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河长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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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五水共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和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 号)和宁波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经区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全面建立“河长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源头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联动治水、全民治水,全面实施“河长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以治水为突破

2、口推进转型升级,为建设美丽钱湖、幸福钱湖、卓越钱湖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二、工作目标按照“建立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到2014 年底,全区所有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基本消除垃圾河,全面治理11条黑臭河段,河道无垃圾、无杂草、无违章建筑,无障碍、无沉船。到2015年底,全区河道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劣V类水质河道与2014 年相比减少70%,无严重淤塞。到2016年底,全区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黑河、臭河及劣V类水质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人民群众对河道水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三、职责分工(一)组织协调机构。全区“河

3、长制”实施工作在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这项工作的具体协调,成立区“河长制”办公室,与“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兼任,建设管理局、旅游与湖区管理局、东钱湖镇政府为副主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东钱湖镇要相应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镇级河道“河长制”实施工作。(二) “河长”的设置和职责1、 “河长”设置。根据河道性质,设置区级、镇

4、级河长。全区8条骨干河道、重点治理河道分别由管委会领导担任一级“河长”,相关部门为负责联系部门,东钱湖镇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为二级“河长”。其它河道由东钱湖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镇级、村级河长。必要时,可设置河道管理专职协管员。河长名单通过东钱湖电视台向全区进行公布。 2、“河长”职责。一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推动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清淤疏浚、环境整治、河道保洁、景观提升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二级“河长”负责开展包干河道调查摸底、制定“一河一策”治理

5、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河长”。 (三)“河长”单位职责1、联系部门职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志愿者行动,营造工作氛围。2、相关部门职责:区内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做好执法监管、行业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推动全区“河长制”实施。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增强公众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经济发展局协同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并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审批;执行国家和省、市落后生产能力淘汰指导目录,会同镇政府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清

6、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创建。 建设管理局牵头加强河道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截污管网的建设与纳管等;负责工业污染源的执法监管,严格相关污染项目的环境准入标准。财政局负责指导开展“河长制”相关项目的资金筹集和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区旅游与湖区管理局负责具体制定沿山干河、梅湖河、11条黑臭河段的治理方案,牵头实施沿山干河、梅湖河、姜浪内河治理;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水域等涉河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监督河道内渔业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规渔业行为。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搭建的拆除;牵头查处随意倾倒垃圾、渣土等行为;监督垃圾无害

7、化处理等相关工作。工商分局负责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对涉河违规建筑的联合查处工作。东钱湖镇政府负责实施全区各级河道的治理(沿山干河、梅湖河、姜浪内河外);对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行业进行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规范河流渔业养殖行为,清理违规渔具;做好全区各级河道保洁工作,督促全区各级河道所经村委会加强对进村河段的日常管理。四、 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 年3月底前,由河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区河道的调查摸底。主要

8、包括河道两岸排污口情况、企业情况、畜禽养殖情况、截污管网覆盖情况;河道淤积和障碍物情况;河道水面漂浮物和岸坡垃圾情况等,明确治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并建立河道基本情况档案,实现“一河一档”管理模式,在所在河道两岸竖立“河长制”告示牌。其中,11条黑臭河段由旅湖局牵头,建设局、东钱湖镇配合,进行重点调查摸底,先期制定整治实施方案。(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由东钱湖镇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分步实施骨干河道、重点治理河道、黑臭河段整治工作。一是由河长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污染源的分类和治理要求,在2014 年4月1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和保护方案,主要包括源头污染治理、河网

9、水系畅通整治、河网水生态修复等专项方案。二是以河面清洁、河岸整洁为主,对影响河道行洪的非法渔网(箔)、沉船等予以清理、清障,对河面、岸坡垃圾予以清理,结合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及双清、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在2014年5月15日前,基本完成垃圾河整治。三是以源头污染和河道生态修复等系统性治理工程为主,采取截污纳管、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治理等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分阶段组织落实。在2014年底前,完成11条黑臭河段的治理。2016年6月前,基本消除黑河、臭河。四是2014年4月底起,各级河长履行所负责河道的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等模式,坚决

10、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进一步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扭转边治理边污染的怪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0月前,由“河长”牵头、联系单位为主,对全区河道的阶段性治理成效进行检查总结,不断丰富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不断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摸清所负责河道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督促和协调。联系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确保把每条河道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

11、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衔接协调,统筹安排河道整治资金,重点支持“河长”开展工作。(三)强化巡查执法。一是以“三拆一改”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沿河违章建筑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目标,坚决予以拆除。二是区行政执法局会同环保、水利等执法部门要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开展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密度,对侵占、污染河道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或查处。(四)强化督查考核。由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会同管委会监察室等部门,对全区河道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考核。(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团体、环保志愿者参与寻找和治理身边污染源,引导群众告别沿河洗涤、丢抛垃圾、侵占水域等不良陋习,大力推行河道保洁“村民共建共管”,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附件:1.区重点治理河道、骨干河道河长名单 2.东钱湖镇河道、小流域溪、河长、溪长名单 3.2014年需完成整治的黑臭河段名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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