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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护理制度护理高警讯药物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建立高警讯药品库存管理与警示机制,以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1.2范围: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确认须列为高警讯药品的品项。2、政策根据药品管理法、JCI评审标准和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规范高警讯药品的储存与使用,药剂科、临床科室在储存与使用时必须执行本制度。3、定义高警讯药物系指使用不当会造成明显伤害或重大危险的药品。 4、标准4.1加强高警讯药品的贮存与管理4.1.1.贮存地点: 高警讯药品的高浓度电解质液,含10%氯化钾、 氯化钠(浓度0.9%),各护理单元不得贮存;若因科室特殊需求,需提出申请并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备审核。4.1.2标示方式:药品名称以黄底红字标示,并加注警示标志。4.1.3库存管理:须设置专区储存,并与其它药品明显区隔。4.2建立高警讯药品的警示机制4.2.1.针对高警讯药物特殊注记:电脑医嘱画面以戴警字提醒,执行单、统药单、处方等以(斜体)字型呈现并加注警字提醒。4.2.2高浓度电解质和细胞毒性药物药师调剂和护士给药物时都必须双人核对和签字,进行个别用药指导,增加警示交代内容并加强观察。 药海无涯 学无止境 专注医学领域