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某某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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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1:湖南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 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基层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能力,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5169号),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我省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按照2005年加强中西部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BSL-2实验室装备(一)分布范围:在全省14个市州的122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选择18所,原则上每个市州确定1个,其余4所根据各地重点疾病监测工作需要及实验室工

2、作基础确定。确定的18个建设装备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单附后。(二) 装备补助经费和数量:中央财政安排补助经费108万元,装备18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2实验室。装备补助经费标准: 6万元/个。装备设备及数量:生物安全柜1台、高压蒸汽灭菌器1台、生化培养箱1台、普通冰箱1台、洗眼器1台。二、人员培训(一)培训对象: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机构从事病原微生物检验、实验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共320名,由所在单位推荐,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二)培训名额分配: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60人。其中:14个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1人,1

3、8个BSL-2实验室项目装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2人,其余104个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1人,地方铁路、农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6人。2、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机构160人。(三)、培训时间:2006年5-6月,分四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5天,其中集中授课3.5天,考核0.5天,BSL-2实验室实习1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期:5月9-13日;第二期:5月14-18日;第三期:5月19-23日;第四期:5月24-28日。(四)培训地点: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中心。(五)培训教材:使用卫生部统一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六)培训师资:2005年接受了卫生部培训的省级骨干师资。(七)培训费用。培

4、训费用从中央安排给我省的培训经费中解决,培训补助标准120元/人/天,每次培训5天,计600元;教材及实习材料费补助标准150元/人次。总计培训费用补助标准750元/人,共计24万元。三、组织实施在湖南省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科教处、规划财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根据全省各地重点疾病监测点分布及实验室建设情况提出18个县疾控中心BSL-2实验室建设名单;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会同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负责项目装备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生物安全人员的培训工作。四、项目监督与评估(一)省卫生厅成立工作组

5、,对项目实施进行具体指导;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逐个进行验收。(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验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令其进行整改,确保能够正常运转。(三)培训工作结束后,通过考核的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学员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四)项目完成后,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将项目总结报告报卫生部、财政部,并接受卫生部专家的督导检查。(五)工作经费:中央财政安排项目监督管理补助经费4万元。附表:湖南省加强基层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单附表:湖南省加强基层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 装备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单市 州装备数量(套)装备县(市

6、、区)经费(万元)长沙市2浏阳市、宁乡县12株洲市1茶陵县6湘潭市1湘潭县6衡阳市2衡阳县、衡南县12邵阳市1邵东县6岳阳市1岳阳县6常德市1桃源县6张家界市1桑植县6益阳市1沅江市6郴州市2桂阳县、宜章县12永州市1道县6娄底市1新化县6怀化市2洪江市、新晃县12湘西自治州1泸溪县6合 计18108附件2-2:湖南省县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我省县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医疗救治能力,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5169号)等文件精神,在2005年县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特制定2006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

7、目目标(一)改善我省县级综合医院(不含市州城市县级区)急救、检验科基本诊疗设备装备。(二)提高我省县级综合医院主要临床和医技科室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二、项目内容(一)项目范围基本装备和人员培训范围为全省94个县级综合医院(不含各市州城市区,见附表1);(二)基本装备1、急诊科、检验科能力建设为全省94所项目县级综合医院急诊科和检验科装备心电监护仪等必备设备,价值17万元。急诊、检验科的设备装备由省卫生厅参考卫生部颁发的2005年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及少数民族自治州盟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配置标准(参考)(见附表2),征求各医院的意见,综合汇总后,会同省财政厅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后下发。2、人员培训

8、全省94个项目县级综合医院每院派遣内科、急诊科各1名医师和检验科1名技术人员(共3名),到14个市州级以上综合医院相关专业进修3个月,进修单位安排仍按我省2005年度该项目实施方案中附件2安排执行。三、项目实施措施(一)项目组织与管理1、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全省县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监督和指导,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2、各市州卫生局负责各辖区内县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县医院按时接收设备;督促进修人员在项目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及时进行项目工作总结和评估,并以书面材料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3、加强信息反馈。各项目单位、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

9、项目工作的信息沟通,各项目单位和所属市州卫生局要及时向省卫生厅反馈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早整改。省卫生厅负责向卫生部及时反馈信息。(二)项目资金安排项目中的设备购置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设备采购清单实行政府招标采购。(三)项目任务要求及时限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须在2006年内完成。1、由省卫生厅下发项目设备装备调查函,征求各受援医院对设备的需求意见。2、项目设备到位后,各市州卫生局应及时指导医院完成装备工作,尽快发挥项目设备效益,注意掌握设备使用情况。3、各市州卫生局要做好辖区内县医院医务人员进修的衔接工作。项目县医院要做好进修医务人员

10、的选派工作,选派内科、急诊科、检验科业务素质较好,年富力强的骨干(执业医师)进修;接收进修的医院要认真做好进修人员的接收带教工作,落实带教责任人,制定培训目标,保证进修时限。进修结束,各进修人员必须填写湖南省项目县县医院卫技人员进修登记表(见附表3),并由接受进修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做出鉴定,一式两份,接受进修医院与选派单位各留存一份。项目县医院的进修医务人员培训工作须在2006年12月1日前完成。四、项目监督与评估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管理、督导和检查,并加强信息交流。项目完成后,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将会同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进行项目考核评估,对进修人员通过考试或考核

11、方式进行评估。附表:1、湖南省县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及培训基地分配名单2、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及少数民族自治州盟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配置标准(参考)3、湖南省项目县医院卫技人员进修登记表14附表1:湖南省县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及培训基地分配名单市州项目县数项目县县医院名称负责接收医务人员 进修对口单位培训人数长沙市4长沙县人民医院、望城县人民医院宁乡县人民医院、浏阳市人民医院长沙市一医院长沙市三医院66株洲市5株洲县人民医院、茶陵县人民医院、醴陵市人民医院炎陵县人民医院、攸县人民医院株洲市一医院湖南师大附属湘东医院96湘潭市3湘潭县人民医院、湘乡市人民医院、韶山市人民医院

12、湘潭市中心医院9衡阳市7衡阳县人民医院、衡山县人民医院、衡南县人民医院衡东县人民医院、常宁县人民医院、祁东县人民医院、耒阳市人民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912邵阳市9邵东县人民医院、新邵县人民医院、洞口县人民医院邵阳县人民医院、绥宁县人民医院、武冈县人民医院隆回县人民医院、新宁县人民医院、城步县人民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邵阳市一医院省人民医院999岳阳市6岳阳县人民医院、临湘县人民医院、华容县人民医院湘阴县人民医院、汩罗市人民医院、平江县人民医院岳阳市一医院岳阳市二医院99常德市8津市人民医院、安乡县人民医院、汉寿县人民医院、临澧县人民医院澧县人民医院、石门县人民医院、桃源县人民医院

13、、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德市一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1212张家界市2慈利县人民医院、桑植县人民医院张家界市人民医院6益阳市6南县人民医院、沅江市人民医院、桃江县人民医院、安化县人民医院、益阳市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18郴州市10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桂阳县人民医院、永兴县人民医院宜章县人民医院、资兴市人民医院、嘉禾县人民医院临武县人民医院、桂东县人民医院、安仁县人民医院、汝城县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9912永州市11东安县人民医院、新田县人民医院、兰山县人民医院、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江永县人民医院、江华县人民医院、双牌县人民医院永州市第三人民

14、医院、道县人民医院、宁远县人民医院、祁阳县人民医院永州市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12912娄底市4涟源市人民医院、新化县人民医院、双峰县人民医院、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12怀化市11中方县人民医院、沅陵县人民医院、辰溪县人民医院、溆浦县人民医院麻阳市人民医院、芷江县人民医院、洪江市人民医院新晃县人民医院、会同县人民医院、靖州县人民医院、通道县人民医院怀化市一医院怀化市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12912湘西自治州8古丈县人民医院、龙山县人民医院、花垣县人民医院、保靖县人民医院泸溪县人民医院、永顺县人民医院、凤凰县人民医院、吉首市人民医院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1212合计94282附表2:2005年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及少数民族自治州盟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配置标准(参考)单位:台、个、套、万元序号设 备 名 称1心电监护仪(含除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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