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章 春秋战国、秦时期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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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自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至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全国,中国社会进入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历史时代,史称东周或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逐步变革;经济基础的剧烈变动,导致阶级结构的巨大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在经历了儒、道、墨、法各家思想长时间的激烈争论和盛衰消长后,各诸侯国纷纷以法家“法治”思想为指导,先后进行了变法改革运动,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全面更新。以春秋后期公布成文法的努力和斗争为开端,代表“礼治”、“德治”思想的西周法律制度体系最终瓦解,以法家所倡导的“法治”原则与重刑主义为指导的法律制度体系开始产

2、生。,第一节 礼崩乐坏与诸子百家学说的兴起,一、社会制度的变革,1经济、政治上的礼崩乐坏(见下篇),2诸子百家学说的兴起,儒家法律思想,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末年,其创始人是孔子。,史记关于礼、乐的述评,“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

3、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于伦理者也 。是故知声而不知乐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也。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极味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

4、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治”,竭力要求人们“克己复礼”,企图维护业已走向衰落的宗法等级制度。,“德治”,刑罚与法制虽然能够使人暂时不敢犯罪,却无法让人产生廉耻之心;只有用

5、德礼教化引导民众,人们才能知道廉耻而安分守己,从而达到“无讼”的目的。,“人治”,他所谓的“贤人”,其衡量标准却是统治阶级所要求的仁义道德修养。所以,他虽然也提倡统治者以身作则,强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的“民本”思想。,“仁政” :主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以德服人” ,反对“以力服人”,道家法律思想,创始人是春秋后期的老子,“无为而治”,即“我无为而民自化”,“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

6、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庄子,“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墨家法律思想,创始人是战国初年的墨子,“兼爱”、“非攻”,“尚贤” , “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法家法律思想,管仲、子产、邓析、李悝、商鞅、慎到、韩非等为创始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 (子产),“缘法而治”、“燔诗书而明法令”,“刑无等级”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重刑轻罪”

7、、“以刑去刑”,“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行法,令明白易知”,第二节 成文法运动,一、“铸刑鼎”事件,公元前536年,在执政子产的主持下,郑国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成为我国最早以“铸刑书”的形式公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公元前513年,晋国也在执政赵鞅、荀寅的主持下,“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这是以“铸刑鼎”的方式正式公布的又一部成文法。,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又曾“私造”一部“刑书”,书写于竹简之上,故称“竹刑”。,郑、晋两国相继公布成文法之后,其他各国也陆续仿效,先后公布了各自国家的成文法,推动了

8、变法改革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后果,二、公布成文法的争论与意义,叔向,“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孔子,“晋其亡乎,失其度矣! ”,意义,首先,成文法的公布,结束了法律的秘密状态,使法律制度逐步具有客观性,并日益走向公开化,开创了我国法制改革与建设的新纪元,成为法律制度的发展进入新时代、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其二,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西周时期的“礼治”、“德治”、“人治”传统,限制了各级贵族的世袭等级特权,确立了法家代表人物所倡导的“法治”原则,是法制改革与建设的重大成果,为秦朝统一国家的形成奠定了社会基础。,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221年一公元前206年),

9、第一节 秦统一前的法制,一、法经,1.法经的内容,正律,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律,杂法,据晋书刑法志载:“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具律,具法,其性质类似近代刑法“总则”的部分内容 ,涉及到根据不同情节加刑或减刑两个方面。,2法经的地位,(1)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 统、较为完整的古代成文法典。,(2)法经改刑为法,将法与刑分离,初步确立了法的客观规定性,,(3)法经以严惩盗贼罪的立法宗旨为核心,根据罪名类型、囚捕程序、量刑标准等各项不同内容

10、分立篇目,初步创立了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篇章结构,为秦汉以后的历代法典体例奠定了基础。,总之,无论编纂体例、篇章结构、内容实质等各个方面,法经的编撰都堪称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标志,对后世的各代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商鞅变法,商鞅(公元前390338年),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有功被秦国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地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商鞅。他“少好刑名之学”,是战国中期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令求贤,商鞅离开魏国,携李悝法经进入秦国。在他的主持下,秦国先后于公元前359年、公元前350年成功地进行了两次变法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变法内容,1改法为律,制订秦律

11、,2明法重刑,奖励告奸,“行刑重轻”,“刑用于将过”,“不赦不宥”,“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3废除世袭特权,确立集权法制,明令废除各级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实行按军功赐爵授禄的制度。,“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取消夏商西周时代的贵族分封制,推行国君集权控制下的行政县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后果,第二节 秦朝的立法活动,一、秦代立法指导思想,秦朝建立以后,继续推行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韩非,重刑主义,“蒙罪者众,刑戮相

12、望于道,而天下苦之”。 “天下愁怨,溃而叛之”,二、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1975年12月,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墓中,首次发掘出土了大量记录秦律内容的竹简,称作“睡虎地秦墓竹简”,简称“云梦秦简”。,第一类属于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 律杂抄三种。,第二类是对秦律条文、术语或律文意图所作的解释,包括法律答问一种 。,第三类是对官吏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司法规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检验、审讯等程序方面的文书程式,其中也有一些具体案例。它包括封诊式一种 。,第四类则属于要求官吏遵守的一些行政规则或原则,包括为吏之道一种。,三、法律形式,律,命、令制、诏,程,式,课,法律解释,

13、判例,第三节 秦律内容,一、行政管理法规,皇帝,至高无上,“制”、“诏” 、“朕”, “陛下”, “上”、 “幸” 、“崩”,专擅垄断,“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朝贺制度、符玺制度、宗庙祭祀制度、宫殿陵寝制度、皇位继承制度、宗室外戚制度、后宫嫔妃制度、内侍宦官制度等,其他 制度,中央政权机构,三公九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行政,军事,监察,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廷警卫,卫尉,掌宫门屯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廷尉,掌司法刑狱,典客,掌外交朝聘与 民族事务,宗正,掌宗室皇族事务,少府,掌皇家财政,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地方政权机关,郡,守,尉,监察御使,行政,军事,监察,县,令(长)

14、 、丞、尉,三老、啬夫、游徼,教化、赋役、辞讼、治安,乡,里,里典(正)、亭长,伍,二、刑事法律,1刑罚原则,刑事犯罪责任年龄的规定,原心定罪的原则,诬告反坐的原则,犯罪连坐的原则,2刑罚种类,(1)生命刑,具五刑,黥 、劓 、斩左右趾 、笞 、枭首、,车裂,即将受刑者头颅、四肢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驱赶马车向五个方向撕拉,以分裂其肢体,坑、定杀,(2)身体刑,黥、劓、刖、宫 、笞,(3)劳役刑,城旦、舂,男犯为城旦,主要罚服筑城等苦役; 女犯为舂,主要罚服舂米等杂役,鬼薪、白粲,男犯为鬼薪,主要罚为宗庙砍柴采薪供祭祀等活动使用; 女犯为白粲,主要罚为宗庙择拣精米供祭祀等活动使用,隶臣妾,将男女

15、罪犯或家属罚作官府奴婢,为国家服各种劳役或杂役,司寇,强制犯人赴边地服役,并伺察寇盗,防御外敌,候,强制犯人在边地充当斥候,担任警戒,该刑轻于司寇,(4)耻辱刑,髡: 剃除受刑者头发的一种刑罚,耐: 剃除受刑者须鬓的一种刑罚,轻于髡刑,(5)财产刑,赀: 以经济制裁手段,罚处受刑者缴纳财物或以力役抵偿,以惩罚较为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赀布、赀盾、赀甲、赀徭、赀戍等名目。,赎: 经法定允许,以一定财物或力役赎免应判刑罚的代用刑。赎耐、赎迁、赎黥、赎宫、赎死等 。,没: 没收罪犯财产充入官府 。,(6)身份刑,废: 废除违法者官籍永不叙用的终身性处罚。,夺爵: 削除违法者爵位,剥夺其特权地位。

16、,谇: 对违法犯罪官吏进行训斥责骂的处罚。,(7)流放刑,将受刑者强制遣送指定地区落户或服役、不准擅自迁返原处的刑罚,思考题:,1、简述秦行政设置: 2、法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1、睡虎地秦墓竹简出土于 ( ) A 1975年 B 1976年 C 1977年 D 1978年 2、秦统一天下后,继续推行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并成 为其指导思想的是 ( ) A商鞅的思想 B李斯的思想 C韩非的思想 D李悝的思想 5、秦朝负责宫廷警卫之官是( )。 A.郎中令 B.卫尉 C.廷尉 D.太仆 3、春秋时期,制作“竹刑”的是 ( ) A子产 B叔向 C赵鞅 D邓析 4、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下列表述那一项是不准确的?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篇首,体现 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5、“具五刑”属于死刑的一种,包括以下哪些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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