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构论的产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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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建构论的产生社会建构论的早期形态是产生于上一世纪20年代的知识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家杜克海姆、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社会心理学家米德等是它的早期代表。知识社会学认为社会文化是知识生产的决定因素,其研究的重点在文化力量怎样建构了知识和知识的类型。其中社会心理学家米德提出,人的认知是在日常的人际交往和群体互动中“建构”的,而不是人固有的。米德的观点是心理学中的社会建构论形成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库恩的范式论在社会建构论形成的过程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1962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库恩驳斥了实证主义的通过经验证实而逐渐累积事实和发现的科学进步模式,认为科学发展的形态是范式的变更,即一个理

2、论模型取代另一个模型的“范式革命”。库恩指出,科学研究总是在范式的指导下进行的,科学的发现和科学的事实并非绝对的,而是相对于特定范式的,范式决定了哪些研究发现是科学事实,哪些研究发现不是事实;在前一个范式中构成科学事实的,在后一个范式中可能就不是事实了。库恩的范式论观点表明了事实的相对性,为社会建构论论证知识的建构特征提供了理论基础。在社会建构论形成的过程中,知识社会学家伯格(Berger,P.L)和拉克曼(Luckmann,T)1966年出版的实在的社会建构一书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被誉为社会建构论的“圣经”。在这本书中,伯格和拉克曼把分析的重点放在社会共同意识怎样影响了有关实在的知识上面,探讨

3、对实在的信念怎样影响了实在的社会建构,分析主观的意义怎样客观化,又怎样通过社会化过程内化为主体内在的东西。伯格和拉克曼站在反基础主义和反本质主义的立场上,揭示出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怎样影响了实在和意义的社会建构。虽然伯格和拉克曼仍然站在两分法的立场上区分了主观和客观,这一点很难为现代社会建构论者所接受,但他们有关实在是在社会互动中建构的思想使他们成为社会建构论公认的先驱人物。现代西方心理学中的社会建构论或社会建构心理学主要有三种形态:1.后现代的社会建构论亦称为激进的社会建构论,以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格根(Gergen,K)为主要代表,主要特征为完全否认心理现象的实在特性,认为所谓的意识、心理仅仅

4、是一种社会建构;2.实在论的社会建构论,以英国心理学家海尔(Harre,R)为主要代表,其特色为话语心理学和后结构主义倾向;3.修辞-反应(rhetorical-responsive)的社会建构论,以肖特(Shotter,J)为主要代表,强调语言的修辞和反应特性。这三种社会建构论虽然侧重点不同,但都具有后现代主义倾向。二、社会建构论的基本主张第一,知识既不是经验归纳的产物。传统上,逻辑实证主义主张知识是经验观察的产品,这种观点已经被库恩的历史主义科学哲学所摒弃。知识并非我们关于这个世界和我们自身的摹写或表征(representation),也并非通过所谓的客观方法而作的“科学发现”。所有的知识

5、皆为一种社会建构,是置根于特定历史和文化的人们协商、对话的结果,是人们在社会人际交往中“发明”的,而不是通过所谓的客观方法“发现”的。社会建构论认为,认识过程本身依赖于某些概念和范畴,如果作为认识过程的观察本身依赖于这些先在的概念和范畴,又怎么能保证通过观察而获得的不是“发明”而是“发现”呢?知识和知识的对象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更不是“反映和被反映”、“表征和被表征”的关系。认识过程是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而不是被动的反映过程。同时,建构是社会性的,并非个体的、内在的。人际互动、社会协商、共同意识决定了知识和知识的类型。第二,实在(reality)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所谓的心理现象,包括意识、情绪

6、、认知等并非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某个地方,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的、语言的建构。“对于现代主义者来说,世界简简单单地在那里(out there),以供观察。然而在后现代主义者的文本里,这种假设是没有理由的谈及世界或心灵等需要语言,物质、心理过程等词语并非世界的镜子,而是语言系统的构成成分在这个意义上,那些被我们当成真实的,那些我们信以为真的心理功能,不过是公共建构的副产品”。1 所以,传统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格、态度、情绪、认知等并非一种内在的实在。从社会建构的观点来看,心理现象并不存在于人的内部,而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是人际互动的结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社会建构论的心理学史家丹茨格在印度尼西

7、亚的心理学教学经验表明, 印度尼西亚人对心理现象的认识和分类同西方心理学完全不同。心理学史的研究也表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心理学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对心理现象提出不同的看法。这说明并不存在一个超越历史和文化的内在的意识和心理结构。所谓的实在、精神实体只不过是一种文化历史的建构。第三,语言并非具有确定意义的透明的媒介,也并非表达思维内容的中性的工具。我们用以理解社会和自身的语言系统和语言系统所指涉和描绘的对象之间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语言系统并不是一个地图,准确地反映它的对象。作为“能指”的名称和作为“所指”的实体之间并不是一种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其关系是人为的、偶然的。从社会建构论的观点来看,语

8、言是先在的,能指并非仅仅具有命名功能,它同时具有规范作用,规定了人们认识的方式,限定了思维的方向。由于对于心灵的社会建构是通过语言来完成的,因而社会建构论把心理学关注的焦点由心灵与世界的关系转到语言和世界的关系上,探索语言是怎样影响心灵的社会建构的。传统的观点认为语言是中性的、透明的,是人用以表达心理内容和心理状态的工具。依照传统心理学的观点,人的“自我”、“人格”、“动机”、“信念”都是独立于表述它们的语言的,这些心理现象是先在的、独立的,语言就像标签袋,我们可以从中自由地选择术语和词汇描绘这些内部状态。但是社会建构论提出了一种与传统观点截然相反的主张。认为所谓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恰恰是通过

9、语言建构的,语言是先在的。在个体出生之前,语言中就存在着“情绪”、“意志”、“动机”等范畴,当个体认识自己时,不得不使用这些语言范畴,因为这些语言范畴已经前于个体而存在了,如果不使用这些语言范畴,个体就无法让他人了解自己。所以,语言并不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和媒介,相反,它为我们认识世界和自己提供了范畴和分类的方式,使我们能对意识和心理进行分类,并用于解释新的经验。它不是表达思维,而是规定思维。三、对社会建构论的评价社会建构论对西方心理学最大的冲击是它给心理现象的定位。传统上,西方心理学一直沉沦于主观客观;内源论外源论的两分法的泥潭中。社会建构论站在后现代的立场上,力图避免主观客观、内源论外源论的两

10、分法,认为根本就不存在一个脱离话语而独立存在的“心理实体”,心理现象是人在社会生活的人际互动中的话语建构物,在人的的内部,并没有什么情绪、动机、人格,促动行为产生的,不是什么内部的动机,而是话语的操作特性。在社会建构论的视野中,心理学的情绪、动机、人格等概念和范畴失去了本体论的基础,仅仅变成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社会话语的产物,心理学由此而不再是有关心理本质的事实和规律的探讨,而是对特定文化历史条件下的话语进行分析,找出特定心理形式产生的社会原因,并进行历史地、跨文化的分析。如果这种观点得以成立,则意味着传统心理学的一切研究成果都要推倒重来,心理学将走上一条不同以往的全新道路。这样一种观点对心理学家

11、的冲击力是显而易见的。社会建构论提出了一种不同于经验主义的科学观和方法论。依照经验主义的观点,科学知识是事物本质属性的准确表征,心理学知识则是对作为精神实体的“心理”的正确反应,是心理属性的经验表征。而这种知识的获得主要是通过经验方法获得的,经验的证实或证伪是通往科学真理的主要途径。社会建构论对这种观点提出异议,它抛弃主观客观、映像实体的两分法概念,主张放弃以感觉经验作为试金石的经验方法,把知识的产生放到人际互动的社会范畴中,放到文化历史的社会背景中。在社会建构论那里,知识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发明”的。因此,社会建构论主张放弃经验主义的科学观和方法论,把知识放到社会文化背景中加以考虑,考

12、察知识的政治意义、道德意义、伦理意义和实践意义及其相对于特定社会和历史时期的实用特点。这种观点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揭示了知识的社会属性,对于克服传统心理学的个体主义倾向有积极的影响。但是,社会建构论也由于其观点的激进而面临着众多的批评。批评最多的是社会建构论的相对主义观点。依照这种相对主义的观点,我们对于世界的知识并非客观实在的反映,也并非客观世界的映像,而是一种语言的建构,我们对于心理过程、自我、人格等的认识仅仅是特定文化条件下的一种语言建构物,并非真理。不同社会、不同文化条件下得到的其它知识和认识没有真假之分,其价值是相等的。批评者们指出,认识过程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是应该考虑的因素,但是如果因此

13、而否认心理学知识的客观性,则会陷入虚无主义和怀疑论的泥潭。心理学的知识必然受到文化历史条件的影响,但是追求对心理现象的“真理性”的认识是心理学的唯一目标,如果心理学家放弃了这个目标,则会成为一种语言游戏,将损害作为科学心理学的合理性。对社会建构论的另一个批评它在解释心理现象时所持的激进的观点。依照社会建构论的观点,心理现象不存在于人的内部,而存在于人际之间,所谓的心理现象只不过是话语建构的产物。批评者们指出,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使人重新看到了激进的行为主义的阴影:行为主义否认心理现象的存在,在行为主义那里,人犹如刺激-反应的机器,有机体是“空洞”的,是受环境刺激决定的;社会建构论认为人格等心理现象不存在于人的内部,它们只是理论的假设物,是话语建构的产物,人的行动是话语的操作性产生的结果。因此,一些批评者认为社会建构论只不过是“新瓶子装旧酒”,是打着后现代旗号的激进行为主义。1 Gergen K. Psychological science in a postmodern context. American Psychologist. 2001, 56(10):803-813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Scarlett 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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