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营改增培训行业之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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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写说明为方便纳税人理解,“营改增”(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培训课件将税收政策与纳税人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涉税事项结合起来,以纳税人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涉税事项为主线,穿插介绍与各项涉税业务相关的税收政策。其中,纳税人最关注的申报缴税事项和税收优惠事项为讲解的重点。课件分为七大部分:第一部分:背景介绍简要介绍“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扩大及深圳完成税制转换的时间。第二部分:“营改增”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介绍“营改增”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定义及纳税人分类(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并说明其中本课件将涉及的纳税人范围。第三部分: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应税范围介绍交通运输业纳税人“营改增”应税范围及不属于应税范

2、围的几种特殊情形。第四部分:主要涉税业务事项第四部分内容是本课件的重点内容,篇幅最大。该部分内容以纳税人“营改增”登记为起点、以经营期间的主要涉税业务为主线,介绍各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第五部分:会计核算处理介绍“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几种典型的会计核算处理方式。第六部分:纳税服务方式介绍深圳国税提供的几种纳税服务方式,如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深圳国税门户网站、手机短信服务等。第七部分:软件操作介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网络发票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一般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系统、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系统、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免抵退)的操作。其他事项说明:1课

3、件中提到“试点实施之日”,指2012年11月1日。2. 课件中涉及的税收政策主要针对纳税人从事的交通运输业服务。若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税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相关政策请参考原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3. 课件中涉及的征管规程侧重于涉税业务办理流程的描述,若需了解详细的办税资料,可登陆深圳国税门户网站“税法宣传/直通车/基础知识/办税篇”查询。4. 各涉税软件不做重点介绍,若需要了解各软件操作请见课件“软件操作”部分。目录第一部分 背景介绍4第二部分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4一、基本规定4二、纳税人分类5第三部分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应税范围6一、一般

4、规定6二、特别规定8第四部分 主要涉税业务事项10一、试点实施准备阶段13二、试点实施后21三、注销税务登记123第五部分 会计核算处理124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124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125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125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126第六部分 纳税服务方式126一、办税服务厅126二、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8三、深圳市国税局网站131四、手机短信132第七部分 软件操作132一、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132二、网络发票系统133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136四、一般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系

5、统141五、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系统147六、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免抵退)150“营改增”培训(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第一部分 背景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应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第二部分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一)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

6、户外的自然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机构所在地应当在试点地区内,即在试点地区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其他个人的居住地应当在试点地区内。(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分类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

7、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本次课程将对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涉及的相关“营改增”政策、征收管理进行讲解。其中涉及交通运输业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相关政策用下划线标注。第三部分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应税范围一、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服务,都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均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

8、是否发生在境内、境外,均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例如:境内的单位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出境、入境和境外)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二是凡应税服务发生在境内的,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均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包括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含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他人在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应税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交通运输业的具体范围如下: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

9、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

10、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二、特别规定(一)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

11、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非应税服务范围1.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 (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例如: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职工开班车,或者为单位领导开车。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例如:单位提供班车接送本单位职工上下班。(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

12、定的其他情形。 2.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4.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财税【2011】111号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5. 试点航空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6. 除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国

13、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外,其他注册在试点地区的单位从事规定的航空运输业务,不缴纳增值税,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第四部分 主要涉税业务事项试点实施准备阶段“营改增”纳税人需要在试点实施准备阶段办理的业务包括:“营改增”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确认过渡税收优惠信息;发票领购;防伪税控系统购置及初始发行;办理网络发票相关业务。试点实施后试点实施后主要涉税业务包括:变更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续管理、税收优惠备案或申请审批、申报缴税、出口退(免)税认定及申报;纳税人还可能涉及以下涉税业务(因

14、不常用不做详细介绍):相关税收证明的开具纳税人需要开具相关税收证明(如纳税证明、税务违法情况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需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丢失被盗发票挂失纳税人丢失发票、发票领购

15、簿(或忘记购票密码)、防伪税控设备,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办理挂失手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作为购货方申请抵扣进项税额的资料。遗失税务证件报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前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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