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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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特征: (1)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营利为目的。 (3)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赖以存在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决定合伙企业的成立和存续,是处理合伙企业事务的法律依据。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合伙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全面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入伙及退伙、解散、清算及内外部关

2、系等,是调整合伙企业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 。,4,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合伙人 【解释1】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解释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解释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补充】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5,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解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 【解释1】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释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6,(2)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要求,按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3)应当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

4、生效,详细载明了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7,(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等字样,以免引起误解。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经营的必要条件,8,三、合伙企业财产,(1)对内转让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对外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解释】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是否另有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法律才规定必须经其他

5、合伙人一致同意。,9,(3)出质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10,【案例】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个人向丁借款10万元,未经其他合伙人乙、丙同意,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给债权人丁。 【注释】在本题中,由于普通合伙人甲的出质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使丁属于善意第三人,该出质行为照样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丁造成损失的,

6、由甲向丁承担赔偿责任。,11,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12,(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解释】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解释

7、1】普通合伙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可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3,【解释2】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企业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五、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

8、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15,【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 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 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16,【答案】B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 D合

9、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17,【答案】AC 【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选项BC: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3)选项D: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18,六、入伙、退伙,(一)入伙 入伙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业已存在的合伙企业,并取得该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法律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规定: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

10、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并承担同等义务,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9,【例题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为普通合伙人。关于甲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8年)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0,【答案】B,21,(二)退伙 退伙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并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

11、为。退伙有自愿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退伙三种。 1、自愿退伙 自愿退伙指合伙人不愿继续进行合伙事务而向其他合伙人提出退伙既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又称当然退伙,指合伙人因法律规定的退伙情形出现而引起退伙的一种方式。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指合伙人因违反合伙宗旨或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将其开除的一种退伙方式。,22,注意: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3,七、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解散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

12、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24,2 、清算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5,【例题多选题】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执一词。下列各合伙人的主张中,不符

13、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甲:由我们4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B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业事务执行人,只能由我担任清算人 C丙:建议从我们4人中推选一人担任清算人 D丁:合伙企业清算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因此建议请一名注册会计师来担任清算人,26,【答案】BD 3债权申报期限 (1)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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