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7722945 上传时间:2020-07-11 格式:DOCX 页数:67 大小:62.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范(6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七篇 施工监理规范目 录1.总则2.监理的一般规定2.1监理的依据2.2监理的阶段2.3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2.4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及相关关系3.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3.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3.2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3.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4.工程质量监理 4.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4.2质量控制程序 4.3现场质量控制 4.4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5.工程进度监理 5.1进度计划的编制 5.2进度计划的审批 5.3进度计划的检查 5.4进度计划的调整6.工程费用的监理 6.1工程量清单 6.2工程计量 6.3支付 6.4工程支付程序7.合同管理 7.1工程变更 7.2工程延期 7.3费用索

2、赔 7.4争端与仲裁 7.5违约 7.6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7.7保险8.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8.1交工与交工证书 8.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与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9.工地会议制度 9.1工地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 9.2第一次工地会议 9.3工地会议 9.4现场协调会10.记录与报告 10.1监理记录 10.2工程监理月报 10.3工程监理报告 10.4档案1 总 则 1.0.1 目的 为加强上瑞国道主干线湖南省潭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争创优良工程。 1.0.2 质量保证体系 本项

3、目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1.0.3 政府监督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及施工人员以及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接受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0.4 施工监理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0.5 监理单位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具有交通部批准的公路、桥梁工程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或有经湖南省交通厅质监站颁发的有公路工程专项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有省级

4、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1.0.6 监理工程师资格凡在本项目中从事监理工程师工作,必须持有交通部或省交通厅统一制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旁站)必须持有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业主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培训证书。2 监理的一般规定2.1监理的依据 2.1.1 监理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服务期内国家和交通部新颁布的补充、修定的标准、规程、规范等;由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服务合同;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录以及总监办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所有指令均可作为监理依据。

5、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服务合同所明确的各项任务,认真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各项职权。严格按上述监理依据所规定的任务进行工作。2.2 监理的阶段 2.2.1 监理阶段的划分 监理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2.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服务合同签定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a.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合同文件; b.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 c.参加施工招标; d.复核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督促并审查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现金流动估算,临时用地计划; e.审查承包人的材料来源,以及施工人员、施工装备进场情况等,对承包人(包括分包人)的施工技术水平

6、进行评估; f.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 g.经业主批准适时发布开工令。 2.2.3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并做好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 2.2.4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单位、分部)工程完工后,只要签发交接证书后即进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除应对工程缺陷、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监理外,并应视同2.2.3条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2.3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 2.3.1监理机构 湖南省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建设由业主属下的湖南省潭邵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并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全面负责。施工监

7、理组织机构为两级管理机构,即总监代表办公室(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处,驻地监理处受总监办领导。 2.3.2 监理人员构成 2.3.2.1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总监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高级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统称为监理工程师);测量、试验、检测和现场旁站人员(以上统称监理员),以及必要的文秘、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等。 2.3.2.2总监、总监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等相应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取得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 2.3.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等中级职称并应取得交通部或交通厅(局)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有

8、路基、路面、结构、测量、材料试验、合同管理等专业。 2.3.2.4 测量、试验及现场旁站人员(监理员)应具有初级技术职称或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监理培训证书。2.4 监理工程师的职权 2.4.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本项目的施工监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总监代表在总监的领导下行使总监授予他的职责权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是驻地监理处的行政和技术总负责人,向总监负责。 2.4.2工程质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2.4.2.1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

9、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 2.4.2.2在开工前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2.4.2.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令,必要时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2.4.2.4对承包人的检测、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利用承包人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2.4.2.5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4

10、.3工程进度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2.4.3.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4.3.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2.4.3.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2.4.3.4定期向业主和总监办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和总监办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2.4.

11、4工程费用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2.4.4.1由工作站认可、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业主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2.4.4.2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报工作站核实,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2.4.4.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工作站核实,总监办审批。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2.4.5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2.4.5.1参加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组织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

12、;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2.4.5.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做出变更的建议,并将建议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送工作站核实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经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须经总监办直接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后直接下达变更令。 2.4.5.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工作站复核,总监办审核,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13、 2.4.5.4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对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进行审查,送工作站核实再报总监办批准。 2.4.5.5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和加强要求。 2.4.5.6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 2.4.5.7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2.4.6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应签订监理合同,二者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

14、,应做到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2.4.7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进行施工监理(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3.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3.1.1监理人员进场 施工监理应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后15天以内,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正式开工后,应按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人数及名单全部到位,中途如有人员更换,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3.1.2监理组织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监理组织体系,提出组织机构框图,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范围,与业主及承包人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3.1.3监理人员的组合 监理人员的组合应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专业部门负责人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等各类高级监理人员,一般应占监理技术人员总人数的10%以上;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中级专业监理人员,一般应占监理技术人员总人数的40%;各类专业工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等初级监理人员,一般应占监理技术人员总人数的40%;行政及事务人员应控制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