 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网上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3

8、、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 网上资料进行核实, 合格的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活动。 进入交易平台的企 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 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4、网上招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 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 1、供应商须在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2、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以下简称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供应商应及

9、时通过交易平台 查阅相关变更信息,并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投标 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 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为了保证投标文件安全,要求供应商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 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优盘以及

10、PDF 格式投标文件光盘或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 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和 PDF 格式投标文件,供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优盘及 PDF 格式投标文件优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须保证启用光盘时能正常读取)。 开标前,供应商应将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有上述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供 应商可在优盘表面粘贴标识,将项目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息写在标识上。 6、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陆系统开标。开标时由供应商先行解密,然后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并在解密完成后对外公布各供应 5

11、 商的投标报价。 7、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开标现场,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8、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电子版标书被否决等类似情形的,以其纸质 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纸质标书的制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其投标有效性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9、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未加密电子投 标文件优盘作为备份, 并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优盘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 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10、

12、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11、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 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12、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责任。 1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 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14、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随时纸质或通过网上招投标系 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

13、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 放弃澄清。 15、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 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16、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 澄清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

14、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6 17、评标结束并公示,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意外情况的处理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 (2)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

15、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投标系 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3、本工作须知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四、项目投标报价要求事项 1、已注册供应商请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自行 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必须 登陆交易平台系统注册确认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格式为.WFZF),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 未在平台

16、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与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并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 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下 载答疑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 五、网上招投标准备事项 1、已注册的供应商需办理数字证书(CA 锁)。请各供应商提供证件材料,到潍坊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侧“数字证书”窗口办理 CA 锁,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提前办理完毕,避免影响使用。 2、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包括: (1)CA 证书申请表(需加盖清晰可辨认的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可联系代理机构或下方 联系人领取); (2)单位授权书(需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联系人:银成成联系电话:17865630963 3、采用网上招投标时,答疑或澄清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文件格式 为.WFCF)制作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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