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张家河煤矿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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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前哨张家河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综合说明1.1工程概况1.1.1工程基本情况及特点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前哨张家河煤矿(以下简称张家河煤矿)位于广元市利州区100直线距离约15km的大石镇前哨村境内,处于须家河井田的北东部,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55754,北纬32272.7。新建主平硐井口坐标X=91321.088,Y=88850.998 ,Z=+628.82m。张家河煤矿为私营企业,属广元市利州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管辖。共查明资源储量202万t,动用资源储量152.61万t。设计矿井整合工程规模为90kt/a。根据国家经贸委提供资料,在未来10年内,我国的煤炭供应处于逐渐

2、偏紧的趋势。国家对煤炭开发布局的基本原则是稳定东部开发规模,加大西部开发强度。四川处于缺煤地区,同时也是一个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耗结构省,由于电煤紧缺,导致电力供应紧张,已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质量。随着国家及全省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高速增长,省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作出长远规划,拟在近期陆续新建、扩建一批火电厂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求煤炭行业加快发展步伐,提高煤炭的产量,以满足市场需求。1.2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结合分区原则,张家河煤矿的项目组成及施工布局特点,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项目区1个一级分区;主体工程矿井建设区、工业厂区、生产道路区、渣场区4个二级分区。1.3主体工

3、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1)项目区未通过国家及地方自然保护区、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未涉及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该项目无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2)主体工程设计通过对占地面积特别是对临时占地的控制,通过对土石方量的合理调配调用,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进行合理施工布置,减少了工程建设的占地面积,降低了弃土弃渣量,缩短了施工影响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施工的扰动范围和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3)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4)主体工程设计对表土剥离、渣场、临时堆放场地的临时防护措施及绿化措施等考虑不足,需补充布置,以形成完善的水

4、土保持体系。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的要求,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区,以及因工程施工而直接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的区域即直接影响范围,共计面积407hm2。1.5水土流失预测(1)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350h,工程建设将扰动土地面积407 h。(2)工程建设将造成水土流失量为3.71万t,将加剧项目区水土流失,对周边生态和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生产期是该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来源的主要时段,列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时段;主体工程区是该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的

5、主要区域,列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区域。1.6水土保持措施布局(1)工程措施修建弃渣场1处,弃渣10.5万m3,弃渣场设置挡渣墙共440m,弃渣场上部设置截水沟1200m,弃渣场下部设置排水沟共440m,排水沟上设置沉砂凼4口;(2)植物措施植草5.25hm2,栽植松树17500株,封禁管育407hm2;1.7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57.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2.5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7.33万元,独立费用13.64万元,基本预备费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8万元。(2)工程效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形成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工

6、程弃土集中堆放于指定区域内,植被覆盖率得到提高,增强了项目区的保土保水能力,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和治理,1.8结论与建议1.8.1结论(1)本项目属于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地址不属于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在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内,也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选址和布局无水土保持的限制性因素。(2)本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水平年定为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年,即2013年。(3)本项目共计占用土地面积350h。(4)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共计407h,直接影响区面积7.44h。(5)本工程水土保持总

7、投资157.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2.5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7.33万元,独立费用13.64万元,基本预备费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8万元。(6)通过本水保方案对占用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布置和设计后,将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因该项目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来评价,该项目是合理可行的。1.8.2建议(1)后续水土保持设计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选派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参与设计,完善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措施进行现场勘测、设计,措施设计应确保“优质、高效、

8、安全、低耗”的原则。在下阶段工程进一步优化后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应补报水土保持方案调整报告。(2)水土保持施工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意识的教育与管理,合理安排工期,严禁乱弃、乱倒,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理人员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以及植物措施选种、抚育管理,提高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3)水土保持监理监理单位应选派具有水土保持监理上岗证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并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或优化调整设计成果编制水土保持监理细则,落实水土保持监理任务,确保水土保持施工质量和进度。(4

9、)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室预测和预报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的重要手段,建设过程中应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要求,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前哨张家河煤矿流域管理机构长江委涉及省区四川省涉及地市或个数广元市涉及县或个数1个项目规模9万t/年总投资(万元)/土建投资(万元)/动工时间2011年1月完工时间2012年5月方案设计水平年2013年项目组成建设区域面积挖方量(万m3)填方量(万m3)开采区3.5km2/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地貌类型低山丘陵地貌土壤类型黄壤气候类型

10、亚热带湿润气候植被类型湿润森林植被区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152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407土壤容许流失量(t/km2a)500项目建设区(hm2)399.56扰动地表面积(hm2)407直接影响区(hm3)7.44损坏水保设施面积(hm2)7.44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万t)1.83新增水土流失量(万t)1.88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工业厂区、路基路面开挖回填区防治目标扰动土地治理率(%)96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6土壤流失控制比1:0.9拦渣率(%)96植被恢复系数 (%)98林草植被覆盖率(%)98防治措施分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主体工程占地区护坡保坎挡墙等植草等

11、投资(万元)42.5497.33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万元)157.7独立费用(万元)13.64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1.4 监测费(万元) 2.1补偿费(万元)14.88方案编制单位剑阁县水利电力综合勘测设计队建设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前哨张家河煤矿法定代表人及电话法定代表人及电话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2.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的和意义2.1.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的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张家河煤矿开发建设方案资料及工程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水土流失现状,采取因地制宜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本工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目的是:(1)对主体工程

12、设计推荐方案作出水土保持评价并提出水土保持方案。(2)确定建设过程中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并计算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 通过对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预测,明确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和重点防治时段及目标,拟订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将水土流失防治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采取符合实际和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整治措施相结合)对新增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以达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及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目的。(4) 通过水土保持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相应的投资估算,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措施的保障机制,明确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责任范围。(5)为竣工验收和水行政

13、主管部门管理提供监督、检查依据。2.1.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意义张家河煤矿水土保方案编制的意义在于:为项目区内系统防止水土流失提供技术支撑,为项目的结构和布局及施工组织提供完善意见,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期间、责任范围及防治目标,针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制定和落实本工程的水土流失临时防护措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将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有效控制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技术依据。2.2编制依据2.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8年12月26日);(3)中

14、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1993年8月1日)(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257号令);(9)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1988年6月10日);(10)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7年10月17日修定);2.2.2 部门规章(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1995年5月30日发布,2005年7月8日修订);(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2000年1月31日);(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2002年12月1日执行,2005年7月8日修订);(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2006年12月18日);(5)企业投资项目标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19号令,2004年9月15日)。2.2.3 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935号;(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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