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屋修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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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北区公安分局拘留所房屋及水池修建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采 购 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一、总 则4二、竞争性谈判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10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2六、无效投标13七、合同授予15第二章 评标办法16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16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17第三节 合同协议书25第四章 图纸26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7一、投标函部分格式27二、商务部分格式3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

2、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联系人:蒋树清电话:6772854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江北区新区府会议中心一楼102室联系人:周川电 话:023-67564116 传真:023-6756343631.1工程名称江北区公安分局拘留所房屋及水池修建工程41.2工程地点江北区51.3计划工期60天。6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72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到位。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9.8万元(其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所报总价不得超过限价。9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10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甲方变更的全部内容。

3、114投标人资质等级1、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技术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3、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4、现场施工员和安全员:国家认可的上岗证。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格条件开标时审查原件。125.4质疑时间提出质疑: 2010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 17:00 前,网上提交疑问。1310.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现场时间: 2010年12月24日17:00前地点:联系业主。1413.2答疑时间及方式时间:2010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7 :00前。方式:在公告发布的网上通过补遗书的形式予以答复。151

4、7.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30天1618.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提交方式: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处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0年12月28日13:00时至2010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4:20前。1720.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贰份商务部分贰份182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2010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4:0014:30地 点: 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接标台。1921.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4:302023.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10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4:30地点: 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5、心。212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合同价)的10%。提交方式:汇款或转账。一、总 则1.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江北区公安分局拘留所房屋及水池修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1.1.工程名称:江北区公安分局拘留所房屋及水池修建工程 1.2.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招标日程安排5.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

6、间:详见招标公告。5.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及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5.3.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5.4. 质疑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凡超过质疑时间未提出书面质疑,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约定。5.5.答疑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8.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9.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7、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踏勘现场1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

8、行承担。10.2.招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可能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0.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所发出的书面有效

9、答疑、纪要、补遗或修订函件等,均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自制)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1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13.1.投标人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有可能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13.2.投标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对竞

10、争性谈判文件若有疑问,应于质疑时间结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14.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14.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挂网的方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

11、布,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4.3.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挂网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补遗、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组成。15.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3.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4)项目管

12、理机构组成表(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9)项目经理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10)现场施工员及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16.投标报价16.1.报价:按施工图范围自主报价(包干价)。16.2.报价编制依据:投标人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条款、施工图、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并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

13、范围内为包干价,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据实调整。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采购,所选材料的产品质量均不得低于本工程的设计要求,人工及材料价格各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实力自主报价,除暂定材料价格外其余材料价格中标后不予调整。暂定材料价格在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认质认价进行价差调整进入结算。人工费调整:本工程按照承包合同清单报价执行,结算时不予调整。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16.3.报价范围: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条招标范围结合施工图进行报价,投标人不能漏报工程施工项目内容。16.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直

14、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16.5.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予调整。16.6.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6.7.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的3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保证金18.1. 投标人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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